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险商业保险的概念商业保险是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对于合同约定的发生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一种合同行为。商业保险的特征1、经营主体是商业保险公司。2、所反映的保险关系是通过保险合同体现的。3、对象可以是人和物(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具体标的有人的生命和身体、财产以及与财产有关的利益、责任、信用等。4、以盈利为目的,而且要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以保障被保险人享受最大程度的经济保障。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性质不同社会保险具有保障性,不以盈利为目的;商业保险具有经营性,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目的。社会保险建立在劳动关系基础上,只要形成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商业保险自愿投保,以合同契约形式确立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建立基础不同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管理体制不同社会保险由政府职能部门管理;商业保险由企业性质的保险公司经营管理。参加社会保险的对象是劳动者,其范围由法律规定,受资格条件的限制;商业保险的对象是自然人,投保人一般不受限制,只要自愿投保并愿意履行合同条款即可。对象不同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保障范围不同社会保险解决绝大多数劳动者的生活保障;商业保险只解决一部分投保人的问题。社会保险的资金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面分担;商业保险的资金只有投保人保费的单一来源。。资金来源不同待遇计发不同社会保险的待遇给付原则是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保险待遇一般采取按月支付形式,并随社会平均工资增长每年调整;商业保险则按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的原则确定理赔标准。。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时间性不同社会保险是稳定的、连续性的;商业保险是一次性、短期的。社会保险由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来规范,商业保险则由经济法、商业保险法及其配套法规来规范。法律基础不同第一节保险的基本知识一、个人面临的风险分析(一)个人面临的人身风险1、活得太长的风险2、活得太短的风险3、活得太惨的风险(二)个人面临的财产风险1、财产损失的风险2、责任风险因侵权、违约、过失等原因给他人造成了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按照法律、合同、道义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风险。3、信用风险在经济交往中,权利人与义务人之间由于一方违约或犯罪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二、可保风险广义概念,指可以利用风险管理技术来分散、减轻或转移的风险。狭义概念,是保险人愿意并能够承保的风险,是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的特定风险。可保风险必须具备以下列条件:1、不是投机风险2、对个别标的而言,风险发生具有偶然性3、对大量标的而言,风险发生具有必然性4、风险的发生必须是意外的5、风险损失较大不可保风险1、道德风险2、意料中的风险3、违法风险4、巨灾风险爱情保险英国夫妻和睦25年可获9000欧元英国就有专门经营爱情保险的保险公司,生意非常红火。凡是已婚夫妇均可购买爱情保险,每对夫妇每月只需缴5欧元的保险费。投保后,如果夫妻不能白头偕老而闹到离婚地步时,被遗弃的一方可以获得5000欧元的保险赔偿金;如果夫妻能和睦相处达25年之久,则可以获得9000欧元的奖金。太平洋保险百年好合规定:只要夫妻双方不离婚,从结婚的第19个年头起,就能享受到保险公司给付的”恩爱保险金”。夫妻共同生活满20年、30年、40年、50年时可领取不同的夫妻恩爱保险金,时间越长,保险金越高,但如果夫妻俩坚持到了第19年仍然以分手收场,“恩爱保险金”分文不获。该险种刚推出之时,受到许多人的关注,不少准备结婚的年轻人相继购买了“爱情保险”。然而没过几年,不少夫妇办理了离婚,退保的人数明显增加,最后竟有八九成人退了保。最后,由于投保的人数减少“百年好合”1998年被取消,退出了市场。巨灾保险制度巨灾保险制度,是指对由于突发性的,无法预料、无法避免且危害特别严重的,如地震、飓风、海啸等所引发的灾难性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给予切实保障的风险分散制度。三、保险的概念和原理(一)概念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二)保险的原理保险是以经济保障为基础的金融制度安排,它通过对不确定事件发生的数理预测和收取保险费的方法,建立保险基金。以合同安排的形式,由大多数人来分担少数人的损失,实现保险购买者风险转移和理财计划的目标。保险公司根据预测的损失概率,将预计发生的损失分摊给众多参加保险的个人,实际发生的少数人的损失由大多数人进行分摊,成功地将损失造成的财务后果降至最低。保险的基本概念1、保险人:保险公司,收取保险费,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2、投保人:购买保险的人。3、被保险人:受保险公司保障的人。4、受益人:人身保险中特有的一种身份,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在被保险人因死亡不能申领保险金时,受益人则享有申领的权利。5、保险费:购买保险产品和服务需要支付的价格。6、保险金:在保险事故发生时由保险人依约赔付给被保险人。第二节保险产品一、人身保险以人的生命、身体或劳动能力为标的的保险。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疾病、衰老等原因导致死亡、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等,给付约定的保险(一)人寿保险以人的生命为保险对象的保险。1、死亡保险在保险有效期内被保险人死亡,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分定期死亡保险和终身死亡保险。定期死亡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在约定的保险期限内,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死亡而由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付受益人定额保险金的一种保险。定期寿险是世界上最早产生的寿险种类。如果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保险合同即告终止,保险人既不退还已交保费,也不给付任何金额。终身死亡保险是一种提供终身保障的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无论何时死亡,保险人都向其受益人给付保额。显著特点是保单具有现金价值,而且保单所有人既可以中途退保并领取退保金,也可以在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定限额内贷款,具有较强的储蓄性。所以终身人寿保险的费率较高。保单现金价值是指带有储蓄性质的人身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保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已缴纳的保费-保险公司的管理费用开支在该保单上分摊的金额-保险公司因为该保单向推销人员支付的佣金-保险公司已经承担该保单保险责任所需要的纯保费+剩余保费所生利息2、生存保险以保险人在规定期限内生存作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分普通生存保险和年金保险。年金保险是指以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按约定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且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的间隔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人寿保险。3、生死两全保险无论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死亡或保险期满仍然生存,都由保险公司依保险合同给付约定的保险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交付保险费后,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死亡,向其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满仍生存,保险人也将向其本人给付保险金,保险人给付全数保险金后,保险合同即告终止,死亡后未到期的保险费也不再续交。4、创新型人寿保险(1)分红保险保单持有人可以分享保险公司经营成果的保险种类,保单持有人有权获得建立在保险公司经营成果基础上的红利分配。金满仓B款年金保险(分红型)——泰康人寿投保规则交费期间/保险期间3年/5年交费10年期10年交费15年期被保险人投保时年龄出生满30天—60周岁出生满30天—55周岁交费金额1000元/份,3份起售产品特色短期投资,长期收益一年一返,支取灵活红利年金,双重复利资金安全,稳健增值分期交费,轻松便捷四重保障,安享无忧一年一返支取灵活每年按年交保险费的一定比例返还生存保险金:3年交返还年交保险费的3%(返还10次)5年交返还年交保险费的4%(返还10次)10年交返还年交保险费的10%(返还15次)红利年金双重复利每年根据本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情况分派红利,红利留存在本公司,按复利生息。生存保险金留存在本公司按复利生息(每年可申请领取一次)资金安全稳健增值满期保证返还已交保险费四重保障安享无忧1倍非意外身故保障2倍意外身故保障3倍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障5倍航空意外身故保障投保示例—5年交、十年期45岁的张先生为了使自己退休后的生活品质不降低,以自己为被保险人购买了《泰康金满仓B款年金保险(分红型)》50份,交费5年,保险期间十年,每年交费5万元,共交5次。满期时张先生可获得利益如下:250000元+22928元+41458元=314386元(满期保险金)(累积生存保险金)(累积红利)10年保险期内,除获得累积红利和累积生存保险金外,还可享受如下身故保障:最高非意外身故保障:270750元最高意外身故保障:541500元最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障:812250元最高航空意外身故保障:1353750元(2)投资连结保险指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至少在一个投资账户拥有一定资产价值的人身保险产品。投资连结保险可以让客户直接参与由保险公司管理的投资活动,将保单的价值与保险公司的投资业绩联系起来。投资连结保险设有保证收益帐户、发展帐户和基金帐户等多个帐户。每个帐户的投资组合不同,收益率就不同,投资风险也不同。泰康赢家理财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简介:本产品为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偏重投资理财功能,并含有终身寿险保险责任。本险种按整数份购买,每份保险费1000元。首期最低投保30份,续期所交保险费不得低于5000元。投保条件:18周岁(含)至55周岁(含),且投保人、被保险人必须为同一人。保险期间:终身保险利益基本部分身故保险金:a)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犹豫期内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该部分身故保险金数额为投保人所交纳保险费数额(无息)的105%;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犹豫期后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该部分身故保险金数额为公司收到领取身故保险金申请书后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保单账户价值的105%。保单账户价值:等于已缴保险费扣除相应的初始费用及首期风险保障费用。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意外伤害包括意外和伤害两层含义。b)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犹豫期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该部分身故保险金数额为投保人所交纳保险费数额(无息)的110%;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犹豫期后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该部分身故保险金数额为公司收到领取身故保险金申请书后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保单账户价值的110%。费用收取1、初始费用:3%2、资产管理费:积极成长型投资账户2.0%平衡配置型投资账户1.5%稳健收益型投资账户1.3%基金精选投资账户2.0%3、退保费用:第1,2,3个保单年度为帐户价值的1%,第4个保单年度及以后为0。4、投资账户转换手续费:前5次免费,以后每次20元。5、部分领取手续费:50元泰康e理财B款投资连结保险一、投保须知1、保险期间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自合同生效日零时开始,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2、犹豫期及犹豫期退保自签收合同之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认真审视合同,如认为合同与需求不相符,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合同,公司将在扣除资产管理费及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后向您退还保单账户价值以及其他收取的各项费用。3、保险费的交纳保险费交费方式为趸交和不定期交。具体交费方式和交费标准在投保时选择并载明于保险单上。4、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二、保险责任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偏重投资理财功能,并含有年金转换保险责任,与传统保险的保险责任有所不同。本产品的保险责任包括身故保险金和年金转换:(1)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数额为收到领取身故保险金申请书及本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材料后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保单账户价值。(2)年金转换:在本合同的第6个保单年度起,可以提出年金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