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第十七届“雪碧校园之声”杯校园歌手选拔赛执行方案主办:可口可乐公司武汉区分公司武汉广播电视台协办:武汉华中师范大学赞助:可口可乐武汉区分公司2013年11月1日“雪碧校园之声选拔赛”作为可口可乐公司的一个代表活动,每年举办一届,今年已是第十七届。它是一项面对在校大学生喜闻乐见的赛事活动,现在已经成为广大同学必不可少的一道文娱大餐。为促进可口可乐公司产品宣传,提高在校学生艺术欣赏水平,丰富在校学生课余文化生活,积极挖掘同学们的艺术潜力,发挥每一位同学的特长,充分展现当代大学生风采,促进同学之间的感情,特此隆重举办“雪碧校园之声第十七届校园歌手选拔赛”。一、活动简介:1、主办方:可口可乐公司武汉分公司武汉广播电视台2、协办方:华中师范大学3、赞助商:可口可乐武汉分公司4、活动全称:“雪碧校园之声”杯华中师范大学第十七届校园歌手选拔赛5、活动主题:弘扬校园和谐文化,展示当代大学生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彰显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6、活动口号:七彩青春,飞扬新声7、比赛地点:全程均在大学生活动中心5楼8、参赛人员:面向全校在校学生9、奖项设定:共二十名,其中:1、级别奖共六名: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2、单项奖共四名:最佳台风奖一名,最具潜力奖一名,最佳人气奖一名,最具魅力奖一名;3、优秀奖共十名:颁发本次校园歌手选拔赛“优秀奖”荣誉证书。10、比赛制式:包括海选赛(初赛)两场、晋级赛(复赛)一场、终极赛(决赛)一场二、活动前期准备1、冠名权:本次活动可以以“雪碧校园之声杯歌手选拔赛”来命名。(赞助金额为总金额50%以上的费用方有冠名权)2、传单宣传:传单上公司以赞助商的身份出现或同时派发公司的传单。3、小册子宣传:如公司有自新的宣传册子可协助派发,由商家自己提供。4、海报宣传:活动宣传海报上以赞助商的标志物身份出现。5、宣传栏宣传:赞助商的海报可在校内宣传栏内张贴。6、现场宣传:活动现场可用到印有赞助商商标的道具进行布置。7、产品宣传:公司产品可作为该活动的指定用品。8、嘉宾发言:赞助公司可派代表过来参加本次活动,并可在活动期间以嘉宾的身份发言(或颁奖),从而对其产品加以宣传。三、活动人员组成(一)总顾问王坚(二)顾问钟红张湄(三)大赛组委会主任:武文凯副主任:张全林石琦范玉江张正宏王觉非张维(四)材料组马芹王旭柳贤雄王钰涵张天晶(五)选手联络组织组郑良宇思君英尚龙涛(六)宣传报道组黄云昌韩小朋马艳(七)后勤组杨建红王锋覃华贵杨莉(八)计算统计组崔明明萧瀚孙锋(九)道具组(催场、联络)李文磊梁凯程王楠(十)秩序维持组马维昌温胜昌刘鸿天(十一)外联组艾民李子沛代兴龙张惠微(十二)主持人组华中师范大学大一新生三名(十三)机动组张斌斌郁文龙畅园芝高文军李振清吴甜龚小虎彭连加(十四)评委会初赛:(第一场)(第二场)复赛:决赛:大众评审(20人)四、比赛具体安排(一)报名海选阶段1、报名时间:11月3日(星期天)上午八点开始至11月4日(星期一)下午结束,共10天。2、报名方式:1、审判法庭门前设点报名;3、报名费用:无4、海选赛(初赛)安排:(1)抽签时间:11月6日(星期三)中午12:30安排抽签(2)海选第一场:比赛时间:11月6日(星期三)晚7:30比赛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5楼评委:(第一场)海选第二场:比赛时间:11月7日(星期四)晚7:30比赛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5楼评委:(第二场)(3)普级人数:20人(4)公示时间:10月26日(星期一)海选赛(初赛)形式及流程:1、比赛形式:选手可以单独演唱,亦可进行组合演唱;每位选手(组合)准备半分钟到两分钟的清唱,歌曲内容、形式不限。2、比赛流程:选手报名结束后,工作人员根据报名情况安排选手抽签,不按时参加抽签者按自动放弃比赛资格处理,不退还报名费。每场参赛人数中组合按一名选手抽签。主持人宣布开始后,选手按抽签顺序进行演唱,每位选手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两分钟。主持人把握时间,与台下协调联系,完成比赛即可。(二)晋级赛(复赛)阶段:(1)抽签时间:11月11日(星期一)中午12:30安排抽签(2)比赛时间:11月11日(星期一)晚七点比赛地点:中山公园武广商业街负一楼露天喷泉广场评委:(3)普级人数:10人(4)公示时间:当场公布晋级赛(复赛)形式及流程:1、比赛形式:每位选手(组合)自选一首歌曲演唱,自备伴奏(伴奏必须消去原声,光盘、MP3、乐器均可)。2、比赛流程:海选(初赛)结束后,由工作人员统计两场总晋级人员名单(共20人),并公示晋级选手名单,若同学公示无异议,选手(组合)进入复赛阶段,并安排选手(组合)进行复赛抽签(不按时参加抽签者按自动放弃比赛资格处理),上交伴奏。主持人宣布开始后,选手按抽签顺序进行演唱,主持人把握时间,与台下协调联系,完成比赛即可。四人一小组共五组。每组分数前两名晋级最后十人比赛取前五名进去决赛(二)终极赛(决赛)阶段:(1)抽签时间:11月16日(星期六)下午12:30安排抽签(2)比赛时间:11月16日(星期六)晚7:30比赛地点:武汉广播电视台二号演播厅评委:大众评审(20人)终极赛(决赛)形式及流程1、比赛形式:每位选手(组合)自选一首歌曲演唱,自备伴奏(伴奏必须消去原声,光盘、MP3、乐器均可)。2、比赛流程:首先由主持人致开幕词,介绍评委,然后评委宣读比赛的有关规则。歌手齐唱《我的未来不是梦》(按歌曲需要排上场顺序)选手进行自我介绍和参赛宣言,每人限时30秒左右。进行选手的个人独唱部分,选手按抽签顺序演唱自选曲。大众评审对单项奖投票,(如还有空余时间,由上届冠军带来歌曲)。公布最后成绩,颁奖仪式。主持人宣布结束,合影留念。“雪碧校园之声”杯校园歌手选拔赛报名表姓名性别学院班级宿舍联系电话海选赛曲目备注“雪碧校园之声”杯校园歌手选拔赛抽签表编号姓名宿舍联系电话参赛曲目备注第十七届“雪碧校园之声”杯校园歌手选拔赛海选赛比赛规则为使本次比赛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比赛规则:1、本次比赛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选手可以单独演唱,亦可进行组合演唱;2、海选赛采取清唱的方式,每位选手(组合)准备两分钟内的清唱歌曲,不允许携带伴奏或伴奏乐器,清唱歌曲的内容、形式不限。鼓励原创歌曲,在评分时酌情加分。若发现原创歌曲是剽窃他人作品者,取消比赛资格。3、选手(组合)在演唱开始前,上场自报序号、姓名、参赛曲目,演唱时间控制在2分钟以内,工作人员会进行计时,如果超时,工作人员将举牌示意停止,仍坚持演唱的,酌情扣分。可由评委决定参赛选手演唱时间的长短,评委示意停止后仍坚持演唱的,酌情扣分;每位选手演唱完毕后,评委进行评分,在每五名选手演唱结束后,由主持人当场公布成绩。4、为保证不影响评委公正裁决,请观众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大声喧哗;5、对比赛中迟到的选手(组合)作弃权处理,不退还报名费;选手(组合)不得私自调整参赛顺序,若发现有私自调整上场顺序者,取消比赛资格;如有特殊情况,与大赛评委会联系;6、比赛结果将择日在各公寓楼下展板上予以公布;选手(组合)若对比赛结果有异议,可将意见提交给大赛组委会,待组委会讨论决定予以答复。7、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大赛组委会2013年11月1日校园歌手大赛晋级赛比赛规则为使本次比赛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比赛规则:1、本次比赛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每位选手(组合)自选一首歌曲演唱,自备伴奏,歌曲的内容、形式不限。鼓励原创歌曲,在评分时酌情加分。若发现原创歌曲是剽窃他人作品者,取消比赛资格。2、伴奏必须消去原声,光盘、MP3、乐器均可。若选手伴奏未消去原声,评委会成员有权要求选手停止演唱,选手可重选伴奏或清唱;3、选手(组合)在演唱开始前,上场后自报序号、姓名、参赛曲目,演唱过程中,若有比赛时间需要,可由评委决定参赛选手演唱时间的长短,评委示意停止后仍坚持演唱的,酌情扣分;每位选手演唱完毕后,评委进行评分,在每五名选手演唱结束后,由主持人当场公布成绩。4、为保证不影响评委公正裁决,请观众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大声喧哗;5、对比赛中迟到的选手(组合)作弃权处理,选手(组合)不得私自调整参赛顺序,若发现有私自调整上场顺序者,取消比赛资格;如有特殊情况,与大赛评委会联系;6、比赛结果将择日在各公寓楼下展板上予以公布;选手(组合)若对比赛结果有异议,可将意见提交给大赛组委会,待组委会讨论决定予以答复。7、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大赛组委会2013年11月1日“雪碧校园之声”杯校园歌手选拔赛终极赛比赛规则为使本次比赛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比赛规则:1、本次比赛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决赛采取伴奏演唱的方式,选手完整演绎参赛曲目,歌曲的内容、形式不限。鼓励原创歌曲,在评分时酌情加分。但若发现原创歌曲是剽窃他人作品者,取消比赛资格。2、伴奏由选手(组合)自备,伴奏必须消去原声,光盘、MP3、乐器均可、选手(组合)也可自行伴舞以增添舞台效果;3、本届校园歌手大赛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单项奖四名,包括:最佳台风奖一名,最具潜力奖一名,最佳人气奖一名,最具魅力奖一名;优秀奖十名。比赛结束,当场公布选手(组合)得分及名次,并现场颁奖;4、本次比赛特设大众评审团成员20名,均是在复赛晋级时表现优异的选手,他们将评定出本次的四个单项奖;5、选手(组合)若对比赛结果有异议,可将意见提交给大赛组委会,待组委会讨论决定予以答复;6、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大赛组委会2009年11月1日“雪碧校园之声”杯校园歌手选拔赛终极赛大众评审团投票规则为使本次比赛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大众评审团投票规则:1、大众评审团人数为20人.2、大众评审团投票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善意、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投票;3、在大众评审的投票下产生四个单项奖,即最佳台风奖一名,最具潜力奖一名,最佳人气奖一名,最具魅力奖一名;4、在按成绩取完一、二、三等奖六名选手后,再对所剩的选手的表现进行单项奖投票,每个奖项得票数最高的人当选,若选手得票数相同,再由决赛评委会成员进行投票;5、各奖项产生条件是:最佳台风奖:舞台表现力极强,有较好的舞台气质。演唱时的表情、手势、动作、舞蹈搭配协调统一;最具潜力奖:理解歌曲内涵,情感投入到位,演唱感情充沛,能展现歌曲的意境,要有自己的风格和特点;最佳人气奖:在舞台上有较强的观众互动能力,观众印象好,后援团表现好;最具魅力奖:个人魅力突出,演唱富有时代气息,给观众、评委带来较强的亲和力;6、选手(组合)若对比赛结果有异议,可将意见提交给大赛组委会,待组委会讨论决定予以答复;7、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大赛组委会2013年11月1日“雪碧校园之声”杯校园歌手选拔赛海选赛评分标准本次比赛采用现场评分,评分采用10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计分方式以全体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平均分为该选手的最后得分,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选手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出名次,如出现平均分相同的情况以总分多者胜。项目分值细则歌曲主题2+0.x分歌曲主题积极向上,演唱生动,精神面貌好。原创歌曲加分不超过0.2。音准节奏2分演唱主次声部没有走音现象,强弱对比得当,不走音、不跑调,发音清楚,吐词清晰,节奏把握准确。演唱技巧1.5分声区统一,气息自如,声音自然明亮,音色清晰有质感。演唱台风2分演员演唱时精神饱满集中、积极乐观、表情自然大方,台风自然,充分显示大学生的朝气和热情。表现力和感染力1.5分声情并茂,能够较完整地表现作品,演唱富有艺术性,有较强的音乐感染力。为体现公平原则,第1、2号选手的得分在第3号选手演唱后由评委参照选手的表现给予评分;从第3号选手起,由评委在每位选手演唱后当场评分。大赛组委会2013年11月1日“雪碧校园之声”杯校园歌手选拔赛晋级赛评分标准本次比赛采用现场评分,评分采用10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计分方式以全体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平均分为该选手的最后得分,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选手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