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卫计委办公厅等部门正式发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执行了11年的2004年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同时被废止。那么新旧版本之间的主要区别在哪里呢?新旧表临床抗菌药物指导原则的区别:解读一:非手术预防用药的基本原则解读一:非手术预防用药的基本原则老版仅仅提出了预防用药的原则,而新版进一步明确了其目的——预防特定病原菌或特定人群可能发生的感染。这样新版,更加明确预防用药需要针对性,譬如清洁手术通常是针对金葡菌等G+菌选择预防用药,而不需要覆盖G-菌。解读二:非手术预防用药指征旧版仅提出了心衰、昏迷和休克等患者,「不宜常规使用」预防类抗菌药物。而新版明确了这些患者「不应用」的预防类抗菌药物种类。即心衰、昏迷、休克的患者在排除合并感染的情况下,并不具有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的指征。并将不适应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到留置导尿管、留置深静脉导管以及建立人工气道(包括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口)患者。所以说新版对某些细菌性感染的预防用药指征、方案提出了明确的预防对象和推荐预防方案。如艾滋病患者CD4细胞计数<200/mm3者,器官移植受者预防肺孢菌病时推荐选用SMZ/TMP等等。解读三:手术预防用药目的旧版包括了术后可能出现的全身性感染,而新版则并不将其囊括其中。可以说术后可能出现的全身性感染并不是预防用药能够避免的,从某种程度上,这可理解为对医生的保护。解读四: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品种选择旧版仅提出了「需依据手术野污染或可能的污染菌种类选用」,但未给出详细具体的推荐。而新版在其基础上将手术类型全面细化,而且对于同一个外科系统手术类型进行更为详细的区分。如脑外科手术进一步区分为是Ⅰ类切口(清洁,无植入物)和Ⅱ类切口(经鼻窦、鼻腔、口咽部手术),并推荐选用不同的预防方案:如Ⅰ类切口选择第一、二代头孢菌素,而Ⅱ类切口尚可±甲硝唑。解读五:抗菌药物经验用药治疗原则新版根据新的临床指南等循证医学证据,更加细化初始经验治疗的用药选择。如社区获得性肺炎的推荐用药方案是来自于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最新的2013版《社区获得性肺炎诊断和治疗指南》。解读六: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指征由于常见的多重耐药菌及泛耐药菌如鲍曼不动杆菌、铜绿假单胞菌和MRSA,多数循证医学指南和专家共识都推荐联合用药以确保疗效。新版同时也将2004年版「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或败血症等重症感染」这一联合用药的指标删除。并加强了这方面的内容,并提出了多重耐药菌及泛耐药菌感染时,需抗生素联合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