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武汉市国土规划局2009年工作总结及2010年工作安排(初稿)2009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积极发挥国土规划服务职能,认真落实机构改革各项决定,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一、2009年主要工作情况(一)强力推进,规划编制、审查和报审工作取得重大进展1、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审工作取得决定性进展武汉城市总体规划报审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按照“百年规划、精益求精、争创一流、促进发展”的工作目标,2009年5月,组织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委反馈的75条意见逐一落实,全面完成了总规文本、12个专项说明、3个专题报告、基础资料汇编和50张主要图纸的调整、修改和校核工作,圆满完成了城市总体规划最终成果修订工作。9月15日,《武汉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年)》顺利通过第36次城市总体规划部际联席会审查,标志着我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取得了决定性进-2-展。同时,鉴于在空间布局、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等方面的积极探索,11月8日,武汉城市总体规划获得了第45届国际城市与区域规划师学会(ISOCARP)的最高奖项——“全球杰出贡献奖”,这也是我国城市总体规划在国际上首次获得的最高奖项。完成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的编制、审查和上报工作。我市是国土资源部批准的全国市(地)级土地规划修编试点单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率先获得国土资源部批复。2009年4月16日,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通过国土资源部审查验收。目前,18个部委意见已经反馈,正修改完善后将上报国务院批准。2、区、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和备案工作稳步开展区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稳步向前推进。以国土资源部审查验收通过的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为上位依据,全国县级土地规划修编试点单位江夏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于5月8日获省政府批复。东西湖区、蔡甸区、汉南区、黄陂区和新洲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也获省国土厅批复,正组织编制规划成果。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已经启动。按照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部署,待区级规划成果获得批复后,将全面开展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上报工作。作为省国土厅批准的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试点单位,蔡甸区军山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3-修编正全面展开。3、城乡规划编制工作扎实推进进一步完善了规划主干体系。在《武汉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顺利通过部际联席会审查,主城区和新城组群分区规划及主城区控规导则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完成了主城区杨春湖城市副中心、黄埔新城、后湖地区、花山生态新城、化工新城(北湖组团)等47个编制单元总面积193平方公里的控规细则编制任务,全面启动了新城组群控规导则编制工作。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组织开展了首义文化区标志性景观辛亥革命纪念碑(塔)概念性设计方案国际征集工作,组织编制了《黄鹤楼视线保护及周边地区景观控制规划》,还开展了《近现代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等研究工作,彰显城市人文风貌。加强规划基础研究,完成了《武汉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规程》、《主城区地下空间规划导则与细则编制技术标准》、《城市设计导则研究》、《城市水系规划规范》等成果。开展了主城区绿地复合利用专项研究,确定了武汉市主城区绿地复合利用的空间布局总体思路,并对重点建设项目、近期建设项目进行了规划安排。强化了重点地段的城市设计。加强二环线至三环线之间地区的重点地段城市设计,积极引导整体协调、特征鲜明的城市空间形态。编制完成了解放大道西段、金桥大道、机场二通道出城路段、武昌旧城、二环线武昌段、中北路、武珞路及珞瑜路沿线、-4-南湖周边、洪山区(科技街、奥林匹克街、珠宝街)等地区的城市设计。(二)服务发展,规划引导作用和用地报批工作得到加强积极服务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和重要企业。大力支持引导城建重大项目,先后编制完成《武汉新港空间发展规划》、《武汉大道(迎宾路)沿线综合改造规划》、《东沙湖连通工程规划》、《汉口火车站周边地区环境整治规划》、《武昌滨江商务区规划》、《武汉市江岸区沿江用地规划(长江二桥至二七大桥)》、《主城区综合性市场布局调整规划》等10余项城建重大项目规划。积极做好中石油80万吨乙烯配套码头、东风汽车、港务集团等项目的供地工作,确保重点工程项目落地。继续做好武钢、一冶等全市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工作,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增强企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大力加强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研究。加强城市交通热点、难点问题研究,提出了通过设施建设和交通管理手段提高交通系统容量,提升交通运行效率的“治堵”思路,明确了加快过江通道建设、打造“两环加半环,三联加五射”、形成主城140公里轨道交通骨架系统、完善三镇主次干道系统和支路微循环系统等近期建设任务,制定了常规公交、人行过街、静态交通、交通管理等专项规划方案。完成了土地集约利用与交通容量适应性研究,对武汉市土地集约利用规划具体实施提出指导性建议,推动高强度土地集约开发前提下的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推进了武汉市综合-5-交通调查及交通预测模型更新研究,开展了机动车出行、公交客流调查、客货枢纽交通调查、车辆停放特征调查、交通流量观测、主要道路车速和延误调查、进出口交通调查、客流吸引点调查等8项交通调查工作,更新、改进了武汉市域交通预测模型。完成了《武汉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并获市政府常务会通过,编制了武汉市综合交通规划报告和2009年武汉市交通发展年度报告,完成了《武汉市主城区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开展了东湖风景名胜区综合交通规划、新洲区综合交通规划、汉口北大道交通工程设计以及货运研究等项目,进一步统筹完善了全市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认真做好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工作。坚持新增建设用地审查例会制度,强化督查督办,对重点项目实行“绿色通道”。通过简化报批要求、合理划分审查职责、规范报批资料、限定审查时间等措施,提高了用地报批效率和报批质量,一大批历年因无用地计划指标遗留的项目得到了解决。2009年是扩大内需年,我市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创历史新高。截至11月底,我市共上报用地批次323个,总面积6211公顷,其中农用地4675公顷(耕地3017公顷)。获批准批次263个,总面积3381公顷。有力保障了武汉新港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和武汉国家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富士康二期、80万吨乙烯项目配套项目、华侨城、巴登城等重大产业和旅游项目,以及各类保障性住房、医院、学校等重点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6-(三)盘活资源,强化了城市土地资产经营管理工作加强土地收购储备整理工作,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充分发挥中心城区政府在土地储备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加快征地拆迁进度,加大土地储备量,中心城区投入资金62亿元,储备土地4662亩。运用土地储备和供应手段调控全市土地市场,强化城市土地资产经营管理。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力度,促进我市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依据市政府批准的闲置土地处置方案,按法定程序开展了40宗闲置土地项目的分类处置工作。其中,对12宗因政府部门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项目下达了《敦促开发通知书》。剩余28宗闲置土地项目,我局已拟定处置工作方案。加大土地交易力度,工业和经营性用地一律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统一土地有形市场,5月1日起远城区、开发区商品住宅、商业用地已纳入统一市场交易。主动与各区对接,配合做好12个区级土地储备试点项目资金平衡测算、项目立项、用地申报、拆迁许可等工作。出台了《关于完善供地管理政策促进经济发展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土地供应管理。截至11月底,中心城区土地一级市场成交土地51宗,土地面积311公顷。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73宗,土地面积147公顷;办理划拨项目51宗,土地面积204公顷。建设用地有偿使用比例为59%,超过上年规定的40%水平。市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实现净收益39亿元,提前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7-(四)着力和谐,稳步推进拆迁和征地工作强化措施,严格拆迁许可,切实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对“一书一证”、用地批文、项目批准文件等要件不完备的拆迁项目,不予发放拆迁许可证。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对房屋拆迁评估机构的管理,从源头控制社会不稳定事件发生。认真研究重点工程项目和土地储备项目中拆迁安置难、拆迁进展慢的问题,及时提出加快已开工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进度、加大“双竞双限”房和廉租住房建设规模、发展住房二级市场等建议,积极推进了拆迁安置工作。截至11月底,全市共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59个,批准动迁户数27201户,批准动迁建筑面积288万平方米。实际动迁户数20408户,实际动迁建筑178万平方米。严格审批程序,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征地批后管理“两公告一登记”制度。认真执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价,履行征地程序,征地费及时、足额到村到户。在完成的征地项目中,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鱼)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房屋拆迁补偿费26.3亿元,拆迁集体土地房屋51万平方米,补偿率和安置率均达100%,切实保护了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个人的合法权益。(五)强化措施,国土规划日常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切实加强了日常规划管理工作。坚持了多层次的国土规划管理民主决策机制,推进国土规划管理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落实市委、市政府“服务企业年”的部署要求,对列入国家、省、-8-市的重大建设项目,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及时组织编制规划,积极争取用地指标,并采取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的方式及时办理有关手续,有力地推进了一大批重大项目建设。截至11月底,全市共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404本,总用地面积3813万平方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726本,总用地面积3651万平方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307本,总建筑面积约2836万平方米,管线长度37万米;《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622本,验收建筑面积1950万平方米。与各区(开发区)召开联席会议及到城投集团、湖北日报传媒集团等单位召开现场服务会共21次。统一规范全市城乡规划管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完善城市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将83%的中心城区面积的规划管理权下放到各分局。按照明确市、区职责分工,许可审批业务分类,统一各类文书、表格和审批流程的工作思路,编写了《武汉市规划测绘管理工作手册》(2009年中心城区版),并于今年3月开始实施。合并多类型纵向业务会议,实施按地域(汉口、汉阳、武昌三片)分别召开的中心城区分区域联审会议制度,发挥分区域会议在规划许可、规划验收和违法查处等阶段的全流程、全事项的联审优势,加快中心城区分局报市规划局核准项目的办理速度。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武汉市规划测绘管理工作手册》(2009年开发区远城区版)并已正式发布和组织培训实施。6月初,分江南、江北两片对中心城区各分局开展规划-9-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加强法制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积极开展法规、规章拟订和上报工作。《武汉市城市规划条例》列入了市人大2009年立法调研计划,并已做好调研的准备工作。《武汉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武汉市城乡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2项规章列入市政府规章制订计划。其中,《武汉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正在市政府法制办审查,《武汉市城乡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原则通过,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组织对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特别是对2001年以来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重点清理,形成了我局《规范性文件目录》。对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的要求重新发文。采取得力措施推动行政复议工作,2009年4月被省法制办授予“全省行政复议工作示范单位”称号。认真开展行政应诉工作,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和“五五”普法各项任务。创新开发区、远城区规划管理机制。印发了《市规划局关于落实规划管理监督检查办法加强开发区远城区监督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武规发〔2009〕27号),并开展了开发区、远城区规划监督检查。办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