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2000—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承德XXXXXXXXX大酒店工程地点:河北承德合同编号:(由设计人编填)设计证书等级:甲级发包人:承德AAAAAAAAAA公司设计人:BBBBBBBBBBBB签订日期:2009年1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发包人:AAAAAAAAA设计人:BBBBBBBBBB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承德XXXXXXXXX大酒店”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3序号分项目名称建设规模设计阶段及内容估算总投资(万元)费率元/㎡估算设计费(万元)层数建筑面积㎡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1承德喀喇河屯行宫大酒店20000√√√-150300说明注:1、工程概况:总建筑面积约为2万平米,其中地上约1.5万㎡,地下约0.5万㎡,主要建筑功能:五星级酒店。2、设计范围:建筑红线内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建筑电气、总图专业的设计,景观概念方案设计,以及累积45天驻现场的设计工地代表和现场服务。3、设计费用:本工程设计费不含精装修设计、智能化专项设计、泛光立面照明设计、娱乐工艺设计、声学设计、厨房工艺设计、煤气设计、玻璃幕墙设计、特殊工艺设计、室外景观的施工图等设计费。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批准的建筑面积和费率150元/平方米核定,多退少补。4、设计深度:满足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5、设计规范: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相关规程和规范。6、设计服务:解决施工中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定期参加重要的工地例会,解答业主咨询的技术问题,协助发包人办理各种报批手续。4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设计任务书(含对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建筑电气、总图等专业的具体要求)1初步设计开始三天前2建筑红线图,建筑钉桩图1方案开始三天前3当地规划局的规划意见书1方案开始三天前4工程详细地质勘察报告2初步设计开始三天前5各阶段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1各阶段设计开始三天前6方案设计确认单1方案设计开始三天前7初步设计确认单1施工图设计开始三天前8市政条件(包括上下水、暖通、电力、道路、热力、通讯等)1初步设计开始三天前9其它设计资料1各设计阶段设计开始三天前5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方案设计文件3合同签定后30天2初步设计文件8方案设计文件经发包人确认后45天3施工图设计文件8初步设计文件经发包人确认后60天注:1、在发包人所提供的设计资料(含设计确认单、规划局批文、政府各部门批文等)能满足设计人进行各阶段设计的前提下开始计算各阶段的设计时间。2、上述设计时间不包括法定的长假期(例如:春节、五一节、十一节等)。6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叁佰万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付费次序占设计费%付费额(万元)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第一次付费20%(定金)60春节过后(2009.2.2)的五个工作日第二次付费20%60方案设计文件经发包人确认后五日内第三次付费20%60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后五日内第四次付费15%45提交施工图送审文件后五日内第五次付费20%60提交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后五日内第六次付费5%15工程验收后,乙方盖章前合计100%300说明:1、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2、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批准的建筑面积和费率150元/平方米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7第六条双方责任6.1发包人责任: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6.l.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86.2设计人责任:6.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及承德地方设计规范、行业设计标准及技术措施。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如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供电子文件时,设计人原则上仅提供PDF版电子设计文件。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额。6.2.7通过设计洽商能解决的设计小修改,不再另行收设计费,但是,若发包人要求建筑功能性修改或同一处修改两次,则双方协商,设计人另行收修改设计费。第七条违约责任: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9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最高不超过该部分的设计费。首先由设计人投保的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不足部分的赔偿金由设计人支付。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第八条其他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10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8.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8.8本合同一式捌份,发包人肆份,设计人肆份。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签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11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12其它约定事项:发包人和设计人对本合同的内容保密。(以下无正文)发包人名称:设计人名称:AB(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经办人: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鉴证意见:(盖章)(盖章)备案号:经办人:备案日期:年月日签证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