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专题讲座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民法学专题讲座元小勇2009年2月—6月学习民法的重要性学习研究民法的方法参考王家福、梁慧星、谢怀轼、孙宪忠、郑成思王利明、杨立新、张新宝、刘俊海江平、张佩霖、杨振山、赵旭东、张俊浩、王卫国、方流芳、巫昌祯马俊驹、王保树、崔建远、尹田魏振瀛、郑立、钱明星徐国栋赵万一郭明瑞吴汉东孟勤国六讲1、概述2、自然人3、法人4、法律行为5、物权法6、知识产权法一、概述(一)民法小史罗马法分为市民法、万民法集大成者为东罗马皇帝优士丁尼528年开始编撰的《民法大全》1804年,法国根据法学阶梯制定了《法国民法典》1896年,德国根据学说汇纂制定了《德国民法典》(二)民法为私法公法和私法的区别:1、利益说2、应用说3、主体说4、权力说5、行为说公法的规范、原则、本质私法的规范、原则、本质(三)民法的概念奥地利民法第一条:民法为规定人民私的权利义务之法典。巴西民法典:本法典为规定私的权利义务,即人、物及其关系之法典。民法通则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自然人和法人之间的民法大全优帝法典学说汇纂法学阶梯新律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四)民法的立法体例1、法国--法学阶梯式分为三部分:人法、物法、取得财产的各种方法影响比利时、荷兰、卢森堡、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2、德国法--学说汇纂式分为5篇:总则、债法、物权法、亲属法、继承法影响希腊、瑞士、日本、泰国、中华民国特点:法国法注重实用,不严格德国法1、设总则篇2、债法优越3、规定缜密、体系严密、结构严谨、逻辑清晰、首尾一直、避免重复、追求形式上的科学性(五)民法与商法商法的概念民商分立:德国、日本、法国理由:1、商法简便灵活;2、商法国际化;3、注重进步发展;4、民法之身份法与商法无关民商合一:瑞士、泰国、台湾、英美理由:1、民事、商事同为私法关系;2、近代社会无特殊的商人阶级;3、民事商事互相牵连(六)民法与经济法的关系1、综合论2、学科论3、经济行政法论4、纵横统一论(七)民法与市场经济法律制度调整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框架:1、主体法2、行为法3、秩序法4、宏观调控法5、劳动、社会保障法6、程序、仲裁法讨论题权力与权利有何不同?权力与权利:1、主体不同;2、内容不同;3、性质不同;4、有无直接的强制力不同讨论题民法通则关于民法的定义优点何在?有无可探讨改进的地方?我国民法立法宜采何种体例?采德国法理由:1、德国法代表了19世纪末以来的民法立法的最高成就2、我国的法律传统3、我国已有立法成果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2002年12月25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第一编总则第二编物权法第三编合同法第四编人格权法第五编婚姻法第六编收养法第七编继承法第八编侵权责任法第九编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聚焦四大热点知识产权和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要不要编入民法草案;人格权和债法总则要不要在民法草案中独立成编草案四大特点第一,草案是一部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因为它把中国自然人和法人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作了周全的列举,并作出比较详细的规定。第二,草案突出了人格权的保护,把各种人格权都作了列举,特别是把隐私权和信用权列入人格权,充分反映了中国在21世纪将更加努力推进人权保障事业,更加尊重人的尊严和人的价值。第三,草案凸现了物权,对财产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作出了系统规定。第四,草案把侵权责任单独作为一编。讨论题我国关于民商立法宜采何种体例?二、自然人(一)概念德国法的概念为自然人。民通为公民。民草为自然人。(二)权利能力德国、日本、苏俄、我国民法使用该概念权利能力为基础性、前提性的概念若干问题1、人死后有无名誉权的问题2、胎儿利益保护的问题3、某些权利能力能否被剥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亡人的名誉权应受法律保护的函(1989年4月12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你院津高法<1988>第47号关于处理荷花女名誉权纠纷案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一)吉文贞(艺名荷花女)死亡后,其名誉权应依法保护,其母陈秀琴亦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荷花女》一文中的插图无明显侵权情况,插图作者可不列为本案的诉讼当事人。(三)本案被告是否承担或如何承担民事责任,由你院根据本案具体情况确定。以上意见供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范应莲诉敬永祥等侵害海灯法师名誉权一案有关诉讼程序问题的复函(1990年10月27日(90)民他字第30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川法民示(1990)9号函请示的范应莲诉敬永祥等侵害海灯法师名誉权一案有关诉讼程序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一、根据民事诉讼法(试行)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二十条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批复精神,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的意见,即:此案可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二、海灯死亡后,其名誉权应依法保护,作为海灯的养子,范应莲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被告敬永祥撰写的《对海灯法师武功提出不同看法》一文,其内容不是指向海灯法师武馆。因此,不应追加该馆作为本案原告参加诉讼。四、被告敬永祥撰写《对海灯法师武功提出不同看法》投稿于新华通讯社《内参选编》,不是履行职务,范应莲未起诉新华通讯社。根据民事诉讼法(试行)第十一条规定和本案的具体情况,不宜追加新华通讯社作为被告参加诉讼。以上意见供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一九九三年八月七日)五、问:死者名誉受到损害,哪些人可以作为原告提起民事诉讼?答:死者名誉受到损害的,其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组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民草第四编人格权法第一章一般规定第六条自然人死亡的,其配偶、父母、子女有权保护其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权利。该自然人没有配偶、子女或者父母已经死亡的,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权保护其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权利。若干问题1、人死后有无名誉权的问题2、胎儿利益保护的问题3、某些权利能力能否被剥夺?(三)行为能力概念及意义与权利能力的关系根据年龄、精神健康状况划分法国、日本两分法德国、苏联、我国三分法0——10——18民草第十四条:七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但单纯取得权利或者免除义务的除外。不满七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案例讨论1、山东,甲11岁,在某小卖部签单购物,累计3000元。小卖部向他的家长要帐,遭拒绝。如何处理?2、成都,甲13岁,将其家里的一年前以10000元购买的电脑以500元售给电脑公司,并且再花10000元购置一部新电脑。甲的父亲回来后得知此事,找电脑公司退货。如何处理?讨论题民法使用自然人概念的意义?1.与公法的概念划清了界限2.表明凡是自然人均为民事主体3.表明自然人的民事主体地位的不可限制、不可剥夺性权利能力与权利的区别?1、资格—结果;2、法定—行为、事件;3、不得处分、转移—可以4、终生享有—不一定;5、包括义务的资格—仅权利权利的本质?1、可能说2、利益说3、法力说4、资格说5、主张说6、自由说7、规范说案例研究甲乙结婚之后不久遭遇抢劫,甲当场死亡,乙被送到医院后20分钟死亡。共同的财产共计10万元。甲有兄弟姐妹,乙有父母。双方争执遗产。诉讼至法院,一审判平分。乙方之父母上诉至中院。如何处理?北京银行《非员工自然人股东名册》中排名第一的吴振鹏,持股数为500万股,出生于1984年11月;另外排名第十三的郑宇轩,于1997年1月出生,持股量为130万股。(当时1.9元/股)北京银行是在1997年和1998年进行股份制改革发行原始股的,以上两位股东当时分别只有十三岁和一岁。???第三讲法人一、基本内容(一)概念第一次立法的定义:苏俄民法典民通第三十六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民草第四十五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特征:1、为集合的主体2、个人财产和团体财产的分离3、个人和团体的权利、义务、责任的分离价值:社团法人1、集资2、分险3、长生4、管理财团法人1、公益2、财产确保3、管理(二)取得法人资格的条件第三十七条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民草第四十六条有相同的规定。(三)分类按行业分按成立的基础分(四)法人的组织机构组织机构:1意思机关2执行机关3监督机关(五)产权关系法人成员(出资者)————法人1、所有权———————法人经营权2、终极所有权——————法人所有权3、对公司的的所有权————对公司财产所有权4、社员权(股东权)———法人所有权————对货币、实物的所有权出资者———法人———社员权二、若干问题(一)有限责任有限责任:量的有限物的有限法人承担的是无限责任法人的成员承担的是有限责任(二)法人的分支机构实践丰富,问题较多民通、民草未作规定,观点:1、无任何的主体资格地位2、有完全的主体资格地位3、有相对的主体资格地位相对的主体资格地位的条件(一)依法成立;(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不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的分支机构若干问题1、能否以自己的名义签合同?2、对外担保?3、诉讼主体资格?4、执行主体资格?5、未经登记的内部组织的法律地位?法人机关事业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社团法人财团法人(三)二级法人模式1、出资———一级法人———二级法人———母公司———子公司2、无出资——一级法人———二级法人法人人格否认理论经济生活中,出现法人问题(公司问题)法人人格否认理论:在具体的法律关系中,由于特定的事由,否认公司的独立人格,依法重新配置义务或责任,其结果常使股东承担责任。揭开公司面纱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1991年7月22日国家工商局令第7号发布)第六条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第七条企业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字号(或者商号,下同)、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企业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或者市(包括州,下同)或者县(包括市辖区,下同)行政区划名称。申花足球俱乐部诉特雷通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名称权纠纷案原告申花俱乐部诉称:原告作为一家全国知名的足球俱乐部,凭借自己的形象、名称、荣誉称号等无形资产赖以生存。经有关部门评估,原告的商誉价值达113800万元。其他单位在使用原告名称、形象和荣誉称号进行广告宣传时,原告从每项合作获取的收入均不低于30万元。被告于1999年3月22日、3月25日、4月2日在《新民体育报》上刊发商业广告,在广告中擅自使用原告的名称和荣誉称号宣传其产品。原告向被告多次交涉未果,故起诉。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万元。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0年9月11日判决被告特雷通公司赔偿原告申花俱乐部5万元。讨论基金会管理办法1988年9月27日,国务院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基金会,是指对国内外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自愿捐赠资金进行管理的民间非营利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2004年2月4日国务院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案例讨论甲乙丙各出资20万元组建某公司。半年后,丙与甲乙不和,退股不成,于是在星期天带人将约20万元的货物、设备运走。如何处理?金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原董事长万平2005年

1 / 15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