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市人口计生领〔2011〕10号梅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考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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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文件梅市人口计生领〔2011〕10号关于印发《梅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方案》(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市人口计生各兼职单位:现将《梅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制订实施细则,全面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职责,推动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2-(此页无正文)主题词: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考评方案通知抄送:省人口计生委,李嘉书记、朱泽君市长、陈小山副书记、叶胜坤副市长、蓝汕兴副秘书长,市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梅州市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9月22日印发-3-梅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方案(试行)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一条“省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单位制度,市、县(区)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兼职单位制度。兼职委员单位和兼职单位应当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职责分工,制定实施的具体措施”规定精神,按照《梅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兼职单位职责》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考评方案。一、考评的主要对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各兼职单位(以下简称“市兼职单位”)和各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单位(以下简称“县综治单位”)。根据综合治理工作的需要和各自不同的管理职责,将市兼职单位和县综治单位分别划分为A类单位和B类单位。A类单位为重点考评单位。县综治单位各县有所不同,以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确认为准。(一)市级A类单位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广播电视台。(二)市级B类单位-4-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学技术局、市统计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妇女联合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县级A类单位卫生局、公安局、民政局、人民法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财政局、教育局、农业局、广播电视台、纪委办公室(监察局)、组织部、宣传部(精神文明办),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确认应列入的其他单位。(四)县级B类单位发展和改革局、科学技术局、统计局、城市综合管理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妇女联合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扶贫开发局、总工会、党校,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确认应列入的其他单位。二、考评组织领导考评工作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考评细则并具体实施。三、考评的主要内容主要内容为各单位履行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职责的落实情况。具体内容为全市基本统一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公共职责和各单位的专项职责,根据工作需要专项部署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及指标等。四、考评时间安排-5-原则上安排在每年12月下旬进行。五、考评方式考核采取集中考评与抽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一)集中考评考评组集中各单位统一点题现场汇报,根据各单位答题情况进行现场评分。集中考评后各单位应统一送交书面总结材料和落实综合治理工作职责的相关资料或复印件,复核时无相关资料或复印件的原则上不予计分。(二)抽查考核抽查考核主要是抽查下属单位具体落实综合治理职责的情况,重点是A类单位落实职责的情况。六、考评结果计评分(一)考评结果实行1000分制即公共职责标准分500分和专项职责标准分500分。(二)特殊项目加分1、积极参与探索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创新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新方法、新理念,并书面向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汇报,经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认定有利于推动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升水平的,每一项加100分。2、各单位制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意见或方案,得到市领导或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充分肯定的,每一项加50分。(三)特殊项目扣分1、接受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或人口-6-与计划生育工作专项检查、调查、督查,存在问题较多,受到上级批评的,每一宗扣100分。2、在考核调查期间,不提供资料,人为干扰调查、违反调查纪律等情况的,每一宗扣100分。七、考评结果应用根据集中考评与抽查考核的情况,综合评定市兼职单位和县综治单位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职责的考评结果,报请市委、市政府审定后兑现奖惩,并落实年度动态管理。被评定为“提醒注意”和“黄牌警告”的单位及单位负责人不得评先评优,该单位不能发放当年度计划生育奖励金(因通报结果前已发放奖励金的转为下一年度不能发放)。八、其他情况说明1、考评方案中所述的查验计划生育证件包括:《计划生育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同意施术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等。2、根据《中共梅州市委梅州市人民政府贯彻〈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梅市发〔2006〕91号)文件精神,各部门在贯彻落实惠民普惠政策时,结合实际全面落实优先照顾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重点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纯生二女结扎家庭落实优惠优先,是积极主动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职责的重要内容之一。-7-梅州市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单位职责考评指标与评分标准(公共职责,每个单位500分)一、结合实际制订措施(小计120分)1、结合实际制定职责(60分)。结合本部门或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制订有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职责的相关措施的,或最少每间隔二年全面重新修订贯彻落实相关措施的得60分;未制订的,或只转发上级文件的,或基本套用上级文件、结合实际内容较少的,无正式文件文号的均不得分;间隔至第三年仍未重新修订相关措施的扣20分,间隔至第四年仍未重新修订相关措施的扣40分,扣封顶分40分。2、全面落实分解职责(30分)。将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职责具体分解落实到相关科室、下属单位或下级部门的得30分;只有部分职责分解的按项目比例酌情计分;未分解职责的,或分解职责后无正式文件的不得分。3、全面落实责任追究(30分)。制订有贯彻落实综合治理工作职责的责任追究制度的得30分;未明确责任追究制度的不得分。二、督促检查落实职责(小计100分)对相关科室、下属单位、下级部门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指导、督促、检查、总结。4、年初有部署(30分)。有重点地部署年度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项目,有相应的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的得30分;无正式文件的不得分。5、年中有检查(30分)。有督促检查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8-育综合治理工作职责的具体工作方案,有督促检查的工作记录,有专题情况分析,有检查情况通报的得30分;无相关资料的不得分。6、年终有总结(40分)。有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职责分项专题情况,专项数据分析,工作成绩总结,剖析存在问题,总结经验教训,下来努力方向等,并向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总结材料的得40分;无总结材料的,或当年总结与前三年内的总结对比主要文字内容基本相似的不得分;总结内容过于简单的酌情扣分。三、做好内部管理工作(小计190分)城市计划生育管理实行单位负责制。本单位负有管理责任的计划生育对象包括:本单位及下属单位所有育龄员工(含合同工、一个月以上的临时用工)、单位集体户口簿中的所有育龄人员和单位出租、出借房屋中居住、使用的所有育龄人员。单位负责管理的对象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生子女的,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7、流动人口查验证率(30分)。对流动人口成年育龄妇女全面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本省户籍的可查验《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得30分;未在相关表册中登记查验证情况的不得分;每发现一例未持证的扣10分,扣封顶分30分。8、信息登记建档率(30分)。全面落实单位所有计划生育育龄对象的信息登记管理(包括男方属本单位女方属外单位的所有育龄对象)的得30分;未建立育龄对象信息登记表册的不得分;每少登记一份对象信息的扣10分,扣封顶分30分。-9-9、独生子女办证率(30分)。按政策规定生育一个子女后不能再生育的对象全面及时落实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得30分;未建立信息登记表册的不得分;每发现一例应办证对象在三个月内未办证的扣10分,扣封顶分30分。10、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40分)。按政策规定应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措施(生育一孩落实上环、生育二孩以上落实结扎、政策外怀孕的落实补救措施)的对象全面及时落实措施的得40分;未建立信息登记表册的不得分;每发现一例应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措施的对象未经户籍所在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同意而未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措施的扣10分,扣封顶分40分。11、查环查孕落实率(30分)。应查环查孕对象全面定期落实查环查孕的得30分;未建立信息登记表册的不得分;每发现一例应查环查孕对象无故未参加查环查孕的扣10分,扣封顶分30分。12、奖励优待落实率(30分)。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对象享受增加假期、报销计划生育手术费用、享受独生子女保健费、享受计划生育奖励优待的得30分;每发现一例未落实、兑现奖励优待的扣10分,扣分封顶分20分。四、配合当地开展工作(小计30分)13、配合当地开展工作(30分)。配合当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开展工作,全面完成当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得30分;单位属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每认定一件未配合完成工作任务的扣10分,扣分封顶分20分。-10-五、挂钩帮扶绩效情况(小计60分)14、创建“两无”活动(20分)。单位所挂钩帮扶的镇、村被市级或县级评定为计划生育“两无”(无政策外多孩镇,无政策外出生村)镇(街道)、村(居)委的得20分。15、挂钩帮扶资金到位(40分)。挂钩帮扶资金已到位的(镇、村合并计算),每1万元得10分;超过40分为加得分,加得分不封顶;帮扶资金不足1万元的按比例计分;未给付帮扶资金的扣20分,连续二年未给付帮扶资金的扣40分,扣封顶分40分。-11-梅州市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单位职责考评指标与评分标准(专项职责,每个单位500分)一、卫生局(A类,500分)(一)抽查验证登记情况(小计200分)抽查一间医疗机构(县综治单位主要抽查县城医疗机构,市兼职单位主要抽查梅州城区及城郊医疗机构)。主要考评查验计划生育证件,对未持计划生育证件的对象通过网络等方式及时向当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通报情况。1、孕检产检分娩查验证件(50分)。对孕检、产检和分娩对象全面落实实名登记、查验证件并通报的得50分;每查实一例未实名登记的,或未查验证件的,或未及时通报的扣10分,扣封顶分40分。2、依规开展B超检查(50分)。对怀孕14周以上育龄妇女实施B超检查时全面落实实名登记的得50分;每发现一例违规检查未实名登记的扣10分,扣封顶分40分;正在立案调查或已依法查处到位的不扣分。3、终止妊娠查验证件(50分)。除医学需要外,对怀孕14周以上孕妇终止妊娠全面落实实名登记,施术登记表中全面落实操作人员“双签名”制度(两名医生签名),全面记录并留存有效计划生育证明的得50分;每发现一例违规登记或施术的扣25分,扣封顶分50分;正在立案调查或已依法查处到位的不扣分。4、现场抽检分娩住院情况(50分)。对住院分娩对象进行现场抽查,全面落实查验证件及通报的得50分;每查实一例未持证件或未及时通报的扣10分,扣封顶分40分。(二)综合治理性别比情况(小计150分)-12-5、依法查处“两非”案件(150分)。依法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简称“两非”)案件:县综治单位(150分)。依法查处到位(查处到位是指依法调查、处理、依照党纪、政纪处分,下同)每个县(市、区)每年最少查处一宗以上的得150分;第一年没有一宗查处到位案件的不得分,连续二年没有一宗查处到位案件的扣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