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创新随着我国金融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特别是随着我国加入WTO进程的加快,我国银行业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客观地讲,我国商业银行的改革还停留在一种形式上或外延性改革的阶段,一些深层次矛盾虽已暴露但远未得到根本性解决。从产权安排、组织形式、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业务领域、经营方式等方面考察,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离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商业银行还相距甚远,尤其是在银行产权制度上存在严重缺陷,滞后于企业改革,已经成为制约国有商业银行向现代商业银行转换的主要障碍。面对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全球化的挑战,国有商业银行必须正视现实,按照国际惯例和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积极探索产权制度改革。一、目前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存在缺陷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实质上是产权主体单一抽象的自然人产权形式,国有银行财产所有权的行使实际上是通过政府来实现的,政府的职能又是通过中央政府部门引导、控制和监督的。其直接结果就是:(1)虽然法律上明确了国有商业银行的企业性质,但在实际工作中国有商业银行仍然被当作政府的职能部门,金融手段行政化运用的问题很突出,使国有商业银行很难做到自主经营;商业银行承担的社会职能,使其经营目标多元化,弱化了利润最大化的目标;(2)国有商业银行产权界定模糊,产权主体虚置,所有者不能有效行使和转让剩余索取权,而对于经营者来说,缺乏利益驱动机制,使所有者和经营者难以实现利益的激励兼容,所有者也不能对经营者进行有效监督,难以避免“出工不出力”、“谋私”等“道德风险”的产生,导致经营效率低下,经营者缺乏发展的冲动。(3)因产权主体的单一性和缺少产权的结构安排使得国有商业银行的风险载体不明。由于银行的风险只能用其股权资本作担保,且股权资本的规模和结构又决定着这种担保作用的发挥,与工商企业相比,银行高负债经营的特点决定了银行产权的特殊担保作用,在于其结构的合理性和单位量的产权须承担较多的担保份额。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结构是以国家独资所有的单一产权结构为主体的,所以,国家作为所有者就成为承担国有银行经营风险的唯一载体,政府充当了储蓄和投资的风险中介,使负有资产经营责任的各级经营者和管理者无任何担保约束作用。在经营者不能分享生产剩余的前提下,经营者难以与所有者实现利益兼容。二、国有商业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造是解决当前产权制度缺陷的唯一选择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构建适合中国国情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要以产权改革为突破口,分离国家作为出资者的所有权和商业银行作为独立法人的法人财产经营权。以国资局或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机构,代表国家作为出资者,落实所有权代表,解决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的所有者缺位问题,代表国家行使出资者的重大决策权、财产监督权和收益权。落实国有商业银行的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真正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使国有商业银行成为真正的产权主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能够解决目前产权方面突出存在的四个方面的问题:(1)金融资产的属性与产权制度设置不当的问题。金融资产的属性应是一种在使用上具有排他性和完全可分性的私有(自然人和法人)资产,基于产权的经济分析原理,应选择一种集体的产权结构制度,才是实现金融组织效率的制度设置。从所有制上说,出资者以产权明晰的股份作为联合劳动的“纽带”而形成的法人财产所有制,应视为公有制的一种实现形式。同时,股份制企业具有一种“三权分立”的法人治理结构,能够很好地解决所有者、经营者和职工三者之间的权、责、利关系。(2)产权界定模糊和结构单一造成的风险载体不明问题。股份制是一种产权明晰基础上的股权结构治理组织,这种组织不但能够实现所有者和经营者的激励兼容,而且因股权的分化和结构性作用能够很好地分担和化解商业银行营运的风险。目前国有独资商业银行集中了全国近80%的信贷资金,作为载体,将潜在金融风险全部转移给了国家,金融风险直接上升为国家风险,威胁着国家经济安全。在实行股份制后,所有出资人收益共享、风险共担,分散了原本由国家承担的金融风险,确保了国家经济安全。(3)风险资本不足和补充问题。风险资本不足和经营风险加大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股份制改造,通过股票市场直接融资,资本金不足的问题就可迎刃而解,其优势显而易见:一是减轻了财政负担,缓解了政府压力;二是股票溢价部分,可以用来冲销呆帐,释放国有商业银行的部分信贷风险;三是可以通过配股扩容等途径,灵活调整商业银行的资本金,使相关指标始终保持合理水平。(4)金融资本和金融资产配置的优化问题。股份制的引用和股权的交易有利于金融资本市场的发展,而金融资本市场的发展又有利于商业银行约束机制的形成,否则,运营不良的商业银行将会在资本市场上被购买或兼并。同时,金融企业约束机制的形成有利于金融资产的高效配置。三、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的难点与问题国有商业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造有不少有利条件,如政策上有保障、金融体系逐步完善、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成功运作经验等,但是,面临的难点和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1.国有商业银行大量的不良贷款是进行股份制改造的主要障碍。我国不良资产具有自身的特殊性:(1)不良资产数额巨大,不良贷款比例相对较高。(2)不良贷款产生的原因复杂,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体制的原因,还有政策和法律变化的影响等。(3)利益关系特殊。由于国有商业银行和国有企业都是国有的,二者之间存在着超经济的血缘关系,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债权和国有企业的债务问题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问题的实质是国有企业的债务问题,是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不善、效益低下、缺乏竞争力等的综合表现。(4)在国外,银行不良贷款大多表现为房地产贷款或股票等资产,本身具有较高的价值,而我国银行的不良贷款则主要是信用贷款,比如大量对工商企业、外贸企业的不良贷款。在银行国有独资形式下,国家可以通过增加货币供应量来弥补不良资产而形成的资金窟窿;而股份制形式下,需要利用银行的自有资本金来填补。因此,如何对不良贷款进行科学的资产核定,将成为股份制改造中比较敏感的环节。从上述不良资产产生的复杂性来看,不良资产作为改革的必要成本,如果由银行自身负担或通过股份制转嫁给投资者,一方面显失公允;另一方面,对其资金的募集、资本市场的有效运作都将带来许多困难。因此,剥离不良资产是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的必要条件。2.国有商业银行仍承担有一定量的政策性业务。目前的几家政策性银行,由于受自有资本金不足的限制,难以承受我国目前繁重的政策性金融业务。过渡期间,国有商业银行不得不承担部分职责,继续发放一些政策性贷款。3.居民金融意识淡薄,易产生信任危机。长期以来,广大居民认为国有商业银行是国家独资的大银行,不会发生任何危机。在这种认识基础上,如果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必然会引起部分居民心理波动,对国有商业银行长期建立起来的信任发生动摇。这也决定了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将是渐进的,必须积极稳妥地缓慢释放国家垄断的风险,使民众逐步认识和接受市场经济中必然存在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和由此可能带来的损失。四、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总体构想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革的关键在于产权制度创新,其核心是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包括国家、企业、个人,在适当条件下允许外资参股)。通过股份制法人产权制度创新,银行由国家控股,不仅不会削弱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还可以发挥“杠杆效应”,扩大国有金融资本对社会资本所支配的数量和范围,从而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业绩优秀的大型企业(集团)参股商业银行,可以以产权为纽带,实现产融结合,协调银企关系;个人投资不仅能够实现私人资本社会化,而且有利于产权的分散和产权边界的明晰,从而强化所有权的约束力;小数外资股,所占比重不大,能起到促进和补充作用,便于商业银行的国际化。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一定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化运作,要通过产权主体多元化和银行法人产权制度的建立,使国有商业银行真正从原有机关式管理走向法人治理。必须按照权力结构、执行机构、经营机构和监督机构相互分离、互相制衡的要求,建立由股东大会、董事会、行长(经理层)和监事会组成的银行治理结构,有效地行使决策权、执行权、经营权和监督权,各司其职、权责明确、相互制衡,并在此基础上,构建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国家作为所有者与其他所有者一样,也要通过一定的法定程序来行使所有者权力,政府不能再以所有者的身份来直接干预银行的自主经营,而是由政府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机构或部门来行使所有者权益。关于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的几个具体问题:第一,关于改革的几个阶段。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是一个循序渐进的系统工程,不能一蹴而就。可分四步走:(1)解决法律法规严重缺位问题。在此阶段,应结合我国商业银行的特殊性,并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已经成熟的法规,对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资本规模和注册、上市条件,兼并和破产等作出专门规定,并制订相配套的财产法和修订其他相关法律。(2)在对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进行彻底清理和以风险为基础进行科学分类的基础上,解决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问题。(3)在解决不良资产的基础上,通过自然人、法人和政府的持股,把现有国有商业银行的部分资产进行资本化和股份制改造,通过资产的资本化运营,使国有商业银行的部分资产股份化,并使商业银行现有资产结构优化。(4)在上述过程完成的基础上实现商业银行资本的资产化经营。这是在实现资本化运营过程之后,金融资本再被运用于不同形态资产的过程即资产组合管理的过程。只有经过这一过程和专业人员的管理,才能实现资产的优化组合和股本资本的增值,这是商业银行股份化的最终目的。第二,关于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理问题。今年4月,中国首家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正式成立,揭开了处理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序幕。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由国家设立,与银行相互独立,银行将不良贷款剥离出来,公司以帐面价格购入这些资产,由专家和专业人士广泛采用商业银行所不能采取的各种手段进行管理,通过出售、转让、置换、证券化、打包处理、债转股等方式进行处置,对债务人则运用管理咨询、重组、上市、收购兼并、分拆、破产起诉等方法推动企业改革、强化企业财务约束,使银企关系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目前资产管理公司在理论和实践中要着重解决以下问题:(1)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性质、职能;(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资本来源;(3)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如何接收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4)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理不良资产中如何运作;(5)如何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将静态的贷款资产转化为动态的证券资产;(6)解决银行不良资产的问题,宜早不宜晚,宜果断不宜犹豫不决,宜抓紧处理不宜拖拉。第三,关于股权结构设置以及分配问题。国有资本可以采取不同的控股形式,绝对控股是国有股权占整个商业银行股本的50%以上;相对控股是指国有股权在整个商业银行的总股本虽然达不到50%,但由于股权分散,国有资本仍然处于控股地位;还可以采取“国家黄金股”的形式,以少数国有股份控制股权。国家金股,即给国家股赋予一种特殊的价值和身份——具有不贬值和管理上的特权,这种特权可以在股份制金融企业的重要财产处置、管理变更、兼并和其他企业的重大变动时期行使,以解决非国有出资者担心因不能掌握控股权而产生的其他担心问题。国家金股的设立旨在:一方面它使政府拥有特权,另一方面政府又可以选择不去行使这些特权。这种形式在我国金融体制过渡时期是可以考虑的。第四,关于政策性金融业务问题。国有商业银行承担着大量政策性金融,把政策性业务从国有商业银行中分离出来是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的重要条件。为此,需要大力发展我国的政策性金融业务:一是国家的财政支出中应逐年加大现有政策性银行的资本金投入;二是组建新的政策性银行,如成立政策性住房信贷机构来管理住房公积金、公房销售款以及其他资金,这样既符合目前的经济发展要求,又能减轻商业银行的政策性信贷压力;三是提高政策性信贷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粮食流通体制和投融资体制的改革步伐。关于我国商业银行体制重构的设想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分行副行长唐小光我国商业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