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精简版)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进行科学研究初步训练的重要教学环节。它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工作作风、独立工作能力和创造性思维。为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范管理,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特制定本《条例》。一、目的和要求1、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的能力,加强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独立工作的能力;2、培养学生实验研究的能力、技术经济分析和组织工作的能力、撰写科技论文及学术报告的能力、正确运用国家标准和技术语言阐述理论和技术问题的能力等;3、培养学生调查、收集、加工各种信息的能力和获取新知识的能力;4、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及严肃认真的治学态度和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5、各学院应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基本要求,并按教学基本要求开展教学工作。二、过程管理(一)时间要求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时间应严格按照《教学手册》中对各专业所规定的时间执行。(二)选题原则选题是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各学院在进入毕业设计(论文)阶段以前必须全部落实选题,并填写《苏州大学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汇总表》。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两周后,若确需调整或更改选题,须填写《苏州大学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变动申请表》,经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调整或更改,以上表格均须报教务处备案。选题应符合如下原则:1、选题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满足教学基本要求;2、选题应尽量结合教学、科研、生产、实验室建设等实际需要,符合社会发展、科学技术进步的需要,具有一定的新颖性、先进性、开拓性;3、选题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让每位学生在原有的水平和能力上有较大的提高,鼓励一部分优秀生有所创造;4、选题一般由指导教师提出,原则上每位学生独立完成一个课题。确因题目较大等特殊情况2可限2人合作,但必须注明每位学生独立完成的部分;5、学生自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应经指导教师审定;6、选题应提前准备,把握好内容、难度、时效,所有选题须经主管教学的院长审核后方可正式列入选题计划;7、鼓励选择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课题和隶属科研项目的课题列入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计划;8、对非计算机软件专业的学生要求完成计算机软件设计方面题目时,选题涉及的设计内容必须符合学生本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9、每届学生的选题应尽量避免重复,保持较高的更新率。(三)指导教师职责1、在选题确定后,指导教师必须做好充分准备,周密安排进度计划,指导学生认真填写《苏州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2、在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一开始,指导教师应将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基本要求、各阶段的任务、答辩评分办法向学生宣布,使学生做到心中有数;3、指导教师应随时掌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质量,注意考察学生掌握知识和实际工作的能力以及学生的学习与工作态度、出勤等,学生的学习态度、纪律表现等将作为毕业设计(论文)结束时评定成绩的参考依据;4、指导教师要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毕业设计(论文)报告,格式要规范,内容要详实,数据要如实,图形要工整,文字要流畅;(四)学生守则1、学生根据本学院公布的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计划,结合自己具体情况进行选题,在题目确定后必须尽早与指导教师联系,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准备工作;2、毕业设计(论文)开始两周内,学生必须写出对毕业设计(论文)所选题目的认识、文献资料查阅情况及毕业设计(论文)进度计划等,并将与课题相关的文献综述报告(不少于1000字)交指导教师审阅;3、每个学生必须认真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阶段规定的全部学习任务,充分发挥主动性、创造性和刻苦钻研精神,严禁弄虚作假,不得抄袭他人的毕业设计(论文)或已有成果;4、学生要勇于创新,敢于实践,加强各种能力的锻炼和培养(如计算机和外语能力等)。参阅外文文献资料不得少于3000个外文单词,并译成中文(外语类特殊专业除外)。体育学院和艺术学院的专业允许适当减少,但不得少于2000个外文单词;5、学生要尊敬指导教师,虚心接受指导,遵守纪律,爱护公物。如因不听指导造成的伤害或3其他后果,均由学生本人负责;6、学生撰写毕业设计(论文)时,做到条理清晰,逻辑性强,符合科技写作规范。毕业设计(论文)正文字数:文科专业不得少于8千字,其他专业不得少于6千字,外语类专业不得少于3000字;7、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阶段,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遇特殊情况,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指导教师签字,院长审批后方可准假,并报教务处备案。无故旷课三天以上者或累计耽误时间超过毕业设计(论文)总时间的三分之一者,不能参加答辩,成绩以零分计;8、学生在答辩前二周,应将毕业设计(论文)及相关表格交指导教师审核评分;9、学生需提交完整的毕业设计(论文)一份(校级优秀论文二份)交学院保存;10、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者不得毕业,不及格者可申请随下一年级同专业重做,重做申请需经学院批准,报教务处备案。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授予学士学位。(五)检查与评估毕业设计(论文)检查是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有效措施之一,必须使这一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1、各学院要召开毕业设计(论文)动员大会,向学生、指导老师明确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任务、规定、进度、纪律,充分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思想上、组织上的准备。2、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教学指导小组应组织相关人员,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分阶段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初期检查的主要内容:工作计划是否到位、选题是否符合选题原则、任务书的完成情况、指导教师的配备情况及其它前期准备工作。3、各学院要特别重视和加强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的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考勤、考纪工作,妥善处理好学生就业与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的矛盾,努力减少和消除就业对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不利影响和冲击;4、教务处在各学院的配合下,组织专家和管理人员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准备、选题、落实、指导、评阅、答辩、总结及学院的自查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和监督;(六)评阅与答辩各院(系)应统一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以检查学生是否达到了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要求和目的。1、组织工作: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由各院(系)毕业答辩委员会主持。答辩委员会由院(系)领导及专家5~7人组成,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各一人,主任委员由分管教学院长担任。答辩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组织若干答辩小组(每组不少于三名成员)具体进行答辩工作。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小组成员必须由讲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人员担任。各学院答辩委员会名单在4学生答辩前公布并报教务处备案。2、评阅要求:每位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经指导教师和论文评阅教师评阅后,方可参加答辩。评语主要反映学生掌握基本理论知识、独立工作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答辩情况等。主要从如下几方面给出:①是否较好地掌握了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②是否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③是否独立按时完成了毕业设计(论文)的任务;④毕业设计(论文)完成的质量和创造性;⑤独立获取知识、综合概括能力以及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⑥学习态度、科学素养、纪律、出勤等。3、答辩要求:每位学生必须具有毕业设计(论文)所要求的全部材料后方能参加答辩。每位学生必须经过答辩环节才可取得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每位学生答辩时间可由各学院视学科性质确定。一般为30分钟左右(其中:学生报告时间不超过15分钟,答辩教师提问15分钟左右)。教师提问应围绕该课题的研究内容质询关键性问题。如遇争议性的学术问题,提交答辩委员会协商解决。(七)成绩评定1、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要独立进行评定,严肃认真,实事求是,不受学生平时课程学习成绩的影响,主要是全面评价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的难易程度、内容与质量及研究成果、学生答辩情况、学习和工作态度以及在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中的完成任务情况、合作意识等方面的表现;2、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采用记分加评语的办法。记分采用百分记分制,即90-100分(优秀)、80-89分(良好)、70-79分(中等)、60-69分(及格)、60分以下(不及格);3、总成绩应由指导教师(占20%)、评阅教师(占30%)和答辩小组(占50%)三部分组成;4、各学院答辩委员会对评定的总成绩要进行审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以审定成绩为准。各专业评定为“优秀”分数的学生比例为本专业参加答辩学生总人数的15%-35%,各专业评定为“优秀、良好”分数的学生比例为本专业参加答辩学生总人数的35%-75%。审定成绩如有向上突破,则学院必须对获评优秀或良好的有关学生组织二次答辩,直至满足上述比例。各学院对不满足上述比例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得上报。三、评优奖励(一)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推荐、评选51、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是指学生设计(论文)质量优秀,即有独立见解、或有创造性突破、或有较大的实用性或较高学术价值的成果。2、推荐比例各学院按各专业该届学生总数3%左右的比例推荐参加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3、推荐办法首先由学生本人打印出3500-4000字的毕业设计(论文)浓缩稿(附光盘、光盘中包括论文全文及浓缩稿),经指导教师审核后,交学院审批;学院写好推荐意见后,报教务处复审,校长批准。4、评选结果及奖励经学校评定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刊登在每年的《苏州大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编》中进行交流,获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学校将择优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参加全省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二)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的推荐、评选1、评选条件优秀指导教师必须是认真履行了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优秀。2、评选办法及比例由教师本人(含聘请的外单位指导教师)写出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小结,交学院审核。学院按指导教师总数的2%的比例提出推荐人选,写好推荐意见,报教务处。经教务处复审,校长批准,公布获奖名单。3、奖励评为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者,由学校发给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四、其它(一)存档要求1、毕业设计(论文)全套材料包括毕业设计(论文)文本、文献综述、外文原稿复印件与译文、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表(含指导教师评语、评阅人评语及答辩小组评语)、答辩记录表、毕业设计(论文)中期进展情况检查表、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仅限被评为校级优秀的学生)。2、学生提交毕业设计(论文)全套材料一份(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二份)交学院保存。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一份交学院保存,一份交学校档案馆保存。全套材料(除图纸)提倡为计算机打印件。毕业设计(论文)全套材料要长期保存,由院资料室和院教学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同时由学校档案馆长期保存。(二)经费管理6学校按实际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人数拨付专项补差经费,支持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毕业设计(论文)经费拨付学生所在学院,由教学院长统一管理,突出“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毕业设计(论文)经费。详见《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2006年修订)》7附件一: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评分细则(仅作参考)一、指导教师、评阅人、答辩委员会(小组)成员在评分中要坚持严格要求和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中独立完成的实际情况和评分标准作出评定。二、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90-100分(优秀)、80-89分(良好)、70-79分(中等)、60-69分(及格)、60分以下(不及格)。三、采用“结构分”进行成绩的综合评定,结构分的构成:指导教师的评分、评阅人的评分、答辩小组的评分分别占总分的20%、30%、50%。四、评分细则第一部分:指导教师用(总分100分)1、设计(论文)方案设计、文献检索、阅读及综述能力、进度等情况评价分(计25分)A、能独立提出可行性研究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