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手册河南科技大学教务处编印二〇〇七年元月目录第一章总论第二章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管理第三章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第四章毕业设计(论文)的实施第五章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的撰写第六章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考核第七章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估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论毕业设计(论文)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过程。毕业设计(论文)在培养大学生探求真理、强化社会意识、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综合实践能力与素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也是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体现。同时,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为落实《河南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的精神,加强我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使广大师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有章可循,并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和指导,从而促进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提高,教务处编印了《河南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手册》(以下简称《手册》),以供广大师生参考和查阅。由于我校是一个学科门类较多的综合性大学,不同学科在毕业设计(论文)上的要求不尽相同,各学院可根据其原则参照执行,并结合学科特点制定出适合本学院各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实施细则。1.1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1.使学生进一步巩固和加深对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的掌握,使之系统化、综合化。2.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独立思考和综合运用已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尤其注重培养学生开发创造能力和独立获取新知识的能力。3.使学生初步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获得从事系统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注重科学能力和素质的培养,具体可归纳为:(1)调查研究、获取资料信息、本专业外文阅读和翻译的能力。(2)方案论证、分析比较的能力,技术经济分析能力。(3)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及实验数据的测试与分析处理的能力。(4)设计、计算与绘图的能力,包括使用计算机的能力。(5)撰写论文或设计说明书的能力。1.2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1.除医学类专业进行毕业实践教学外,其余各专业本科生,专科生的部分优秀学生都要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环节。2.毕业设计(论文)应该在培养计划所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本科理工农类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时间一般为12-16周,其中结合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安排学生实习或调研时间不少于2周;经管文法类专业毕业论文时间一般为8周,之前安排毕业实习6周。专科毕业实习和论文时间不少于6周。3.毕业设计(论文)原则上一般在校内进行。需要绘图的毕业设计场所由教务处与各学院协商安排。4.严格执行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和程序,选拔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水平高、教风严谨、责任心强、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教师从事指导工作。5.毕业设计(论文)要切实做到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切实做到一人一题,如果确因题目比较大,而需要多位学生共同参与的,必须明确每个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并在题目上有所区别,保证其主要部分为独立进行的工作,使每个学生都受到较全面的训练。第二章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管理2.1组织领导全校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主管校长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院(系)、研究所(教研室)、指导教师分级落实完成。2.1.1教务处职责教务处作为学校主管部门,负责全校毕业设计(论文)的宏观组织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制定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的有关政策、制度和规定。2.负责年度毕业设计(论文)经费的分配与管理。3.负责有关毕业设计(论文)文件、表格等材料的公布与下发。4.加强与学院的联系和协调,解决学院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5.对全校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总结。6.编印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摘要汇编。7.组织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的教学研究和改革。2.1.2学院职责各学院负责本学院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落实学校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和布署,根据本学院各专业培养计划,拟定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和管理细则。2.向本学院的各研究所(教研室)布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任务,检查场地、实验条件等准备情况,对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动员,公布毕业设计(论文)有关规定和标准。3.按照指导教师的条件,对指导教师资格进行审核。对首次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要求试做并对试做情况进行验收。4.审定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填写《河南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落实统计表》(见附表E.1),并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5.负责检查各研究所(教研室)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度和质量。6.组织全学院答辩工作,成立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7.对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书面总结,填写《河南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统计分析表》(见附表E.4),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8.检查落实毕业设计(论文)全部材料的归档工作。2.1.3研究所(教研室)职责研究所(教研室)负责本专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校、学院两级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的规定。2.成立专业(方向)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审查小组,根据选题原则审查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将《河南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申请表》(见附表B.1)报学院审核。3.召开指导教师会议,就指导要求、进度安排、评阅标准等统一认识和要求。4.确定学生分组名单,组织指导教师向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检查任务书填写情况。5.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质量,考核指导教师的工作,组织对学生的日常管理,加强对学生的学风教育。6.答辩结束后,填写《河南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报告单》(见附表G.5),并交学院存入学生档案。7.进行本所(室)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8.将毕业设计(论文)材料汇总并按规定归档。2.2工作程序各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一般安排在第七至八学期进行(延长学制的学生除外),工作程序见附表G.1。2.3文档管理各学院及研究所应有专人负责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的各种文档材料(见附表G.3)的归档管理,保证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的档案材料的完整齐全。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图纸集中在研究所(教研室)专柜存放,至少保存三年。其中要求报送的档案材料(其中E类表格要求打印文档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主要包括:1.课题统计报送:毕业设计(论文)课题落实之后,各学院填写《河南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落实统计表》(见附表E.1),于每学年第一学期末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2.中期检查报送: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期,各学院填写《河南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见附表E.2),于第12周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3.成绩报送: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束后三天内,将学生成绩报送教务处教务科。4.优秀论文摘要报送:各学院按4%的比例推荐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摘要,并填写《河南科技大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汇总表》(见附表E.3),于答辩结束后两周内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5.总结报送: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束后,各学院填写《河南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统计分析表》(见附表E.4)和《河南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信息汇总表》(见附表E.5),写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于学期末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第三章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3.1指导教师3.1.1指导教师的资格1.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讲师(工程师)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首次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必须进行试做并经过验收合格,才能具备指导教师资格;个别专业需助教指导的,要经学院领导批准,必须进行试做并经过验收合格,才能具备指导教师资格。验收后须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试做情况检查表(见附表B.6)。2.特殊情况需聘请外单位人员进行指导的,需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查同意,报教务处备案。3.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应具有较丰富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经验,业务水平高、教风严谨、责任心强,能够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3.1.2指导教师的职责毕业设计(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每个指导教师应对整个毕业设计(论文)阶段的教学活动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是:1.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做学生的良师益友。2.提出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并填写《河南科技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申请表》(见附表B.1),根据课题的性质和要求,填写《河南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见附表B.2),在学生进入课题前发给学生。3.向学生介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方法和研究方法,为学生介绍、提供有关参考书目或文献资料,审查学生拟定的设计方案或写作提纲。4.负责指导学生进行开题报告(可选)、调查研究、文献查阅、方案制定、试验研究、上机运算、论文撰写、毕业答辩等各项工作,并填写《河南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记录本》(见附表B.3)。5.在毕业设计(论文)内容上对学生提出具体要求,如学生应完成的计算工作(包括上机)、各项试验数据、查阅中外文资料、硬件制作、绘制图纸数量、文献综述、开题报告、毕业设计说明书、毕业论文等。6.在整个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按时进行答疑与指导。注意抓好文献资料查阅、方案选择及论证、论文大纲等关键环节的指导,并做好记录。7.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毕业设计说明书或毕业论文,按时完成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初稿的审阅,并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8.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进行详细、全面的审核,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预审,给所指导的学生评出合理的审阅成绩,认真填写《河南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审阅表》(见附表B.4、B.5)并在答辩前交答辩委员会;实事求是地向答辩委员会写出对学生工作态度、能力、毕业设计(论文)水平、应用价值等评语、意见和建议;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9.在校外单位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应代表学校与有关单位一起落实好与毕业设计(论文)有关的工作,妥善处理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的有关问题。10.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并指导学生撰写成摘要(格式见附表G.2)。11.收齐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全部资料、成果,交研究所(教研室)统一保存。3.1.3指导学生人数与指导时间1.指导教师与学生人数的比例一般为:设计类1:8;自然科学论文题目1:6;社会科学论文类题目1:10。超过限额,要说明理由报教务处批准,未经批准的超过部分不计算工作量。2.应安排充足的时间与每位学生进行交流,指导和答疑时间每周不少于10小时。3.在毕业设计期间,指导教师原则上不外出。凡因病、因事、因公请假在三天以内者,经研究所(教研室主任)批准;超过三天在二周内者,经研究所所长(教研室主任)、学院主管领导同意;超过二周者,除按学校请假手续报批外,还须报教务处审核,更换指导教师。凡第二次请假,必须经研究所所长(教研室主任)、学院主管领导批准。教师请假获准后,研究所(教研室)要安排课题相近的教师负责对学生进行指导。3.2学生3.2.1学生的资格为了规范弹性学制下的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本科生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经过资格认定。1.在每届毕业设计(论文)开始之前,各学院负责统计不具备毕业设计(论文)资格的学生名单和必须重修的课程名称及学分数,审查核准后报教务处备案并通知学生本人。2.学生必须修完所学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达到规定的学分,方能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如果尚有12学分以上的课程必须重修或不及格课程达到4门的本科生(不包括英语四级未通过者),不能参加毕业设计(论文)。3.凡未通过资格认定不能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本科生,在延长学制期间,经所在学院认定具备资格后,可以参加下一轮毕业设计(论文)。3.2.2学生的任务1.接受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后,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根据指导教师的要求填写《河南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见附表A.1)。2.认真按照工作计划进行文献查阅、资料收集、实习调查、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