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合同-第四部分技术要求1/10技术标准及要求一、技术条款概述乙方必须参照国家、行业以及项目所在地现行关于铝合金门窗的相关标准、规范、规定,根据本工程设计图纸中门窗表中对门窗类型、规格及用料的表述,综合考虑工程项目使用要求、门窗性能要求、材料构造性能和强度要求等所有技术性问题,以及加工制作、施工安装、成品保护、现场配合协调、竣工验收和保修等施工环节因素进行具体深化设计。铝合金门窗的深化设计应符合甲方提供的建筑效果的要求,并经设计院、甲方确认后方可加工安装。二、标准及规范本次招标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有关铝合金门窗工程材料、设计、施工及验收之现行标准、规范和规定。凡涉及到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和规定有重叠的部分按最高标准执行。若有最新标准、规范和规定颁布,应以最新的为准。主要标准、规范和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2008《建筑外门窗保温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8484-2008《建筑外门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8485-2008《建筑外窗采光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T119762002《铝合金门窗》GB/T8478-2008《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214-2010《铝合金建筑型材第1部分基材》GB/T5237.1-2008分包合同-第四部分技术要求2/10《铝合金建筑型材第2部分阳极氧化型材》GB/T5237.2-2008《铝合金建筑型材第3部分电泳涂漆型材》GB/T5237.3-2008《铝合金建筑型材第4部分粉末喷涂型材》GB/T5237.4-2008《铝合金建筑型材第5部分氟碳漆喷涂型材》GB/T5237.5-2008《铝合金建筑型材第6部分隔热型材》GB/T5237.6-2012《建筑用铝型材、铝板氟碳涂层》JG/T133-2000《建筑用硬质塑料隔热条》JG/T174-2005《建筑用隔热铝合金型材》JG/T175-2011《窗纱技术条件》QB/T3883-1999《建筑用安全玻璃第3部分:夹层玻璃》GB15763.3-2009《平板玻璃》GB11614-2009《中空玻璃》GB/T11944-2012《建筑用安全玻璃第1部分:防火玻璃》GB15763.1-2009《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钢化玻璃》GB15763.2-2005《镀膜玻璃第1部分:阳光控制镀膜玻璃》GB/T18915.1-2002《镀膜玻璃第2部分:低辐射镀膜玻璃》GB/T18915.2-2002《压花玻璃》JC/T511-2002《建筑门窗用弹性密封胶》JC/T485-2007《硅酮建筑密封胶》GB/T14683-2003《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16776-2005《工业用橡胶板》GB/T5574-2008《建筑门窗、幕墙用密封胶条》GB/T24498-2009《聚硫建筑密封胶》JC/T483-2006《单组分聚氨酯泡沫填缝剂》JC936-2004《建筑门窗密封毛条技术条件》JC/T635-2011《建筑门窗五金件传动机构用执手》JG/T124-2007《建筑门窗五金件合页(铰链)》JG/T125-2007《建筑门窗五金件传动锁闭器》JG/T126-2007《建筑门窗五金件滑撑》JG/T127-2007分包合同-第四部分技术要求3/10《建筑门窗五金件撑挡》JG/T128-2007《建筑门窗五金件滑轮》JG/T129-2007《建筑门窗五金件单点锁闭器》JG/T130-2007《建筑门窗内平开下悬五金系统》JG/T168-2004《建筑门窗五金件通用要求》JG/T212-2007《建筑门窗五金件旋压执手》JG/T213-2007《建筑门窗五金件插销》JG/T214-2007《建筑门窗五金件多点锁闭器》JG/T215-2007《建筑门窗五金件单点锁闭器》JG/T130-2007《叶片插芯门锁》QB/T2475-2000《球形门锁》QB/T2476-2000《地弹簧》QB/T2697-2005《闭门器》QB/T2698-2005《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发改运行[2003]2116号《住宅建筑门窗应用技术规范》DBJ01-79-2004《建筑节能门窗工程技术规范》DB13(J)114-2010三、设计要求1、乙方必须参照国家、行业以及地方现行关于铝合金门窗的相关标准、规范、规定,根据本工程设计图纸中门窗表中对门窗类型、规格、用料、颜色、材质、性能、风格、样式、外观、构造的表述以及甲方设计部门确认的门窗封样,综合考虑工程项目使用要求、门窗性能要求、材料构造性能和强度要求等所有技术性问题,以及加工制作、施工安装、成品保护、现场配合协调、竣工验收和保修等施工环节因素进行具体深化设计。门窗制作、安装应以现场实测洞口尺寸为依据,且应与总包双方确认。2、乙方负责深化设计图纸,自行承担相应的费用,深化设计图纸经甲方设计部门确认后执行。门窗二次深化设计时应提供所有门窗的详图,包括平、立面索引图、大样图、节点图(含螺丝、五金等)、组装工艺图、安装节点图、防雷(根据建筑设计要求)、型材断面大样及型材的型号、壁厚、线密度等,按照深化设计图纸施工后期出现影响使用功能的错误,责任由门窗厂家承担。分包合同-第四部分技术要求4/103、门窗水密性能除考虑密封措施外,同时考虑到防排结合,应保证铝框上排水孔的开口尺寸、数量及分布的合理性,保证排水系统的通畅。排水孔应使用专用模具冲压成孔并设防水孔罩。4、门窗框和结构之间的连接固定若采用钢副框连接,门窗主框与钢副框连接可采用带限位措施的螺栓直接连接,但螺栓孔必须采用有效的防水措施。钢副框与墙体采用固定片连接,固定片距门窗边框四角的距离不大于150mm,固定点间距不超过500mm;固定片与墙体固定点的中心位置至墙体边缘距离不小于50mm。固定片及副框均采用Q235钢材,表面采用热浸锌(80g/m2)处理,其中固定片厚度不小于1.5mm,宽度不小于20mm,副框采用30151.5mm或40×20×1.5mm方管。5、门窗型材构件连接和附件装配缝隙以及门窗框与洞口墙体安装间隙均应有防水密封处理。门窗组装机械连接应采用不锈钢紧固件,不得使用铝及铝合金抽芯铆钉做门窗受力连接用紧固件。6、使用加强中梃凸包上下端口应使用防水材料进行封堵,不得直接敞口暴露于空气。7、玻璃压线条朝向室内,所有加强拼管须保证室内侧平齐。8、建筑外窗的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规定。一、二、三类防雷建筑物,其建筑高度分别在30m、45m、60m及以上的外墙门窗,应采取防侧击和等电位保护措施,与建筑物防雷装置进行连接。9、其余设计要求详见建筑设计施工图,并应符合《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要求。10、性能指标:传热系数:2.50~2.70W/(m2K);抗风压性能:6级;水密性能:3级;气密性能:4级;隔声性能:推拉门窗隔音量25db;平开窗隔音量30db。分包合同-第四部分技术要求5/10四、材料要求1、品牌要求(1)型材:广亚、澳美、和平、华建或其他等质的同类产品;(2)五金配件:诺托、坚朗、立兴或其他等质的同类产品;(3)国产优质浮法玻璃原片:南玻、耀皮、信义、耀华或其他等质的同类产品;(4)隔热条:泰诺风;(5)密封胶及结构胶:道康宁、白云、之江、中原或其他等质的同类产品;(6)组角胶:全能、卫士或其他等质的同类产品;(7)闭孔型聚氨酯发泡剂:东元、桑莱斯或其他等质的同类产品;(8)粉末涂料:阿克苏(InterponD1000)、PPG或其他等质的同类产品。2、一般规定除非另有规定,工程所有的铝型材、五金配件、玻璃、密封材料、硅酮结构密封胶为上述采用的国家或行业标准中规定的一等品及以上的品质。所有型材、配件、密封材料均需要甲方确认并封样后方可使用,部品封样至少保证两套。3、铝合金门窗型材(1)铝门窗型材铝合金型材品牌厂家生产的普通级别型材,平开门型材选用60系列断桥隔热外平开门型材,平开窗型材选用60系列断桥隔热外平开窗型材。型材壁厚应经计算或试验确定,其中门型材截面主要受力杆件最小实测壁厚应不小于2.0mm,门其它一般受力型材最小实测壁厚应不小于1.4mm;窗型材截面主要受力杆件最小实测壁厚应不小于1.4mm。玻璃压线等配套铝料最小实测壁厚应不小于1.0mm。(2)铝合金型材表面处理采用粉末喷涂。颜色在签订具体合同时确定。(3)型材尺寸及允许偏差——至少满足高精级要求。(4)内部结构——采用多腔密封的隔热设计满足节能设计要求。4、玻璃(1)玻璃采用5+12A+5或6+12A+6无色中空玻璃,玻璃原片选用建筑级分包合同-第四部分技术要求6/10浮法玻璃,若强度不够,采用钢化玻璃或加大厚度。必要时应经过计算确定。(2)玻璃品种、颜色和性能由甲方设计部门确定。(3)所有玻璃厚度须由门窗深化设计单位按照“铝合金门窗设计要求”进行玻璃抗风压计算设计、防热炸裂设计、镶嵌结构设计,并提出选择意见;对隔声、隔热、保温、节能等要求,门窗设计单位应进行验算。要求提供计算书及相关玻璃试验报告经甲方审核后确定。(4)中空玻璃应满足《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节能规范》要求,并符合地方相关标准要求。(5)安全玻璃的设置应符合《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及设计、规范的有关要求,采用的安全玻璃要求具有CCC认证标志,标志位于右上角。(6)间隔条:铝管需一次性连续折弯;只有一个连接点,中空玻璃一道密封采用丁基胶,丁基胶宽度不小于6mm;二道密封采用聚硫胶,聚硫胶宽度不小于10mm。5、五金配件(1)五金配件应与型材相匹配。(2)各类五金件材质、规格、式样、表面处理、功能等必须按甲方设计部门确认的样板的要求。(3)铝合金门窗框扇连接、锁固用功能性五金配件应满足整樘门窗承载力的要求,其反复启闭性能应满足门窗反复启闭性能的要求。其中,门的反复启闭次数不小于10万次,窗的反复启闭次数不小于1万次。6、密封材料(1)铝门窗用密封胶条必须为一级及以上品质的三元乙丙密封胶条,并符合《建筑门窗用密封胶条》及《建筑门窗密封毛条技术条件》的有关要求。(2)门窗圆弧部分的玻璃镶嵌不得采用密封胶条,应采用与胶条同色系的硅酮建筑密封胶或幕墙胶。(3)铝门窗用各种密封胶、结构胶应符合《硅酮建筑密封胶》、《聚硫建筑密封胶》、《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及《建筑窗用弹性密封胶》中的相关规定,并有相容性和粘结性能报告。7、纱窗分包合同-第四部分技术要求7/10(1)根据深化设计需要安装纱窗,纱窗为隐形纱窗,主型材采用铝合金框架,纱网为尼龙,颜色为黑色(或签订具体合同时确定)。制作安装按甲方确认的样板。中标后尚需提供该成品隐形纱窗样板1樘供封板使用。(2)纱窗安装使用方便、灵活,拉动过程中轻便流畅。纱窗表面颜色均衡、洁净、平整,无碰伤、划痕。安装后的纱窗纱网不得因为风力或手碰等原因脱离滑槽或脱离滑槽不能自行回位,必须保证防风装置的正常使用性能,且保证纱窗与窗把手不打架。(3)窗纱要求符合《窗纱技术条件》的有关要求,符合国家对住宅室内的环保要求。具有防静电功能、不沾灰、透气良好,透光性能好。具有卓越的耐气候性能(抗严寒、抗炎热、抗干燥、抗潮湿),有抗老化、不窜丝、不变形。纱窗中的纱网必须平整、无虚松现象。8、其他材料(1)金属连接件和紧固件:铝合金门窗组装机械连接应采用不锈钢紧固件,不得采用铝及铝合金抽芯铆钉作为门窗受力连接用紧固件。(2)玻璃垫块应采用模压成形或挤出成形硬橡胶或塑料制造,其长度宜为80~150mm,不得使用硫化再生橡胶,木片或其它吸水性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