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党建民政为民沈阳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张哲民政部门担负着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重要职能,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和谐沈阳的伟大进程中,地位重要、作用突出、责任重大。党建工作是夯实执政之基的重大工程,如何围绕民政工作中心抓好党建工作,对于民政部门切实践行民政为民的工作宗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一、抓好党建工作,要以作风建设为核心,牢固树立民政为民理念民政工作是治国安邦的一项重要工作,历来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温家宝总理指出,民政工作要关心人民,反映人意,改善民生;民政工作要联系群众,做群众的知心人;民政工作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其核心思想是民政为民。这也是我们党建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而践行这一宗旨,党风、政风和工作作风至关重要。为此,民政部门的党建工作必须紧紧抓住作风建设的这个核心,牢固树立民政为民的工作理念。一是民政部门的职能,要求党建工作必须教育党员干部坚定政治信念,牢记民政为民宗旨。民政部门担负着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以及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的重要职能。每一项工作都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息息相关。思想是行动的指南,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政治信念是党风建设的关键。民政工作与人民群众紧密联系的直接性,要求民政党建工作必须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有宏大的目标,崇高的眼界、宽广的胸怀,政治上的坚定性不能动摇。近几年来,市民政局党委广泛深入开展了“实践三个代表,争创一流民政”活动,整顿窗口作风、整顿党风以及坚定理想信念教育等系列活动,取得了突出成效,党员和广大干部职工民政为民的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通过这些教育活动,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不能只认为民政工作是一个职业、一个饭碗,而应当在树立良好职业道德的前提下,逐步使自己从谋生、实现个人价值,进入为民谋福祉这样一个具有崇高政治理想和政治目标的思想境界,这也正是民政为民的核心要义。二是民政工作的政治性,要求党建工作必须围绕创建和谐社会的伟大目标,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党和政府的爱民之情、为民之意,利民之举,准确的讲很多方面都是通过民政部门来实现。仅从民政社会救助职能来看,其政治意义在于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受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促进全社会的和谐与进步。党建工作就是要紧紧围绕这个政治性,充分发挥党的教育管理职能,通过思想上的理论武装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正确对待利益观和政绩观。这是引导和推动民政事业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更是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迫切需要。三是民政工作的特殊性,要求党建工作必须围绕转变工作作风,做到求真务实。从民政工作职能来看,民政工作的特殊性体现在三个“最”上,即民政部门面对的是社会最基层、最困难、最特殊的群体。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能否得到保护,他们的利益诉求能否得到落实,他们的困难能否得到及时解决,直接取决于我们民政干部的工作作风。这就要求民政党建工作必须以加强作风建设为核心,切实转变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市民政局党委坚持倡导“工作业绩在一线创造,干部作风在一线锤炼,单位形象在一线提升”,通过广泛深入开展争创一流业绩活动和调查研究活动,在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慈善救助、社区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和出台了很多惠民政策和措施。与此同时,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也得到了锤炼,变浮在上面为跑在下面,变依靠传统做法为科学决策,以实际行动为老百姓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二、抓好党建工作,要以促进工作为目标,全面履行民政为民宗旨党建工作要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必须以促进工作为目标,完成党和政府赋予民政部门的光荣使命。这就要求党建工作要围绕工作目标,通过完善组织设置、强化领导班子、优化党员队伍、健全活动阵地、开展主题活动、树立各类典型等方式,培养党员干部的敬业精神、创新意识,提升党员队伍的总体素质和工作水平,为民政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一是要从实现民政工作目标任务出发,增强党员干部的敬业精神。随着民政业务的不断拓展,民政工作点多、面广、线长,任务繁重的特点愈发突出,特别是具体、琐碎的业务常常使一些同志感到民政工作即枯燥乏味,又没有实权,更没有实惠。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产生功利思想和行政不作为。市民政局党委结合这些情况,通过组织学习爱民模范周国知先进事迹以及原刚、任鸿等身边人物的典型事迹,使同志们认识到只有树立起较强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才能真心实意为老百姓谋利益,才能在事业上有发展,才能对得起党员干部的光荣称号。在典型的带动和示范下,市民政局的广大干部职工努力拚搏、团结奋进,民政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市民政局不但保证了各项民政指标的圆满完成,还出色地完成了市政府每年赋予民政部门为民办实事的任务。二是要从实现民政工作跨越式发展的目标出发,培养党员干部的创新意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民政部门在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强基层民主和政治建设、发挥民间组织突出作用等方面面临着很多困惑和难题,成为民政事业跨越式发展的瓶颈。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创新思维和创新招法。为此,党建工作必须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市民政局党委紧紧结合民政工作发展实际,通过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参观学习主题实践活动以及组织创新理论学习培训班等形式,深刻剖析和认真研究民政工作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以及社会服务等方面存在的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认真汲取国内外发达国家和上海、北京等地区民政工作的创新经验,力求通过创新促进民政工作的跨越式发展。三是要从完成党和政府赋予民政部门历史使命出发,提升党员干部的执政能力。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目的就是要增强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先进性,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更好地履行民政工作职能。这些先进性和战斗力体现在工作中就是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的能力。因此,党建工作首先要用党的创新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武装党员和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增强他们履行民政职能的广度、深度和力度。其次通过优化结构、加强民主集中制和廉政勤政教育以及强化职能等措施切实加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党政组织的决策能力、应变能力、创新能力和驾御能力,更好地统领民政事业发展全局。第三,通过深入开展讨论活动和各种卓有成效的活动,把广大群众动员和组织起来,把各个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完成民政部门历史使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三、抓好党建工作,要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坚决贯彻民政为民政策作为党和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党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要求民政部门要忠实践行民政为民的工作宗旨,坚定不移地贯彻各项民政政策。为此,党建工作必须建立健全党组织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增强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各项民政政策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一是创建学习型组织,提高党政组织的战斗力。在影响发展的各种要素中,人的知识和素质是最为关键的因素,要把知识应用和智力提高作为增强核心竞争能力的关键。党的十六大把“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之一。在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中,市民政局党委始终把学习能力的提高放在党员干部综合素质培养的第一位,确立“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理念,使学习和工作相互渗透。同时,进一步健全学习机制、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结合业务实际开展学习,并把协调组织学习情况纳入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通过这些措施,大力培养“学习型”、“专家型”、“务实型”的干部,造就一支知识化、专业化,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民政工作队伍。二是完善党建工作考核制度,提高党政组织的执行力。要健全民政系统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有责任、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和完善的制度体系。全面推行党建工作目标管理,把党建工作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之一。量化考核指标,硬化考核标准,强化考核措施,加大奖惩力度,真正把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责任落到实处。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执行力度,使之成为党建工作的“小宪法”,使各级党的组织能够以此为依据,建立和完善各项内部规章制度,形成上下衔接的工作制度体系,从而提高各级党政组织的执行力。三是建立完善的选人用人公平机制,提高党政组织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要不断研究党的组织工作的新思路和新举措,在干部队伍的建设上,努力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平台,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地位。同时,要探索建立利益协调机制和诉求表达机制,使大家的意见能够充分表达,合理请诉求能够充分实现,全方位地体现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的和谐环境,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提高党政组织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多年的民政党建工作实践使我们深刻体会到,党建工作只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才能调动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新性,才能促进民政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才能确保民政为民政策深入人心,惠及民众,推动全社会的和谐与进(此文章刊登在《沈阳党建》2007年第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