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租船货物运输第一节租船货物运输概述一、基本概念1、租船货物运输(CarriageofbyChartering)是相对于班轮运输的另一种海上货物运输的经验方式。(四不固定)2、船舶所有人与货物所有人之间通常签订包括租期、挂靠港、租金或者运费以及双方的责任与在内的租船合同,在这个订约过程中:(1)货物所有人是租用船舶的一方,因此被称为承租人或租船人,也成租家第一节租船货物运输概述(2)租船运输和经营人即可能是将自有船舶用于租船运输的船舶所有人,也可以能是将以定期租船或光船租船形式租用船舶再次用于租船运输的船舶经营人,它是租船合同中的出租人。(3)帮助双方公布信息、选择合同相对方以及订立合同的中介人被称为租船经纪人(chartingbroker)其是无权在运输协议上代表任何一方签约,完全是中介行为,只收取佣金第一节租船货物运输概述(4)承租双方所签订的租船合同被称为租约(charterparty;C/P)(5)承租方在谈判时所参照的范本在租船实务中被称为标准租船合同范本(stangardchartepartyform)第一节租船货物运输概述二、租船货物运输特点1、按照船舶所有人与承租人双方签订的租船合同安排船舶就航航线,组织运输;没有相对于定期班轮运输的船期表和航线2、适合于大宗散货运输,货物特点是批量大、附加值低、包装相对简单3、舱位的租赁一般以提供整船或部分舱位为主,主要根据租约来定。另外,承租人一般可以将舱位或整船再租与第三人4、船舶营运中的风险以及有关费用的负担责任由租约约定第一节租船货物运输概述5、租船运输中的提单的性质完全不同于班轮运输。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文件,对于承租人和船舶所有人而言仅相当于货物收据。这种提单要受租船契约约束,银行不乐意接受这种提单,除非信用证另规定。当承租人将提单转让与第三人时,提单起着权利凭证作用;而在第三人与船舶所有人之间,提单这是则是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6、承租人与船舶所有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是通过租船合同来确定的7、租船运输中,船舶港口使用费、装卸费及船期延误,按合同规定由船舶所有人和承租人分担、划分及计算,而班轮船舶一切开支由船方负担。第二节租船市场和租船经纪人一、租船市场1、租船业务通过租船市场(CharteringMarket)进行,狭义的租船市场也称海运交易市场,是需求船舶的承租人与童工船舶运力的船舶所有人浅谈租船业务,协商租船合同内容并签订合同场地。://查找货盘和船盘信息2、作用:(1)提供交易机会(2)加强信息沟通(3)调整航运市场3、世界上的主要租船市场英国伦敦租船市场、美国纽约租船市场、北欧租船市场、亚洲租船市场(东京、香港、上海、新加坡)第二节租船市场和租船经纪人二、租船经纪人(一)租船经纪人1、海运市场中存在着大批专门从事船舶的租赁、订舱、买卖、保险等中介业务的航运经纪人。其中专门从事租船订舱等经纪人称为租船经纪人。2、他们掌握市场动态,作为当事双方的桥梁与纽带。主要提供以大宗散杂货为主的租船、揽货、订舱、船舶买卖、信息咨询的中介服务租船经纪人职位要求大本以上学历;负责租船操作/业务的工作;·具有敬业精神,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气质修养好。能吃苦;·英语6级以上,熟悉计算机操作;·航运,英语,国贸专业优先考虑,有干散货租船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的英文交流和商务信函写作能力(全英文工作环境,与国外电话及邮件往来);·熟悉国际海运条款,整个英文条款·熟悉国内外航运业务,掌握国内外航运信息第二节租船市场和租船经纪人(二)租船经纪人包括1、船东经纪人(TheOwner,sBroker)指根据船东的授予权和指示代表船东利益在租船市场上从事船舶出租或承揽货源的人。2、承租人经纪人(TheCharterer,sBroker)代表承租人利益在租船市场上为承租人恰租合适船舶的人3、双方当事人经纪人(BothParties,sBroker)指以中间人身份尽力促进船东和承租人双方达成船舶租赁贸易从中赚取佣金第二节租船市场和租船经纪人(三)租船经纪人进行租船业务洽谈的方式1、有船舶所有人和承租人各自指定一个租船经纪人,由其代表各自委托人的利益进行洽谈。征得各自“本人”同意后代表其“本人”签字。2、船舶所有人和承租人共同指定一个租船经纪人进行洽谈。这时候租船经纪人就是居间人3、船舶收有人或承租人的一方与它方指定的租船经纪人进行租船业务洽谈。租船经纪人业务操作程序一、接待、开发客户租船经纪人一定要有自己的客户群,否则很难开展业务。他们一般通过打电话或上门访问的形式来接触客户(船东或是租船人)、寻找货源或是船源。一些规模较大、历史悠久、信誉良好的租船经纪公司在开发客户方面较为容易被客户接受。二、询价租船经纪人按照客户的指示将货源信息或船舶舱位信息整理后通过一定的渠道发送到市场上。某些较大的租船公司都有很广泛的网络,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将有关信息送到每一个潜在的船东或是其他经纪人那里。租船经纪人业务操作程序三、谈判对收到的反馈信息进行筛选,然后进行初步接触,并将潜在的候选名单通知客户。初步接触后,按照客户的指示开始进行实质性谈判,对合同的具体条款,例如,运费、装卸时间等等,尽量按照客户所提出的要求达成初步协议;如果无法达到客户的要求,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并向其提出自己的意见。达成初步协议后租船经纪人负责制订租船确认书(FixtureNote)。租船经纪人业务操作程序四、签订租船合同编制租船确认书并得到双方当事人的确认后就可以制订租船合同了。租船人收到租船合同后若发现与原确认书内容有不符的地方,会及时通知经纪人予以改正;如果没有问题就可以签字。有些航次租约下的装货日期较近,往往还没有签订正式的租船合同,船舶早已在装货港开始装货。短航次的租船运输大多数情况下只要制订租船确认书就可以了,很少有人一定要求签订租船合同。但国内的大部分租船人还是要求签订租船合同,原因并非是担心船东会违约,而是为了能凭租船合同从银行换取外汇来支付运费以及作为出口退税的凭证.。租船经纪人业务操作程序五、协助租船合同的履行签订租船合同或编制租船确认书后,租船经纪人还要协助双方当事人履行合同。装船前,向船东询问船舶动态并通知租船人,以便租船人机动的安排货物、同港口当局协调;装船后协助船东计算运费并向租船人寄发运费发票;卸货完毕后计算是否产生滞期费和速遣费等等。第二节租船市场和租船经纪人(四)佣金“本人”应向租船经纪人支付“经纪人佣金”,一般在运费或租金的1%或4%。航次租船下,一个经纪人的佣金通常为运费的1.25%。在签订合同下按租船合同中佣金条款来支付:1、如果合同规定“佣金在签订合同同时支付”则租船经纪人无论合同执行情况如何均可获佣金2、如果合同规定“佣金在货物装运时支付”则当合同于货物装卸前被解除,租船经纪人不能获取佣金3、规定“佣金在赚取运费时支付”则租船经纪人只能在租船合同得以履行,且船舶所有人获得运费后才可获得。第三节租船货运经营方式目前主要的租船经营方式有航次租船(voyagecharter)、定期租船(timecharter)、光船租船(bare-boatcharter)等基本形式,还有包运租船(contractofaffreghment,COA)和航次期租(timecharterontripbasis,TCT)一、航次租船(一)概念又称“航程租船”或“程租船”或“程租”是指有船舶所有人向承租人提供船舶或船舶的部分舱位,在指定的港口之间进行单向或往返的一个航次或几个航次用以运输指定货物的租船运输方式。船舶所有人主要负责船舶的航行,承租人只负责货物的部分管理工作。航次租船是租船市场上最活跃、最普遍的一种方式,对运费水平的波动最为敏感。国际上主要液体散货和干散货通过航次租船。一、航次租船(二)航次租船的形式1、单航次租船(singletriporsinglevoyagecharter)是指船舶所有人与承租人双方约定,提供船舶完成一个单程航次货物运输的租船方式。船舶所有人负责将指定的货物从起运港运往目的港。(二)航次租船的形式2、往返航次租船(returntriporreturnvoyagecharter)即所租船舶在完成一个单航次后,又在原卸货港或其附近港口装货运往原装货港,卸完货后合同即告终止。船舶所有人与承租人双方约定,提供船舶完成往返航次而定租船方式。但是返航次的出发港及到达港并不一定与往航航次的相同。一个往返航次包括两个单航次租船。主要用于一个货主只有去程货载,而另一个货主有回程货载时,两个货主联合起来向船舶所有人按往返航次租赁船舶。(二)航次租船的形式3、连续单航次租船(consecutivesinglevoyagecharter)船舶所有人与承租人约定,提供船舶连续完成几个单航次的租船运输方式。即用一条船连续完成同一去向的、若干相同的程租航次,中途不能中断,一程运货,另一程放空,船方沿线不能揽载。主要用于某些货主拥有数量较大的货载,一个航次难以运完的情况下。可以按单航次签订若干个租船合同,也可以只签订一个租船合同。4、连续往返航次租船被租船舶在相同两港之间连续完成两个以上往返航次运输后,合同即告终止。在实务中较少出现(二)航次租船的形式5、包运租船(ContractOfAffreightment,COA)是指船东向承租人提供一定吨位的运力,在确定的港口之间,按事先约定的时间、航次周期和每航次较为均等的运量,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货运量的租船方式。也就是说,在规定的时间内,用若干条船运完包运合同规定的货物数量。包运租船是在连续单航次程租船的运营方式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和连续单航次程租船相比,一方面包运租船不要求一艘固定的船舶完成运输,船东在指定船舶上享有较大的自由,另一方面包运租船并不要求船舶一个接一个航次完成运输,而是规定一个较长的时间,只要满足包运租船合同对航次的要求,在这段时间内,船东可以灵活的安排运输一、航次租船(三)航次租船的特点1、船东占有和控制船舶,负责配备船员,负担船员工资、伙食费等;承租人指定装卸港口和货物。2、承租人向船东支付运费(Freight),不称租金(Hire),运费的确定可按每吨费率计收或采用包干总运费方式。3、船东负责营运工作,除装卸费用可协商外,其他的营运费用由船东负担。(三)航次租船的特点4、在租船合同中订明货物的装卸费用由船东或承租人负担。5、船东出租整船或部分舱位。6、租船合同中订明可用于在港装卸货物的时间(laytime),装卸时间的计算方法,滞期及相关规定:若装卸时间超过规定天数,承租人要支付滞期费。反之,船东则要向承租人支付速谴费。双方也可以同意CQD(CustomaryQuickDespatch),即不规定装卸时间而按港口习惯装卸速度,由船东承担时间风险。一、航次租船(四)航次租船的业务阶段1、预备航次阶段在船舶抵达装货港前,船舶在其所有人的控制下,对船舶所发生的风险和费用有船舶所有人承担。2、装货阶段是指船舶抵达、停靠装货港后,待泊和装货的整个阶段,这阶段的风险主要是船舶延误所造成的损失。承担的形式以“滞期费”来补偿。3、航行阶段所发生的一切风险和费用通常有船舶所有人承担4、卸货阶段船舶抵达、停靠卸货港后,待泊和卸货的整个阶段,这阶段发生的风险处理原则同装货阶段。第三节租船货运经营方式二、定期租船(一)概念又称“期租船”简称“期租”是指由船舶所有人将特定的船舶,按照租船合同的约定,在约定的期间内租给承租人使用的一种租船方式。以约定的使用期限为船舶租期,而不以完成航次数多少来计算。在租期内,承租人利用租赁的船舶既可以进行不定期货物运输,也可以投入班轮运输还可以在租期内将船舶转租。二、定期租船(二)特点1、船舶所有人负责配备船员,并负担其工资和伙食。2、承租人拥有包括船长在内的船员指挥权,否则有权要求船舶所有人予以撤换。3、承租人负责船舶的营运调度,并负担船舶营运中可变费用4、船舶所有人负担船舶营运固定费用5、船舶租赁以整船出租。租金按船舶的载重吨、租期以及商定的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