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宇公司经营管理制度大纲正宇电影管理服务有限公司2007年1月1日正宇公司经营管理制度大纲目录《规章制度》篇第一部分企业精神第二部分权责配置图第三部分法律事务管理制度第四部分财务管理制度第五部分人事管理制度第六部分劳动纪律制度第七部分合同管理制度第八部分会议、计划管理制度第九部分印鉴、档案管理制度第十部分服务礼仪管理制度第十一部分影片调度管理制度第十二部分工作服管理制度第十三部分设备物资管理制度第十四部分经营部商品管理制度《岗位职责》篇第一部分总经理岗位职责第二部分法律事务部主任岗位职责第三部分副总经理岗位职责第四部分财务总监岗位职责第五部分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第六部分人力资源部经理岗位职责第七部分营销策划主管岗位职责第八部分子公司经理岗位职责第九部分子公司副经理岗位职责第十部分会计岗位职责第十一部分出纳岗位职责第十二部分机务主管岗位职责第十三部分经营部主管岗位职责第十四部分票务岗位职责第十五部分场务岗位职责第十六部分放映岗位职责第十七部分电工岗位职责《考核规则》篇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章制度考核第三部分法律事务管理制度第四部分财务管理制度第五部分人事管理制度第六部分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第七部分合同管理制度第八部分会议、计划管理制度第九部分印鉴、档案管理制度第十部分服务礼仪管理制度第十一部分影片调度管理制度第十二部分工作服管理制度第十三部分设备物资管理制度第十四部分经营部商品管理制度第三章岗位职责考核第一部分总经理岗位职责第二部分法律事务部主任岗位职责第三部分副总经理岗位职责第四部分财务总监岗位职责第五部分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第六部分人力资源部经理岗位职责第七部分营销策划主管岗位职责第八部分子公司经理岗位职责第九部分子公司副经理岗位职责第十部分会计岗位职责第十一部分出纳岗位职责第十二部分机务主管岗位职责第十三部分经营部主管岗位职责第十四部分票务岗位职责第十五部分场务岗位职责第十六部分放映岗位职责第十七部分电工岗位职责《规章制度》篇第一部分企业精神健康发展敬业高效创新务实和谐快乐第二部分机构配置图第三部分法律事务管理制度第一条产了确保运用法律、法规规范公司的经营活动和翁各成员的行为,调整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种关系,保护公司和公司各成员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法律事务部应当遵循以下工作原则: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开展工作;2、依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3、以事前防范法律风险和事中法律控制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4、接受董事长的监督,加强与公司财务等部门的协调和配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合。第三条法律事务部享有下列权利:1、负责处理公司经营、管理和决策中的法律事务;2、对损害公司合法权益、损害出资人合法权益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意见和建议;3、根据工作需要查阅公司有关文件、资料,询问公司有关人员;4、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授予的其他权利:第四条法律事务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2、依法履行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各项职责;3、对所提出的法律意见、起草的法律文书以及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的合法性负责;4、保守国家和公司商业秘密;5、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规定的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第五条法律事务部根据公司发展和工作需要,设法律事务主任、助理务一人,主任和助理均由董事长聘任。第六条法律事务部主任、助理任聘条件:1、具有高等院校法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过法律研究、教学、司法等专业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2、热心为本企业提供服务,品行良好。第七条公司各部门、各成员在授权范围内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业务往来,凡涉及与法律事务有关的事项,应当征得法律事务部主任的认可,发生涉案纠纷或事件,应及时报告法律事务部依法处置,防止拖延、误事,造成或扩大损失。第八条法律事务部主任对公司务部门和有关人员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提出的法律咨询或报告应当及时当面作出答复,需要出具法律意见文件的,至迟不超过一天。第九条法律事务部应对公司员工进行法律等方面的宣传教育。第十条法律事务部对外出具的法律意见文件应该由董事长认可,董事长已明确授权的除外。第四部分财务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依据《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合理筹集资金,并保证资金周转畅通,有效利用公司各项资产,做到少花钱,多办事。第三条公司财务管理的目标是:通过使用各种合法业务手段和各种有效管理方法,努力降低资金成本和经营耗费,避免筹资风险和投资风险,提高经营效益,实现利润最大化。第四条公司财务实行部门责任制,做到:年前预算,以权定责;定期考核。年终核算;联责计酬,奖罚公正。第五条公司对现金管理明确以下规定:1、管钱不管账,管现金和管银行印鉴,库存现金由出纳员负责管理。2、出纳人员必须按照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加强现金管理的规定》中规定的现金收支范围办理现金业务。3、出纳应保证库存现金的日清月结,月末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以保证银行日记账账实相符。每天的营业收入必须于次日送存营业收入账户,不准坐支现金。4、会计应定期、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监盘,每月至少监盘三次,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审核出纳编制的“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对未达事项进行落实。第六条公司对银行存款管理明确以下规定:1、公司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各子公司必须开设收、支两个银行帐户,即收入账户和费用账户。账户开户资料交公司财务部备案。营业收入账户只收不支,所有收入回笼到该账户;费用账户用于各子公司的各项费用、税金等支出结算。各子公司的费用开支等所需资金由公司账务部根据月度预算下拨至各子公司的支出账户。2、各子公司不得随意开设银行账户,若因业务需要而必须开设新的银行账户,需报告公司账务部的同意。银行账户要及时进行清理,除公司明确的两个账户外其它不须用的银行账户要及时清户,并报公司财务部备案。3、支票管理:凡不能用现金收付款的各项业务,一律应通过银行转账进行结算。4、公司支票的购买由出纳员负责,并填写支票备查簿,支票备查簿由子公司的财务会计保管。5、空白支票由出纳员负责保管,签发支票所需的财务章由会计保管,法人章由出纳员保管。6、现金支票只能由出纳员从银行提取现金时使用,公司与其他单位之间金额在结算起点经上的经济业务往来,一律使用转账支票。7、各部门或个人因工作需要领用支票时应填写规定的借款单,由部门主管和财务部会计审核签字,并报子公司经理批准后,由出纳员签发。借款人应在支票领用之日起,十日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如有丢失应当立即通知财务部并对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8、出纳员不得签发不确定的日期的支票,不得签发任何种类的空白支票。9、财务人员不得要支票签发前预先加盖签发支票的印章,签发支票时必须按编号序顺使用,对签错的支票或退票必须加盖“作废”记并与存根一起保管。10、支票由出纳员或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经理及公司董事长签字批准,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薄上签字备查。11、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账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12、应及时登记支票登记簿,与银行及时核对存款余额。第七条公司对费用管理明确以下规定:1、费用预算制度:各子公司于每月25日依据下月的业务计划编制下月的费用预算表报至公司财务部,经公司财务部审核签字后将其中一份报公司董事长审批。费用预算必须包括所列费用各大项明细,并简要说明预算理由。如有临时支出项目需追加预算的,经公司董事长审核签批后送公司财务部,财务部根据董事长的审批意见增加预算费用。分司财务部负责各子公司费用预算执行情况的监控,子公司财务应于每月底出具财务报表报送公司财务部。2、预算内费用签审权限:预算内费用应由子公司财务进行初审、子公司经理签批。3、预算外费用审批权限:预算外费用应经报公司追加预算,批准增加预算费用后由分公司财务初审、分公司经理签批。4、业务促销等专项活动的相关费用,必须由相关业务人员编制费用预算,经子公司经理签批后,报送子公司财务部。业务促销活动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经办人应将该项活动的合理费用报销,财务人员汇集所有相关费用与预算对比分析,并将结果报送公司财务部。5、费用报销:按照公司费用报销程序办理费用报销手续,将原始单据填制粘贴后交于部门主管进行初审,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后交由各子公司经理签批,到各子公司财务部报销。所有费用单据应合法、项目齐全、填写正确;报销明细单应填写详细,字迹清楚;费用报账限每月15日前与财务结清手续,特殊情况不能结清的必须事先向董事长报告。第八条备用金管理明确如下规定:1、凡借支备用金,费用应及时报销、结清;最长使用期限为15天,到期不结清,从当月工资中扣除。2、借支备用金由本人填写借据,由子公司经理签批,并由财务确认借款人在出纳处无欠款后审签。3、如需调整女限额,由各子公司经理提出后报公司财务部审核,经董事长审批后备案。第九条公司全体人员必须遵守八项财务纪律;1、不准铺张浪费;2、不准损坏公物;3、不准拖欠公款;4、不准坐支私分;5、不准弄虚作假;6、不准违章报销;7、不准玩忽职守;8、不准贪污盜窃;第十条公司根据需要设主管、会计、出纳等岗位。第十一条公司财务人员一律由董事长聘任或解聘。第十二条会计人员必须遵守下列道德准则:1、敬业爱岗。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2、熟悉法律。会计人员应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并结合会计工作进行广泛宣传。3、依法办事。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4、客观公正。合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5、搞好服务。会计人员应当熟悉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为改善单位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6、保守秘密。会计人员应当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公司领导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第十三条财会人员调换岗位或工作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管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和中断财会工作。财会主管人员交接由董事长负责监交,其他财会人员交接,由财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第十四条公司预留银行印鉴财务章由会计负责管理,指定代表人名由出纳管理。严防失控、遗失或被盗用。会计或出纳因事、因病暂离岗位,应事先报董事长批准,由董事长指定专人接替并办理有关交接手续。第十五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由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如需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第十六条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由会计负责。当年的会计档案要会计年度终止后,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后造册登记,并分别保管年限移交公司文员负责保管。第十七条对保管期满或已无保管价值的会计档案,由保管人员和财务主管编制清册,公司领导签署意见后予以销毁。第十八条工资的核算办法1、公司每位员工在上、下班时实行打卡制度。没有正当理由未打卡上下班的做旷工处理。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打卡的可由部门领导签名代替,但每个月内不可超过两次,超过的部分按旷工处理。2、各部门主管月底收回部内员工本月考勤卡,认真核对部门内员工本月应上班及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编制部内员工考勤表并注明奖罚分数及金额。3、人事部对各部长上报的考勤表进行核实,汇总后交总经理签字认可报送财务部。4、财务部按人事部报送的汇总考勤表及公司工资的放标准编制本月工资表,报财务主管、经理和公司董事长签字后地次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