摘要:本文对《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在工程监理实践过程中应用时常见的若干问题进行了解说和讨论,主要包括钢筋混凝土构件验收中钢筋的连接、锚固,涉及梁、板、柱、墙等相关构件,共100个问题,可供相应专业监理工程师在钢筋混凝土检查验收时学习参考。关键词:钢筋验收常见问题1引言本人从2006年5月起,在位于上海宛平南路1441号上海阳光水景城工程(尚海湾豪庭)担任项目总监,该工程由阳光集团(恒盛地产)投资,两种结构体系:采用框支-剪力墙结构和无粘结预应力板-柱结构体系,层次有四种:18层、24层、27层、32层,为了正确、全面地理解和应用《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实施监理,在理解规范、读透图纸的基础上依法监理,我们在工作中对相关的问题或争议进行了及时的研讨,现将这些问题参照相关规范、规程的规定进行整理后的记录稿奉上,以期对专业监理工程师在钢筋隐蔽检查验收时有所帮助。2100问答2.1、何谓架立筋?答:架立筋是指梁内起架立作用的钢筋,从字面上理解即可。架立筋主要功能是当梁上部纵筋的根数少于箍筋上部的转角数目时使箍筋的角部有支承。所以架立筋就是将箍筋架立起来的纵向构造钢筋。架立钢筋与受力钢筋的区别是:架立钢筋是根据构造要求设置,通常直径较细、根数较少;而受力钢筋则是根据受力要求按计算设置,通常直径较粗、根数较多。受压区配有架力钢筋的截面,不属于双筋截面。现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规定:梁内架立钢筋的直径,当梁的跨度小于4m时,不宜小于8mm;当梁的跨度为4-6m时,不宜小于10mm;当梁的跨度大于6m时,不宜小于12mm。平法制图规则[url=]规定[/url][LU1][LU1]:架立筋注写在括号内,以示与受力筋的区别。2.2、何谓通长筋?答:通长筋源于抗震构造要求,这里“通长”的含义是保证梁各个部位的这部分钢筋都能发挥其受拉承载力,以抵抗框架梁在地震作用过程中反弯点位置可能发生的变化。现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规定:沿梁全长顶面和底面至少应各配置两根通长的纵向钢筋,对一、二级抗震等级,钢筋直径不应小于14mm,且分别不应少于梁两端顶面和底面纵向受力钢筋中较大截面面积的1/4;对三、四级抗震等级,钢筋直径不应小于12mm。当抗震框架梁采用双肢箍时,跨中肯定只有通长筋而无架立筋;只有采用多于两肢箍时,才可能有架立筋。通长筋需要按受拉搭接长度接长,而架立筋仅交错150,是“构造交错”,不起连接作用。通长筋是“抗震构造”需要,架立筋是“一般构造”需要。2.3、平法图集的最后一页“标准构造详图变更表”何用?最后一页(69页,标准构造详图变更表?)只是举了一个例子,并无规范作用。这是给设计院用的。平法的宗旨是不限制注册结构师行使自己的权利,所以,对G101中不适合具体工程的规定与构造,结构师都可以进行变更。需要明确的是经变更后的内容,其知识产权归变更者,因此变更者应当负起全部责任(包括其风险)。国家建筑标准设计规定的是“标准构造”,解决的是普遍性的问题。具体的设计者提出与标准设计不同的“构造做法”,当然是可以的。本页图标“附录2”应为“附录”——没有附录1,何来附录2?右侧排序“1.2.3.4.3”应为“1.2.3.4.5”,当然这应该是印刷的问题,并不影响阅读者的使用。2.4、如何正确理解《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03》第4.0.3条所说“Ⅰ级接头可不受限制”的规定?答:《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03》中将接头分为Ⅰ、Ⅱ、Ⅲ级,并对接头的应用做了规定:接头宜设置在结构构件受拉钢筋应力较小部位,当需要在高应力部位设置接头时,对Ⅰ、Ⅱ、Ⅲ级接头,接头面积百分率分别为不受限制、不大于50%、不大于25%。所谓“不受限制”,是有条件的(应力较小部位),应慎重对待。从传力的性能来看,任何受力钢筋的连接接头都是对传力性能的削弱,因此不可能存在“可以任意不受限制”的问题。钢筋连接的其他要求,如同一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连接区段的构造要求,避开在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梁端、柱端等,仍应符合标准的相关规定。而当设计选用了平法图集时,对于抗震框架柱的非连接区不允许进行连接的规定更应严格执行。2.5、凡是“没有明令禁止”的连接区域,钢筋是否就可以连接呢?答:事实上,除高抗震设防烈度的重要构件外,没有“完全明令禁止”的非连接部位。从这个意义上来理解,只要保证连接质量和控制同一连接区段百分率,在任何位置都可以连接。需要注意的是,连接,只是在定尺钢筋不够长时才需要;任何一种连接方式对钢筋的传力性能都是一种消弱,从这个意义上来理解,不可能有所谓的不受任何限制的接头!受力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尽可能避开”避开节点区、箍筋加密区、弯矩较大区域等,在同一根钢筋上宜少设接头。这是规范明确规定的原则,应予以执行!2.6、剪力墙开洞以后,除了补强钢筋以外,其纵向和横向钢筋在洞口切断端如何做法?答:钢筋打拐扣过加强筋,直钩长度≥15d且与对边直钩交错不小于5d绑在一起;当因墙的厚度较小或墙水平钢筋直径较大,使水平设置的15d直钩长出墙面时,可伸至保护层位置为止。2.7、剪力墙的水平分布筋在外面?还是竖向分布筋在外面?地下室呢?答:在结构设计受力分析计算时,不考虑构造钢筋和分布钢筋受力,但在钢筋混凝土结构中不存在绝对不受力的钢筋,构造钢筋和分布钢筋有其自身的重要功能,在节点内通常有满足构造锚固长度、端部是否弯钩等要求;在杆件内通常有满足构造搭接长度、布置起点、端部是否弯钩等要求。分布钢筋通常为与板中受力钢筋绑扎、直径较小、不考虑其受力的钢筋。应当说明的是,习惯上所说的剪力墙,就是《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里的抗震墙,称其钢筋为“水平分布筋”和“竖向分布筋”是历史沿袭下来的习惯,其实剪力墙的水平分布筋和竖向分布筋均为受力钢筋,其连接、锚固等构造要求均有明确的规定,应予以严格执行。剪力墙主要承担平行于墙面的水平荷载和竖向荷载作用,对平面外的作用抗力有限。由此分析,剪力墙的水平分布筋在竖向分布筋的外侧和内侧都是可以的。因此,“比较方便的钢筋施工位置”(由外到内)是:第一层,剪力墙水平钢筋;第二层,剪力墙的竖向钢筋和暗梁的箍筋(同层);第三层,暗梁的水平钢筋。剪力墙的竖筋直钩位置在屋面板的上部。地下室外墙竖向钢筋通常放在外侧,但内墙仍应放在内侧,这样施工方便。2.8、为什么钢筋端头及弯折点10d内不能焊接?答:不焊接肯定比焊接要好,《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第5.4.3条有“不应焊接”的规定。这里—先弯后焊,不受限制,先焊后弯,必须遵循。(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第5.4.3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2.9、何谓概念设计?答:概念设计是运用人的理性思维和经验判断力,从宏观上决定结构设计中的基本问题。概念设计包括的范围很广,要考虑的因素很多,不仅仅要分析总体布置上的大原则,也要顾及到关键部位的细节。陈青来教授在回答这一问题时曾这样解释:“概念设计说白了,就是一种比较高级的‘拍脑袋瓜’-‘说不清楚,却很管用’!。何谓拍脑袋瓜?诙谐的说法!否则结构就太沉重了!没有几十年以上的经验和对结构本质的深刻理解,是‘拍’不得的。2.10、如何控制钢筋绑扎、点焊的缺扣、漏焊?答:对钢筋绑扎、点焊的缺扣、漏焊、虚焊的限制标准,新的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对此未作出明确要求,但原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4-83》第5.3.1条具有很好的参考性,这些要求可以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做出明确或在企业标准里做出规定,有利于施工也有利于验收。①钢筋的交叉点应采用铁丝扎牢;②板和墙的钢丝网,除靠近外围两行钢筋的交叉点全部扎牢外,中间部分的交叉点可相隔交错扎牢,但必须保证受力钢筋不位移。双向受力的钢筋,须全部扎牢;③梁和柱的箍筋,除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应与受力钢筋垂直设置。箍筋弯钩叠合处,应沿受力方向错开设置;④柱中的竖向钢筋搭接时,角部钢筋的弯钩应与模板成45°(多边形柱为模板内角的平分角,圆形柱则应与模板切线垂直);中间钢筋的弯钩应与模板成90°。如采用插入式振捣器浇筑小型截面柱时,弯钩与模板的角度最小不得小于15°。2.11、如何准确运用《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的规定制作试块?答:《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第7.4.1条第1款、第3款规定:“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对此不少工程理解为“超过1000m3时总体上每200m3取样一次”!如此操作,甚至发生这样的不正常现象,今天某幢号连续生产900m3混凝土取样9次制作试块,明天某幢号连续生产1050m3混凝土取样6次制作试块,这显然是对规范条文的不正确理解与运用。正确的理解应该是:不是超过1000m3时总体上每200m3取样一次,而是指对超过1000m3的部分每200m3取样一次。因此对于连续生产1050m3混凝土,取样应为11次,即在达到1000m3前,每100m3取样一次,共10次,超过100m3的50m3取样一次(不足200m3时也按一次考虑)。2.12、在工程中经常遇到柱钢筋由于采取措施不当导致柱筋偏位,在柱底部对钢筋进行校正,有没有更合适的处理方法?答:柱钢筋偏位主要是纵筋搭接“别扭”引起,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是改革搭接形式。2.13、如何选择地下室墙体止水榫的做法?答: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予以明确。《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1》对地下施工缝的构造形式做了较大的改动。原规范推荐的凹缝、凸缝、阶梯缝,均已取消。原因是凹缝、凸缝、阶梯缝均有不同的问题,凹缝清理困难,这使施工缝的防水可靠性降低,凸缝和阶梯缝则支模困难,不便施工,但目前实践中许多工程这几种形式仍在应用,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过程中如遇此类情况应提醒其慎重选择。2.14、剪力墙水平筋用不用伸至暗柱柱边?(在水平方向暗柱长度远大于lae时)答:要伸至柱对边,其构造03G101-1已表达清楚,其原理就是剪力强暗柱与墙身本身是一个共同工作的整体,不是几个构件的连接组合,暗柱不是柱,它是剪力墙的竖向加强带;暗柱与墙等厚,其刚度与墙一致。不能套用梁与柱两种不同构件的连接概念。剪力墙遇暗柱是收边而不是锚固。端柱的情况略有不同,规范规定端柱截面尺寸需大于2倍的墙厚,刚度发生明显变化,可认为已经成为墙边缘部位的竖向刚边。如果端柱的尺寸不小于同层框架柱的尺寸,可以按锚固考虑。2.15、柱墙以基础为支座、梁以柱为支座、板以梁为支座,是这样的吗?。答:是的。搞清楚谁是谁的支座是一般的(初级)结构常识,如果深入探讨,从系统科学的整体观出发看问题,结构中的各个部分谁也不是谁的支座(正如肩臼并不是胳膊的支座的道理相同),大家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功能)结合到一起。我们根据各部分构件的具体情况,分出谁是谁的支座,只是为了研究问题和规范做法更方便一些。相对于剪力墙(含墙柱、墙身、墙梁)而言,基础是其支座,但相对于连梁而言,其支座就是“墙柱和墙身”。2.16、剪力墙竖向分布钢筋和暗柱纵筋在基础内插筋有何不同?答:要清楚剪力墙边缘构件(暗柱、端柱)的纵筋与墙身分布纵筋所担负的“任务”有重要差别。对于边缘构件纵筋的锚固要求非常高,一是要求插到基础底部,二是端头必须再加弯钩≥12d。对于墙身分布钢筋,请注意用词:“可以”直锚一个锚长,其条件是根据剪力墙的抗震等级,低抗震等级时“可以”,但高抗震等级时就要严格限制。其中的道理并不复杂。剪力墙受地震作用来回摆动时,基本上以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