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宁海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给排水管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为加强集团给排水管道工程管理,根据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有关管理规定如下:一、工程流程(一)、工作流程图:(二)、工作流程:1.1、按年度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单位(指负责给排水工程建设的集团下属部门或公司)填写《宁海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给排水管道工程建设项目申请表》报至计划管理部,计划管理部报集团领导审批备案,按工程计划安排图纸设计。1.2、未列入年度工程建设计划,但确需建设的工程项目,按1.1申报审批。1.3、审批通过,计划管理部安排工程项目方案设计,一般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不包括大项目)完成。项目单位协助计划管理部做好以下工作:1.3.1、现场勘察1.3.2、收集地形测量数据项目申报审批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审查组织图纸交底签署开工报告甲供材料核对组织竣工验收工程施工竣工决算工程预算编制及审核招标组织工程招标、签发材料采购审批表,甲供材料采购工程资料归档设计施工图21.3.3、方案会审1.3.4、方案设计1.4、计划部完成方案设计后,在集团内部网公布,交2份方案设计图纸至项目单位,并及时组织方案设计图纸审查。项目单位、计划管理部、设计单位参加(集团招标平台招标的,水建公司参加)。1.5、方案设计审查完成,出施工图之前,项目单位必须与相关单位(或用户)签订协议(如供用水协议、工程代建协议等),并按协议规定收费到位。根据审查意见,计划管理部组织方案设计修改,并出具施工图(1份存档,9份交项目单位)。施工图完成后在集团内部网公布。1.6、项目单位根据施工图委托中介机构编制工程预算书。完成后在集团内部网公布,注明预算价,供相关人员查阅。并交集团财务审计部审核(二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单位根据审核意见,将材料采购审批表上报分管领导审批后,集团物资管理部组织材料采购。同时项目单位组织工程招标(除甲供材料外,工程预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工程预算价在2—50万元的,在水务集团招标平台招标;工程预算价在2万元以下的,由项目单位自行决定)。1.7、招标完成后,项目单位签发工程中标通知书,三个工作日(公开招标项目按县有关规定执行)内与监理、施工单位签订相关合同。并将工程招标备案表上至集团内部网,供相关人员查阅。项目单位将工程文档送达集团建设管理部(施工图1份、招投标文件复印件1份、预算书复印件1份、施工合同复印件1份)、监理单位(施工图1份、招投标文件复印件1份、预算书复印件1份、施工合同复印件1份)及施工单位(施工图4份,预算书复印件1份)。1.8、项目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组织施工图纸技术交底。项目单位、建设管理部、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派员参加(计划管理部出图的,计划管理部参加)。技术交底完成后及时上至集团内部网,并将技术交底内容公布,供相关人员查阅。31.9、根据图纸技术交底会议纪要,需设计修改的,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联系单(计划管理部出图的,计划管理部出设计变更联系单)。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实际,上报所需工程材料给项目单位,项目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后报物资管理部。项目经理领材料并进场施工。施工过程中,项目单位须在每月20日前,将工程每月进度情况及下月计划上至集团内部网,供相关人员查阅。1.10、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与施工图不一致,变更量较大时,项目单位需组织设计单位(计划管理部出图的,计划管理部参加)、建设管理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财务审计部等相关人员现场察看,形成会议纪要,并将会议纪要上至集团内部网,供相关人员查阅。设计变更的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联系单;现场变更的,出具工程变更洽商单。在集团平台招标的项目,工程单次变更增加造价达合同价5%以上(或2万元以上),或累计变更增加造价5万元以上的,项目单位应填写《宁海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小额工程变更审批表》,上报集团工程管理小组及监督小组审批。公开招标的项目,工程单次变更增加造价达合同价5%以上(或20万元以上),或累计变更增加造价50万元以上的,项目单位填写《工程变更审批表》,报集团工程管理小组及监督小组审批后,再上报县工程审核小组审批。单次变更增加造价不足合同价的5%,但金额在5万元以上,或累计变更增加造价10万元以上的,项目单位填写《工程变更审批表》,报集团工程管理小组及监督小组审批后,报县财政局备案。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材料变更,由集团财务审计部审核决定后,交物资管理部采购。1.11、集团建设管理部在施工期间及时对工程现场质量、安全及资料等进行检查(20万元以下的工程每月不少于1次;20万元以上的工程每月不少于2次)。如发现工程现场质量、安全及资料等存在问题,及时联系项目单位,由项目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整改工作。4并将检查情况在集团内部网公布。1.12、施工单位必须按设计要求结合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及时编制资料,签字盖章齐备。项目单位必须按设计规范结合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及时签证。1.13、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竣工资料(在集团招标平台招标或项目单位自行决定的项目,必须在二十日内上交工程竣工资料)。项目单位、监理单位对资料审核合格后,立即组织工程竣工验收。计划管理部、建设管理部参加竣工验收。1.14、验收合格后,集团物资管理部核对工程甲供材料表,核对无误后出具甲供材料款明细表;项目单位将决算资料交集团财务审计部进行决算审核。工程完毕,项目单位应及时在集团内部网公布,将工程相关所有资料存入项目单位档案,并将交一份资料至集团档案室存档。1.15、工程材料的领用核对及管理,按《集团物资采购管理规定》执行。二、各相关部门工程管理职责2.1、项目单位2.1.1、填写《宁海县水务集团建设项目申请表》,上报给排水管道工程计划;2.1.2、参与方案设计审查;2.1.3、委托中介机构编制给排水管道工程预算;2.14、在财务审计部预算审核完成后,二个工作日内组织给排水管道工程招标(公开招标的按县有关规定);2.1.5、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组织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图纸技术交底;2.1.6、负责给排水管道工程相关的协调工作;2.1.7、负责给排水管道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投资的监督与管理;2.1.8、根据实际情况签署开工报告;52.1.9、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管沟验槽;2.1.10、隐蔽工程资料等资料的签证。2.2、集团计划管理部2.2.1、工程审批;2.2.2、工程方案设计;2.2.3、方案设计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方案设计图纸审查;2.2.4、施工图设计;2.2.5、计划管理部出图的,参与工程图纸技术交底;2.2.6、参与工程竣工验收。2.3、集团建设管理部2.3.1、参与工程图纸技术交底;2.3.2、参与工程量变更会议;2.3.3、施工期间对工程质量、安全、资料等进行检查;2.3.4、参与工程竣工验收。2.4、集团物资管理部2.4.1、材料采购;2.4.2、材料领用、核对管理。2.5、集团财务审计部2.5.1、在收到项目单位提供的工程预算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预算审核。2.5.2、工程变更审核。2.5.3、决算审核:在收到竣工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答复审核意见。审核通过后,十万元以下的工程,14个工作日内出具工程决算书;十万元以上的工程,7个工作日内报送县财政部门决算审核。2.5.4、工程款支付。2.6、集团档案室2.6.1、负责项目单位提交的工程资料进行归档。三、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包括工程投资、进度、质量、安全、资料等环6节的协调和控制。项目单位现场管理人员职责是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投资、进度、质量、安全和资料负责;严格执行工程投资、进度和质量计划,实施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日常工作的考核和管理。3.1、工程施工现场质量控制3.1.1、监理审核。按照监理合同,项目单位现场管理人员负责审查其是否组织相关人员到岗到位,并对监理规划、细则等情况进行检查。3.1.2、施工主体控制。项目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应认真核查施工单位是否按合同规定组织施工,监督检查是否有未经项目单位同意擅自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的现象。3.1.3、材料控制。项目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及集团物资管理部应随时随机抽查到场的各种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的质量和数量,经验收合格并履行签字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现场管理人员、集团物资管理部或监理在现场巡检过程中发现有不合格材料,应立即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到场确认并及时处理。3.1.4、过程控制。项目单位必须抓好各施工阶段的工程验收,对基础验槽、基坑围护、管线检测、基坑开挖等工程所涉及的计量、检测设备加强检查,控制工程质量,切实做好对施工单位隐蔽工程施工质量记录的检查,同时及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和相关部位的检查验收工作。3.2、工程施工现场进度控制3.2.1、根据审查批准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工程进度总计划,切实抓好各阶段工程进度计划的具体落实。3.2.2、在项目实施施工过程中,依据现场实际情况,对编制的各阶段进度计划进行审查,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修改、调整,实施动态控制。3.2.3、严格执行合同。项目单位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及时拨付工程款,以确保工程进度按计划组织实施;施工单位须按照编制的工程进度计划开展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进度;监理单位应依据工程监理规范7要求切实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确保工程顺利进行。3.3、工程施工现场投资控制3.3.1、前期控制。工程开工前,项目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应负责与有关单位和人员联系,组织实施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应组织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中严格按照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执行,不得随意扩大施工现场范围。3.3.2、工程变更。项目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对工程设计标准、生产工艺和功能定位应提出建议,在工程变更过程中应对变更原因、变更方式等工程变更的合理性进行认定。工程项目变更严格按照县有关的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执行。3.3.3、工程量核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单位现场管理人员负责核实所发生的工程变更增减量,杜绝因工程返工造成浪费的现象出现。3.4、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控制3.4.1、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和标准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伤亡和其它事故的发生。3.4.2、项目单位负责监督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监督管理的落实情况,督促施工单位负责做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3.4.3、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装、使用临时用电线路和用电设备的,项目单位应督促其相关设施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设施到位。3.4.4、项目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进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未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3.4.5、项目单位每月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情况检查两次,现场管理人员每周检查一次。3.5、工程资料签证管理3.5.1、参与签证的人员:项目单位代表、施工单位代表、监理单8位代表等。3.5.2、工程现场资料的签证所有工程量必须经现场测量后填写,到场人员必须当场在现场签证单上签字或当场在记录的原始数据上签字,后补签签证单。现场签证单一式四份,项目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留一份,现场签证单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三方签字盖章完毕,否则签证单无效。签证原则上不允许签计时工及机械台班,如有特殊临时用工情况,必须列明用工人数、用工时间及机械台班数量。3.5.3、现场签证程序:施工单位提出签证申请→项目单位、监理单位同意→项目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进行工程量测量、签字确认→各单位签字盖章并留存。3.5.4、工程资料签证的效力:施工单位应予提报签证的文件未经项目单位签证的,均属无效。已实施未经签证所产生的经济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3.5.5、竣工资料的签证:在施工单位送达竣工资料后,项目单位及监理单位必须在二十日内核对、签证完毕,不得无故拖延。四、工程管理奖罚规定4.1、在工程管理中,根据工作情况,列入集团部门、单位、个人考核内容。成绩突出者,视情况给予奖励。4.2、在工程管理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的按以下规定处罚:4.2.1、一年内项目单位未按规定时间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