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手册指导学生专业:土木工程专业(交通土建)指导学生班级:指导教师姓名:教师所在学科:建筑工程学院2008年11月目录建筑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实施细则土木工程(交通土建)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要求学生名单及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汇总表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总体计划及进程安排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学生出勤考核表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周记建筑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实施细则毕业环节工作通过加强学生工程设计、科学研究思想和方法的训练,对提高学院教学质量、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性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切实加强学院毕业环节的管理,保证毕业环节工作的顺利进行,现重新修订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实施细则:一、毕业环节选题: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选择与确定,应严格按照学校《浙江工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规范》(浙工大教【2003】61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每个学生独立完成一个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二名学生共同做一个课题时,各自课题的名称与内容必须有所区别,并能满足教学要求,使其达到全面综合训练的目的。1、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选择,首先应从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出发,满足教学的基本要求。选择的题目应有一定的深度和宽度;题目的难度及工作量要适中。2、指导教师认真填写《浙江工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申报表》。3、学院教学委员会对申报的题目进行审核,经主管院长签字批准后作为正式任务下发给学生。4、学院事先向学生公布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先由学生自主选择,系、学科统一调整后交学院备案。5、题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动,若确需变动者,需经主管院长审批后方可更改。二、毕业环节过程管理:(一)对指导教师的要求:1、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必须具有讲师(或相当于讲师)以上职称,助教或硕士研究生不能单独指导。同一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数:论文一般不得超过六人,设计一般不得超过十人。2、教师因公、事、病请假,事先应布置好学习任务,或委托他人代为指导。请假一周以下者,由学科负责人批准;一周以上,应由主管院长批准;请假二周以上者,学院调整指导教师,并报教务处备案。3、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结束后1周内,指导教师应完成任务书(一式两份)和指导书的编写工作,经系、学科审核,主管院长审批后发给学生。4、开学后第1-2周指导教师负责检查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前期成果,第1周安排学生实习。指导教师每周指导时间不得少于2次,周学时不得少于8学时,可根据进程要求确定每周的具体指导时间和地点,于开学第1周内由学科汇总报学院办公室备案。5、指导教师应按时填写“浙江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手册”的有关内容和“浙江工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进程安排与考核表”,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的阶段考核和日常考勤,并对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内容进行记录。6、毕业答辩前各系、学科负责组织教师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工作,相关教师填写“浙江工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语”和“浙江工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评阅人评语”。7、各系、学科组织教师参加学生的答辩工作,答辩教师按学校、学院的要求履行职责。(二)对学生的要求:1、学生应在开学后第3周前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各项准备工作,完成开题报告(要求不少于3000字);查阅相关的中、外文文献,完成外文文献翻译1篇(要求翻译原文内容不少于15,000字符,翻译后的中文不少于3000字)。完成毕业实习报告(要求不少于3000字);2、学生应按指导教师规定时间接受指导,并按要求分阶段出示阶段成果。3、学生应在指导教师指定地点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因病、事请假,需征得指导教师同意;4、毕业设计(论文)原则上应在校内进行,如确有特殊情况,学生需填写“建筑工程学院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经指导教师同意,学科、学院审批,并与生产单位签订“建筑工程学院校外毕业设计(论文)安全协议书”方可到校外进行,同时必须遵守如下规定:(1)学生需到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与校内一致。除学校安排校内指导教师外,学生应在第3周前落实校外指导教师(中级以上技术业务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或研究人员),并上交以下材料:1)校外毕业设计(论文)安全协议书,2)校外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工程经历证明;3)建筑工程学院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2)申请到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同学,根据校外指导教师要求需变更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应填写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变更申请表,校外指导教师签字确认,校内指导教师审核,并经学科、学院审批同意后实施。(3)校外指导教师负责日常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校内指导教师负责阶段考核。学生应每半月回校一次,向校内指导教师出示阶段成果。(4)学生毕业答辩时可邀请校外指导教师参加答辩工作。三、教学检查和处理:学院、系、学科、教学督导组及相关人员不定期对毕业设计(论文)过程进行抽查,如发现有违本细则规定情况,学院将作如下处理:1、教师未经教学管理部门同意,擅自减少教学内容30%以上的或无故旷教一次报学校按严重教学事故处理,无故迟到或未经教学管理部门同意,擅自减少计划教学内容15%以上、30%以下报学校按一般教学事故处理。2、学生因病、事请假,需征得指导教师同意;请假累计超过6周或未请假离校连续2周,取消答辩资格;同时,根据学生手册相关规定进行处理;3、学生抄袭毕业环节阶段成果或阶段进程滞后的,学院将对学生进行严肃处理,情节轻严重者,取消答辩资格。4、校外毕业设计(论文)学生如有两次未按要求完成阶段任务的,学院将根据校内指导教师的要求终止学生的校外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学院接受教师、学生的投诉,对师生反映的情况进行确认并作出处理。四、毕业答辩环节管理:(一)毕业答辩资格认定:1、毕业班学生进入毕业环节阶段需进行资格审核。学生前六学期所有课程按教学计划规定要求应修的课程中仍有18学分(及以上)未获得(体育、第四学期英语以及非计算机专业第二学期计算机课程未获得的学分除外),将自动延长学制,不得进入毕业环节。2、毕业设计(论文)结束时,学生将毕业设计(论文)资料按要求送交指导教师审阅,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评阅后,对毕业设计成果不齐全,毕业设计成果达不到毕业答辩要求的学生,可以以书面形式向学院上报学生名单,经学院答辩委员会审查、确认为毕业设计成果达不到毕业答辩要求的,该学生不能参加答辩,其毕业设计成绩为不及格。毕业设计(论文)必须重修。3、凡违反本细则第三条第2、3点的学生不能参加毕业答辩。(二)毕业答辩、成绩评定:1、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系、学科负责组成大、小答辩组,大组答辩成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不得少于2位,成员不得少于7人,小组答辩成员不得少于5人。2、答辩前,各系、学科负责毕业答辩学生分组,并将名单报学院办公室备案。大组答辩的成绩评定档次分5档,分别是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与不及格。参加大组答辩的学生构成:(1)由指导教师推荐毕业设计(论文)成果优秀的学生;(2)个人自愿申请评优,且经指导教师同意的学生;(3)指导教师认定为不合格的学生。大组答辩成绩确定后报学院备案,小组答辩评分标准应参照大组答辩标准。其他学生在大组答辩结束后参加小组答辩,小组答辩无权确定优秀成绩,评定成绩等级为良好、中等、及格与不及格4档,小组答辩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将由答辩委员会进行审查,确认,答辩委员会确定的成绩为本次答辩的最终成绩。3、每位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学生应向答辩组介绍毕业设计(论文),时间为10~15分钟,并回答答辩组成员提问,总答辩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4、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应根据学校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评定成绩,并将成绩汇总到建筑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表,答辩前,由学科根据分组情况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表交答辩组。答辩组应充分考虑学生业务水平、毕业设计(论文)总体质量、答辩中自述和回答问题情况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分表,答辩成绩取各答辩教师评定成绩的平均值。5、答辩组根据加权后的指导教师评分、评阅人评分、答辩成绩确定学生的最终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指导教师评分(40%)+评阅教师评分(20%)+答辩成绩(40%)。答辩成绩由学科在答辩结束后的第二天前报学院办公室。6、答辩时必须做好原始记录,记录应填写在答辩记录本上,答辩结束后上交学院备案。7、成绩评定比例应从严掌握:优秀≤15%,良好≤45%,中等≥30%,及格及不及格≥8%,机动2%。8、答辩委员会审查、确认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的学生,需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同意后由学科重新安排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对其进行指导,毕业设计成果修改后应在二个月内上交指导教师审核,指导教师确认合格,学生可申请再次答辩,由相应学科组织答辩小组进行答辩,答辩小组的组成及答辩内容与正常答辩要求一致,答辩结果作为毕业设计的最终成绩。最终答辩成绩不及格的学生,需在毕业离校前按照延长学制等相关文件精神处理。(三)毕业环节资料管理(1)论文:1、按封面、中外文摘要、目录、毕业论文正本、参考文献、任务书、毕业论文指导书、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外文原文及翻译、实习报告顺序装订。(采用A4纸)2、(1)装袋资料:毕业论文题目申报表、毕业设论文装订本、毕业论文进度安排与考核表、评阅人评语、指导教师评语。(2)毕业答辩成绩单、毕业论文成绩评分表、毕业论文答辩评分表、毕业答辩记录、总评成绩单等资料由学科汇总交学院备案存档。(2)设计:1、按封面、中外文摘要、目录、毕业设计计算书、任务书、毕业设计指导书、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外文原文与翻译、实习报告顺序装订。(采用A4纸)2、(1)装袋资料:毕业设计题目申报表、毕业设计装订本、图纸目录和图纸、毕业设计进度安排与考核表、评阅人评语、指导教师评语(2)毕业答辩成绩单、毕业设计成绩评分表、毕业设计答辩评分表、毕业答辩记录、总评成绩单等资料由学科汇总交学院备案存档。五、本规定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详见附件。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08年12月24日土木工程专业(交通土建)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要求根据毕业设计(论文)大纲的要求,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正常进行,提出相关的基本要求如下,供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参考。学院将按此基本要求对过程进行考核与控制:一、选题及下达任务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符合基本教学要求,面向经济建设,尽量结合生产实际、科研任务进行,必须保证有确切结论的阶段性成果。毕业设计(论文)可根据学生意愿和指导教师的意见,分成工程设计和科研论文两个类型,每个学生选择其中一个类型。工程设计类型毕业设计可以分为桥梁设计和道路设计两个模块,每个学生选择其中一个模块。根据学生选择的类型和模块,由指导教师下达相应的任务书。1位学生1个题目,每位教师原则上出题目不超过10个。二、开题报告的基本内容要求1、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的结构包括(1)选题背景介绍、(2)研究现状、(3)论文研究目的、意义及方法、(4)研究的基本内容和拟解决的主要问题、(5)研究工作的步骤与进度、(6)主要参考文献。开题报告的字数不得少于3000字。2、毕业设计开题报告的内容包括:(1)对于毕业设计题目的基本要求及本题目与工程的结合性以及与毕业设计要求的一致性;(2)本题目的实际工程背景介绍;(3)本题目可能采用的技术标准、设计规范、结构形式、主要使用材料、工程地质情况等介绍;(4)对拟采用结构形式的优缺点分析;(5)对于所设计题目可能采用的基础形式分析;(6)所需要设计的主要内容介绍(包括设计说明书及主要图纸);(7)设计的进度计划编制;(8)设计所需要的主要参考文献。三、文献综述的基本内容要求1、毕业论文(1)前言前言主要是说明写作的目的,介绍有关的概念及定义以及综述的范围,扼要说明有关主题的现状或争论焦点,介绍本课题的基本内容:包括研究的历史、现状、前景和争论焦点等,使读者对全文有一个概括的了解,对全文要叙述的问题有一个初步的轮廓。(2)正文正文是综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