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教学法在数据库原理课程中的应用2009-05-0416:33来源:作者:网友评论0条浏览次数85摘要针对高校非计算机专业数据库原理课程教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本文提出了构建数据库原理案例教学模式的指导思想,并以此为原则给出教学实例。关键词数据库原理案例教学教案1问题的提出数据库技术是研究如何科学地组织和存储数据,如何高效地检索和管理数据的一门学科。在教育部高等学校计算机、自动控制和信息类专业的培养方案中,“数据库原理”一直是四年制本科生的专业必修课程。在IT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能否很好地应用数据库技术解决实际问题,已成为许多用人单位对应聘者知识结构的新要求。因此,该课程也日益成为其他理工科专业本科生、专科生一门愈来愈受到关注的选修课,甚至是必修课。而目前许多院校非计算机专业的“数据库原理”课程的教学现状并不令人满意,主要问题是:教材组织上理论概念多,应用实例少;教学安排上课堂讲授多,实践动手少;课程考核上死记硬背多,灵活应用少。这样“三多三少”的直接后果是:尽管一些学生可以在理论考试中取得高分,但却不能自如地应用某种数据库管理系统软件解决实际问题,更谈不上开发出有实际应用价值的数据库系统,如此“眼高手低”很难适应现代社会对数据库技术应用人才的需求。因此,在“数据库原理”课程的教学上必须改变这种纸上谈兵、理论脱离实际的状况。2构建“数据库原理”案例教学模式的指导思想“数据库原理”的教学大纲通常包括:基本概念、关系模型、SQL、关系数据库理论、数据库设计和数据保护等内容,一般授课学时在50学时左右。由于理论内容较多,很难保证有效的实践环节。为此,构建“数据库原理”案例教学模式的指导思想可归纳为12个字:精理论、强实践、重启发、勤激励。具体就是:精选课堂讲授内容,围绕着如何解决实际问题开展对相关理论的探讨。一些大纲有要求、但受学时限制、无法在课内讲授的内容,要求学生通过自学完成;增强实践环节的力度,加大综合性、创新性实验的比例,培养学生探究性学习、自己动手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启发式教学和有效的激励机制,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进而调动起他们主动学习新知识、探索新方法的积极性。每堂课结束时可以给学生提出一、两个问题,一则督促学生做好复习预习,二则为下堂课的教学留下伏笔和切入点。对于认真思考问题、能提出切实可行方案及在实验中有创新的学生,应给予当堂表扬或给平时成绩加分的鼓励。3基于案例教学法的“数据库原理”教案一则如表1所示,本教案以学生较熟悉的教务管理子系统“学生档案管理”为贯穿始终的例子,以关系数据库理论为指导,通过循序渐进的讲解、演示和实验,让学生理解数据库的基本概念、理论和技术,掌握一个简单的数据库应用系统从分析、设计到实现的完整开发过程,真正做到学以致用。全部内容共计54学时,其中课堂讲授演示26学时,课内实验28学时。适用对象为已掌握了一种面向对象的可视化编程工具(如VB、C#、C++或Java等)的非计算机专业本科生或专科生。4实施案例教学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1)正确认识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案例教学从不否认理论对实践的重要指导意义,像关系代数、查询优化、数据存储、事务处理、并发控制等一些数据库技术中十分重要的内容可另外开设一门课程供高年级学生选修,以弥补学生在数据库理论上的不足。(2)注意教学内容特别是实验环节开发平台、工具和方法的实用性和先进性。与其他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一样,DBMS及数据库应用系统的开发平台和工具每隔几年就会更新换代,这就要求任课教师必须与时俱进,及时将最新的研究成果引入教学。如以上案例采用GUI风格的C/S结构,若学生有一定网页制作基础的话,可改进为目前较为流行的Web风格的B/S结构。(3)建立公平有效的课程考核机制,保证自学内容、实验环节的教学质量。自学内容可通过读书报告、论文、提问等方式加以考查;布置课程验收大作业时,应兼顾不同层次学生的学习能力,既能让基础较差的学生树立起完成任务的信心,更要积极鼓励程度较好的学生高标准要求自己。5结论实践证明,“数据库原理”案例教学模式是一种变学生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的有效方法,由于能够理论联系实际,让学生带着感兴趣的问题进入课程的学习,让学生改变了以往混学分的思想,对这门课的认同度有了明显的提高,具体表现为:上课睡觉、缺勤的人少了,积极思考问题的人多了,学生作业的质量提高了,成绩上升了。另外,师生间的互动交流大大加强了,教学相长得以充分体现,部分学生还结合自己的专业和爱好,积极参与教师的科研工作,其探究能力和创新意识得到了较好的培养。(本文获得“2005年全国青年教师计算机教育优秀论文评比”教学与研究三等奖)参考文献1萨师煊,王珊.数据库系统概论(第3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2伍俊良,刘飞.数据库原理与基础实践环节在信息专业类教学中的应用与教学要求解析.计算机教育,2004,6:59~613黄祥淡.计算机应用课的“任务驱动”教学模式.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5,1:3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