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约信息网上录入操作指南广西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2011.09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录入签约信息流程演示“毕业生签约信息录入”毕业生用户(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1.毕业生(含本科、研究生)登录就业网后,在“就业计划”栏中点击“就业协议书录入”项。“毕业生签约信息录入”演示毕业生用户(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2.请毕业生将红框中的各项填写完整。注:如某项为空,将不能提交。“毕业生签约信息录入”演示毕业生用户(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3.毕业生录入完签约信息后,在学院审核之前均可修改就业协议书录入信息,待学院审核后将不可修改,只可浏览。“毕业生签约信息录入”演示学院用户(包括学院学工组、研究生秘书、学院党委副书记)1.学院用户登录就业网后,在“就业管理(本科/研究生)”栏中点击“2011本科生/研究生信息录入”项。“毕业生签约信息录入”演示学院用户(包括学院学工组、研究生秘书、学院党委副书记)2.输入毕业生“协议书号”或“学号”或“姓名”,点击提交查询。3.点击“协议书录入”链接,进入就业协议书录入页面。“毕业生签约信息录入”演示学院用户(包括学院学工组、研究生秘书、学院党委副书记)4.学院审核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约信息,其中“签约单位隶属部门”和“签约单位性质”两项由学院填写。学院审核完成后,点击提交。“毕业生签约信息录入”演示学院用户(包括学院学工组、研究生秘书、学院党委副书记)5.学院审核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约信息,其中“签约单位隶属部门”和“签约单位性质”两项由学院填写。学院审核完成后,点击提交。《关于接档单位的说明》对于不同性质的用人单位,其档案、户口接收单位会有不同,大致可以分为四种情况:1.对于国有性质的用人单位录用入编的毕业生,如签约中直、区直、地市属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具有人事档案接收权的国有企业,学校将其档案转至用人单位。2.县及县以下所属单位接收的毕业生,档案寄送县级人事档案主管单位。3.对于民营、外资等没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企业单位聘用的毕业生,其档案、户口不转至用人单位,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托管地点:①托管在就业单位所在地的人事代理机构,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②托管在生源地的人事主管单位,如人事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4.对于签约单位所在地为北京市、上海市、深圳市等地的,毕业生须取得用人单位所在地人事局同意接收意见函,方可进行就业派遣将本人户口、档案迁至用人单位所在地,否则只能迁回生源地。注意:请审核就业协议书“档案接收单位”一栏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