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气发〔2009〕30号关于印发《公共气象服务业务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各省(区,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发展公共气象服务,是国家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也是中国气象局党组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3号文件和国办49号文件精神,总结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特色气象事业发展改革经验而提出的重要战略任务,是强化气象部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有效途径,是增强公共气象服务业务在整个气象业务中主导地位、实现气象综合实力整体跃升的必由之路。为贯彻第五次全国气象服务工作会议,指导全国公共气象服中国气象局文件2务业务的发展,中国气象局组织制定了《公共气象服务业务发展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将《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附件:公共气象服务业务发展指导意见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三日主题词:气象服务业务意见通知中国气象局办公室2009年2月16日印发校对:金星(共印20份)3附件:公共气象服务业务发展指导意见公共气象服务是指气象部门使用各种公共资源或公共权力,向政府决策部门、社会公众、生产部门提供气象信息和技术的过程。发展公共气象服务,是中国气象局党组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3号文件和国办49号文件精神,总结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特色气象事业发展改革的经验而提出的战略任务,是国家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应对气候变化和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是气象部门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有效途径,是增强公共气象服务在整个气象业务中主导地位、实现气象综合实力整体跃升的必由之路。为指导公共气象服务业务发展,进一步提高公共气象服务能力,不断开拓服务领域、丰富服务产品、完善服务体系,强化气象部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充分发挥公共气象服务对现代气象业务和气象事业的引领作用,特制定本指导意见。一、需求与现状(一)需求分析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重要历史时期,气象服务在经济发展全局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作用越来越突出,要求越来越高。首先,有效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公共气象服务提出了新的需求;其次,适应和减缓气候变4化、增强我国和全球可持续发展能力对公共气象服务提出了新的需求;三是建设生态文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对公共气象服务提出了新的需求;四是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农业防灾减灾、农业应对气候变化、国家粮食安全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公共气象服务提出了新的需求;五是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运行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公共气象服务提出了新的需求;此外,能源安全、水资源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对公共气象服务也提出了新的需求。与此同时,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社会各界高度关切、人民群众高度关心、国际社会高度关注气象事业,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气象现代化水平的提高以及计算机、通信网络、新媒体等高新技术的发展为公共气象服务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二)现状分析中国气象局党组历来重视公共气象服务,制定了一系列促进公共气象服务发展的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气象灾害监测预报和预警水平取得长足进步,气象灾害防御能力不断增强。决策气象服务为各级政府防御和减轻气象及相关灾害、气候变化应对、重大工程建设、气象能源开发利用等提供了科学依据,其面之广,内容之丰富,手段之多样,独具中国特色。初步建成包括广播、电视、报纸、电话、手机短信、网络、警报系统、海洋预警电台等多种传播手段的气象服务信息发布平台,气象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专业气象服务已覆盖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电力、环境、能源、旅游、体育5等行业,服务领域不断拓宽。气象服务的社会经济效益显著,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都较以往大大降低。1990年至2000年,气象灾害年平均死亡人数为4500人,本世纪以来年平均死亡人数约在2000人至3000之间,1990年至2000年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占GDP的百分比年平均为3.4%,2001年至2006年平均为1.4%。但是,当前公共气象服务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特别是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抵御能力、减灾能力与国家防灾减灾的总体要求不适应;公共气象服务的定位不清晰、体制机制创新不够,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不适应;公共气象服务能力建设滞后、科技支撑薄弱、机构不健全、人才匮乏,与发展现代气象业务、建设气象现代化强国的要求不适应。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气象服务为立业之本的宗旨和“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发展理念,面向民生、面向生产、面向决策,坚持以提高气象服务社会效益为首要目标,坚持以气象预报预测业务和综合气象观测业务为依托,坚持以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服务为重点,坚持以体制机制创新和开放式发展为途径,坚持以提高气象服务的业务科技支撑能力和延伸气象服务的社会经济链条为突破口,强化气象部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增强公共气象服务对现代气象业务发展的引领作用,实现公共气象服务又好又快6发展。(二)基本原则需求牵引原则。发展公共气象服务,必须根据各类服务对象特点和需求,发展多种服务模式,围绕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国家经济建设、农村改革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等重大需求明确公共气象服务重点。公益性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明确规定气象事业是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公益事业。因此,发展公共气象服务,必须牢固树立公共气象的理念,坚持气象服务的公益性发展方向。科学性原则。发展公共气象服务,必须充分利用现代技术和手段,不断增强气象服务科技含量,提高气象服务产品的科学性、针对性、时效性,提高气象服务质量,协助政府、指导公众和生产部门做出正确的决定。以人为本、普惠公平原则。发展公共气象服务,必须建立综合运用各种手段、覆盖城乡社区、立体化的气象服务信息发布机制,不断扩大公共气象服务的受众面,显著提高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程度。(三)主要目标未来五年,气象部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明显增强,公共气象服务发展水平与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要求基本相适应。建成功能比较完备的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基本实现服务业务现7代化、服务队伍专业化、服务机构实体化、服务管理规范化,不断提高服务能力、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产品、完善服务体系。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共气象服务信息覆盖率达到95%以上,气象服务公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气象防灾减灾效益显著提高。三、重点服务任务公共气象服务重点任务包括面向防灾减灾的气象服务,应对气候变化的气象服务,面向公众的气象服务,面向农业农村的气象服务,城市气象服务,海洋、水文、交通、能源、旅游、卫生等专业气象服务,重大活动和重大工程等专项气象服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气象服务,以及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等。(一)面向防灾减灾的气象服务加强气象灾情收集上报和评估。建立以省、市、县为骨干,街道社区、乡镇村庄为基础的气象灾情调查收集网络,设立气象灾情收集热线;完善气象灾情直报制度,升级全国灾情直报系统,提高气象灾情信息收集时效;建立气象灾情现场调查和评估制度,开展灾情产生的气象原因调查分析评估,灾害发生后组织相关人员赴现场进行实地调查,获取第一手灾情信息;出现重大气象灾害时进行灾情会商;实现全国灾情信息共享,提高气象灾害信息收集和分析处理能力。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制定全国气象灾害普查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推进全国气象灾害普查工作。以行政村为基本调查点,重点调8查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气象灾害种类,基本掌握全国气象灾害的分布范围、危害对象、灾害损失、最大强度、发生频率、易发区重发区位置、致灾主要因子、灾害防御薄弱环节等;对我国气象及相关灾害区进行分级分类,逐步在国家、省两级建立气象灾害数据库。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根据气象灾害普查结果,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业务。建立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的指标体系,确定各种风险度的分级标准;建立各类气象灾害危险性、承灾体易损性、灾害损失程度和风险指数、风险等级的评价模式;建立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基础数据库;编制以GIS为基础的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图,如编制反映各类气象灾害风险分布地区差异性的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图,编制反映气象灾害风险程度随时间变化规律的气象灾害风险-时间变化图,编制反映气象灾害时间与空间变化规律的气象灾害风险综合图;制定减轻气象灾害风险的对策与措施,如制定规避、降低气象风险的对策与措施,制定保护或转移气象灾害风险影响人群的对策与措施,制定采取转移风险、风险共担等(如政策保险)措施化解风险的对策与措施。建立城乡规划、重大工程建设的风险评估制度和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度,建立相应的强制性建设标准,推动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气候可行性论证纳入城乡规划和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工作,确保在规划编制和工程立项中充分考虑气象灾害的风险性;在农业引种改制、结构调整,调水工程设计,公路和铁路线路选择,城市建设,9农牧业开发,生态工程建设,风能和太阳能开发等工作实施前,组织气候可行性论证。开展气象灾害影响评估。建立气象灾害灾前预评估业务,实现在气象灾害发生前对可能发生灾害的地点、时间、规模、危害程度、成灾程度的预测性估测,为制定减灾预案提供依据;建立气象灾害灾时跟踪评估业务,实现气象灾害发生后对灾害现实情况和可能发生趋势的适时性评估,为政府决策部门和社会及时了解灾情和组织防灾减灾提供依据;建立气象灾害灾后终评估业务,实现气象灾害结束后对灾情的总结评估,评估内容包括灾害种类、灾害强度、灾害活动时间与地点、致灾因子、人员伤亡和财产破坏数量、经济损失和防灾减灾措施等。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与分析服务。加强干旱、台风、暴雨、高温、大风、雪灾、冰雹、沙尘暴、大雾、低温冷害、雷电等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和分析服务;加强洪涝、山洪、风暴潮、山体滑坡、泥石流、森林(草原)火灾、荒漠化等次生和衍生灾害以及磁暴、太阳耀斑等空间天气灾害的监测预报服务。上述灾害发生前,及时提供灾害监测预报预警、预评估、影响分析、防御措施和应对建议等信息;灾害发生过程中,提供滚动监测预报预警、跟踪评估等信息;灾害发生后,提供灾害过程总结、历史比较分析和灾害总体评估等信息;针对国外发生的重大气象灾害,提供面向我国的借鉴性服务材料。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完善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10制度,规范预警信号发布的内容和形式;加强与各大媒体的合作,对各类媒体机构发布气象信息的情况加以监管,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过程变化情况要及时增播、插播、补充或者订正相关信息;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系统,重点加强信息传递薄弱地区的设施建设,确保在重大灾害发生时,至少有一种发布渠道能将预警信息送达农村、牧区、山区、海上等通讯薄弱地区。建立气象灾害防御队伍。建立覆盖城乡社区的气象灾害防御队伍。在城市社区、街道、企事业、学校、车站、码头、港口、医院等重点单位确定一名联系人,在乡镇确定一名协理员,在每一个村屯设立一名气象信息员,负责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接收、传递,灾害性天气实况和灾情的收集上报,参与本社区、村镇气象灾害防御方案的制定和气象灾害防御的科普宣传、应急处置和调查评估等工作;制定气象信息员管理办法,定期开展气象信息员培训,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制定以奖代补方式的气象信息员激励机制。推动军地一体化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形成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骨干力量;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专家队伍建设。加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加快推进国家分灾种的应急预案的制定;依据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发布启动或终止相关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指令;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应急预案的动态管理,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更新;发挥气象预警信号的“消息树”和“发令枪”作用,建立健全与水利、民政、农业、交通、地震、电力、航11空、部队等部门的气象应急联动机制,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