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政部门全面落实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抓好“三个强化”,提升“四个水平”,实现“四项突破”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召开后,我局立刻召开局党委会议和全市民政系统干部会议,及时传达会议精神,深入研究如何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我局要求各镇区社会事务办(民政办)、各单位要将会议精神向镇区党委政府汇报,要组织镇区、单位民政干部职工学习领会会议精神。要对照工作计划,对当前进行的工作进行梳理,分清主次先后,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谋划,制订本科室、本单位、本镇区完成下半年工作任务的具体方案,列出工作措施和时间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全年民政工作任务圆满完成。2011年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我市民政工作肩负着光荣的使命,也面临着繁重的任务。民政部门将按照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围绕市委确立的中心任务,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踏踏实实的作风,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抓好“三个强化”,着力提升民政工作“四个水平”,实现“四项突破”,开创民政工作新局面。一、抓好“三个强化”(一)强化组织领导,保障资金投入。民政工作关乎百姓的基本民生,我局要求各镇(区)切实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将民政事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镇(区)和村(居)绩效考核内容,统筹规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镇区要按照“公共财政向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领域倾斜”和“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民政事业的人、财、物投入,保证财政资金在民政资金保障体系中的主渠道地位。探索政府财政投入为主,社会力量积极支持,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民政资金筹措机制。(二)强化督查落实,提高工作成效。2011年的民政工作内容2多、任务重,是否取得效果关键在于落实,而督查是落实的推动手段。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将切实抓好督查落实工作,不仅适时集中开展督查活动,更要将督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特别是在村(居)两委换届选举、优抚双拥政策落实、困难群体待遇的落实等重点工作上,各科室、各镇区社会事务办(民政局)将通过自上而下的日常督查、定期督查、专项督查、跟踪督查、暗访督查,以及自下而上的情况报告、请示、汇报、反映、总结等形式推动工作落实,提高工作的成效。(三)强化资源整合力度,创新工作方法。民政工作涉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多个领域。民政部门职能、资源、能量有限,单靠自身力量开展工作是不够的。2010年7月,市政府印发了《中山市落实民政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民政工作改革发展协议工作方案》,50多个部门共同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的机制逐步形成。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将以落实该《方案》为契机,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新型民政工作运行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善用市场机制,切实加强与各级各部门的沟通协调,有效调动和整合社会资源,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民政工作,开创民政工作新局面。二、着力提升“四个水平”(一)健全制度,完善机制,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水平。探索有效可行的家庭收入核算办法,进一步规范低保、低收入家庭等社会救助的审批流程。推动建立低保标准与物价波动联动科学调整机制和低保家庭危房改造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分类救助机制,加大低保对象分类救助力度,根据困难群众实际困难程度和具体致贫致困原因实行有针对性的救助。探索和完善对边缘困难户的救助政策,扩大低收入家庭的救助受惠面和救助力度。全面推进“双低”家庭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实行全市五保供养生活标准统一起点,探索3建立五保供养生活标准与当地居民生活水平同步增长机制。以敬老院标准化建设为依托,进一步规范和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全市敬老院自费收养老人工作。探索建立政府救助与社会慈善的有效衔接机制,建立中山市统一救助平台网站,对市社会捐助接收站和24个镇区的慈善超市(慈善爱心店)实施集中管理。完善救灾应急预案,加强灾害应急救援工作。(二)落实政策,强化保障,进一步提升优抚双拥工作水平。继续落实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与当地人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同步提高。逐步缩小镇区间农村退役士兵扶持生产生活补助金标准的差距,推进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实现城乡一体化。加快优抚对象住房改造工程进度,确保上半年161户优抚对象住进新房。完善优抚对象医疗费“一站式”结算工作,协同卫生部门做好相关结算流程的宣传和咨询解答工作。完善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丰富培训内容,转变培训方式,提高退役士兵的参与度。做好2010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大力推行自谋职业。继续落实军休干部政治生活两个待遇。引导和鼓励驻军部队与非公组织开展双拥共建活动,挖掘和培养出1至2个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先进典型。细化工作方案,完善创建机制,深入查漏补缺,确保顺利创建第九届全国、省级双拥模范城。(三)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进一步提升特殊群体福利水平。从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出发,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思路,推动养老事业投入机制由政府投入为主向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转变。构建完善以家庭养老为核心,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全市老年福利事业全面发展。修订《中山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动各镇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加快城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将其建设成为我市居家养老服务4示范中心。丰富居家养老服务内容,提升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参与度。加强新社会福利院的建设和管理,加大对民办社会福利机构扶持和监管力度。做好散居孤儿统计和儿童福利津贴的发放工作,实施“孤残儿童康复明天计划”。推进孤残儿童托管和寄(助)养工作,营造关爱孤残儿童的良好氛围。实施高龄老人政府津贴制度,落实老年人优待,争取丰富优待内容。积极开展各项敬老主题活动,组织举办全市第十九届老年人运动会,丰富老年人文体生活。(四)加强管理,稳步推进,进一步提升各项社会事务水平。一是提升区划地名服务水平。健全完善边界联席会议制度,创建平安边界。规范完善界线委托管理制度,加大行政区域界线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切实维护我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平安稳定。全面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根据普查成果建立完善地名数据库,建立中山区划地名网,探索在大型公共场所设立地名电子触摸屏,进一步加强地名公共服务。二是提升救助管理服务水平。争取制定《中山市关于加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落实和完善多部门联合开展救助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开展主动救助。加强区域合作,推动与兄弟省市站救助工作的无缝对接。探索搭建镇(区)救助网络,提高救助管理服务水平。三是提升殡葬公共服务水平。完善镇区殡葬信息联络员制度,加强对他们的培训。加大殡葬执法和监管力度,规范完善殡仪服务市场。抓好殡葬行风建设,完善殡葬服务设施,加强三乡华侨墓园建设和市殡仪馆创建等级馆工作。四是提升婚姻和收养登记服务水平。探索新模式,拓展婚姻服务内容,在全省率先成立婚姻家庭指导室。加强镇级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争取年内6个镇婚姻登记处成功创建婚姻登记规范化5建设窗口单位。严格按照收养登记工作相关规定,为群众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切实保障收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争取实现“四项突破”(一)切实抓好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在建立健全新型的基层管理体制上实现新突破。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我市第五届村委会和第四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加强选举法律知识宣传,提高村(居)民对有关选举知识和基层组织运作方式的认识,及时化解社会内部矛盾,确保选举工作依法顺利开展。以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机制,完善基层自治组织运作模式。在城市社区建设和农村社区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协同有关部门,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创新基层管理体制,以服务群众为出发点全面推进“镇区行政服务中心”和“社区(村)政务服务代办点”建设,突出社区(村)综合服务功能,为村(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务。(二)深入推进慈善事业发展,在建立健全有效运作的慈善机制上实现新突破。在充分利用《中山商报》“慈善之窗”专版的宣传阵地作用基础上,与《中山画报》联合出版“中山慈善会刊”,加强与电台、电视台等媒体的合作,进一步加大慈善宣传力度,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开展和规范“积善之家”评选表彰活动,传承中山人博爱的慈善文化,激励更多市民参与慈善活动。积极开展慈善募捐活动,开发现金营收系统,畅通捐款渠道。加强与志愿者组织、残联、妇联、邮政等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充分发动社会力量,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慈善救助项目,力求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的慈善运作长效机制。重点做好“颐老一键通”和“慈善爱心铃”的安装和服务管理有关工作,招募“双低”家庭妇女组建“颐老一键通”服务队,探索服务中心残疾人话务员家庭就业模式,为弱势群体提供就业机会。联合市教育局、中山中6专等部门举办“残疾人和双低家庭成员职业技能网上培训班”,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三)全面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在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机制上实现新突破。贯彻实施即将出台的国务院《民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相关操作细则。按照“一表受理、抄告相关、限时反馈”的模式,推进民办非企业单位网上并联审批、联合登记、联合年检,实现跨部门的业务协同。推行电子印章,实现审批结果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同步归档。按照省厅要求,简化公益服务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程序,取消前置性审批,简化登记程序。制定扶持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的政策措施,扩大税收优惠幅度,探索建立扶持社会组织发展专项基金和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协助相关部门建立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机制。加大社会组织监督指导和行政执法力度,全面推开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年内争取完成60家社会团体的评估工作任务,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四)逐步扩大社会工作试点范围,在建立健全社会工作运行机制上实现新突破。增加火炬区、石歧区、西区、南头镇、小榄镇、东升镇、沙溪镇、三乡镇、三角镇、港口镇等10个镇区和团市委、教育局、人保局、信访局、残联等5个市直单位为社会工作试点,深入探索社会工作新模式,扩大服务范围。各试点镇区将以老人、青少年、家庭服务为主要探索领域,逐步铺开社会工作服务。完善试点评估机制,实行严格的立项评估、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把好社会工作试点质量关。加强教育培训,健全社工专家定期督导机制,确保试点社会工作服务的专业性。推动成立我市社会工作领导小组,出台我市加快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及配套文件,开创我市社会工作发展新局面。2011年,我市民政工作肩负着光荣的使命,也面临着艰巨的任务。7我局相信,2011年全市的民政工作,有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精心指导,有全市民政干部职工扎实工作,一定能够不辱使命,高质量完成预定的工作目标,为全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中山市民政局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