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抚顺石化公司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单位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根据抚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辽宁省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抚安监发[2012]90号)要求,为提升抚顺石化公司危险化学品单位本质安全水平,解决危险化学品单位在规划布局、安全设计、自动化监控、生产管理、人员素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的发生,抚顺石化公司组织开展为期3年的提升危险化学品单位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2-电〔2012〕10号)、《辽宁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64号)要求,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杜绝危险化学品单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维护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秩序,完善危险化学品装置、设施的安全设计和自动化监控系统,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提高危险化学品单位本质安全水平,促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二)工作目标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全面完成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化工装置、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统称“两重点一重大”)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本质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对未经过正规设计的在役化工装置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开展穿越公共区域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的整治,基本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域内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工作,城镇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二、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一)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单位“打非治违”工作根据辽宁省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抚顺石化公司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活动方案》(抚石化质〔2012〕11号),全面查找公司生产经营和大项目开工过程中存在的-3-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扎扎实实进行整改(责任部门: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机关各有关部门)。(二)加快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工作1.全面开展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涉及已公布的15种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化工装置,要在2012年底前全面完成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将原料和产品中均含有爆炸品的化工生产工艺纳入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范围,涉及上述工艺的化工装置要在2014年底前完成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工作。今后新建化工生产装置必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高度危险和大型生产装置要装备紧急停车系统(责任部门:公司机动设备处)。2.开展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完善工作。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2014年底前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将受热、遇明火、摩擦、震动、撞击时可发生爆炸的化学品全部纳入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范围(责任部门:公司机动设备处)。3.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自动化监控系统改造工作。要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的要求,改造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自动化监测监控系统,完善监控措施,2014年底前全面实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温度、压力、液位、流量、可燃有毒气体泄漏等重要参数自动监测监控、自动报警和连续记录(责任部门:公司机动设备处)。-4-(三)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计安全管理1.开展在役装置安全设计诊断,2013年底前完成所有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装置安全设计诊断工作。危险化学品单位要聘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对未经过正规设计的在役装置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对装置布局、工艺技术及流程、主要设备和管道、自动控制、公用工程等进行设计复核,全面查找并整改装置设计存在的问题,消除安全隐患(责任部门:公司规划发展处)。2.加强对新建项目的设计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相关设计经验的设计单位负责设计,设计单位要加强安全设计审查工作,建设项目设计要以保证安全生产为前提,合理布局,选择成熟、可靠的工艺路线、设备设施,配备完善的自动化控制系统。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装置,要按照《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导则》(AQ/T3033-2010)的要求,在装置设计阶段进行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消除设计缺陷,提高装置的本质安全水平(责任部门:公司生产运行处、规划发展处)。(四)开展穿越公共区域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专项治理1.开展穿越公共区域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现状普查。按照《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3号)规定范围,查清城镇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设施的分布走向、物料名称、权属单位、安全现状。在普查工作中,危险化学品单位要组织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5-构对城镇建成区现有的危险化学品管道管网开展全面检验检测、安全风险评估,确定各类管道管网的安全状况和安全风险等级。2012年底前,完成城镇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现状普查工作(责任部门: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2.开展穿越公共区域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集中治理,2013年底前全面完成治理工作。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违章占压和防护距离不足以及各类管道铺设重叠交叉等突出问题。管道权属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落实管理责任。开展停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设施安全清理工作。在城市拆迁、旧城改造、城镇建设、企业搬迁工作中,管道权属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安全拆除废弃管道设施,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和规范地面开挖作业活动的安全监管,确保地面开挖施工作业安全(责任部门: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五)推动城镇人口密集区域危险化学品单位的搬迁对城镇人口密集区域内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要限期搬迁、转产或关闭,并于“十二五”期间基本完成。对于一时难以搬迁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提高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安全生产。要督促指导相关危险化学品单位制定计划和保障措施,平稳、有序地实施搬迁工作,防止引发事故和遗留安全隐患(责任部门:公司规划发展处)。(六)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切实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6-1.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抓手,进一步推动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和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重大危险源监控,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强特殊作业安全管控,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加强班组建设和作业人员培训教育,细化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责任部门: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2.进一步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按照《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T3034-2010)的要求,从及时收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信息、开展化工过程危害分析、完善操作规程、加强人员培训、加强承包商安全管理、加强动火及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机械仪表电气设备完好性、公用工程可靠性、变更管理、试生产安全审查、事故查处及应急管理等方面,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逐步提高化工生产过程安全管理水平。逐步推行化工生产装置定期(每3至5年一次)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工作(责任部门:公司生产运行处)。3.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危险化学品单位要明确责任部门、完善工作制度,确保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要建立完善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用信息化手段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及时发现、治理隐患,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责任部门: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7-(七)提高从业人员准入条件和专业素质1.提高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业人员准入条件。今后,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的专业管理人员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操作人员必须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要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强化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取证工作,提高从业人员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责任部门:公司人事处)。2.加快化工专业管理人才和产业工人的培养。要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多层次的化工专业人才培养体系,为企业安全发展提供成熟的产业工人和专业管理人才(责任部门:公司人事处)。三、重点工作时间安排(一)部署实施阶段(2012年11月)公司所属危险化学品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的工作计划、重点任务和工作方法,并认真组织实施。(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11月至2015年12月)1.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根据国家、辽宁省、抚顺市和公司的统一部署,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按照有关要求上报总结材料(具体要求见抚石化质〔2012〕11号文件)。2.开展穿越公共区域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现状普查和集中治理(2012年11月至2013年12月)。2012年12月20日前,公司所属有关单位完成城镇危险化学品输送管-8-道安全管理现状普查工作,并填写《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现状普查情况表》(见附件1),报送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要求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权属单位进行检验检测、安全风险评估,对于发现的问题,2013年底前全面完成治理工作。自2013年1月至2013年12月,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权属单位每季度对本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填写《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集中治理情况季报》(见附件2),并于每个季度末上报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3.开展在役装置安全设计诊断(2013年1月至2013年12月)。2013年,危险化学品单位对本单位在役装置设计情况进行普查,要求对所有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装置开展安全设计诊断,全面查找并整改装置设计存在的问题,消除安全隐患,2013年底前完成整改工作。自2013年1月至2013年12月,公司所属危险化学品单位每季度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填写《在役化工装置安全设计诊断季报》(见附件3),分别于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前上报公司规划发展处,公司规划发展处汇总填写公司的《在役化工装置安全设计诊断季报》(见附件3),并于每个季度末报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4.继续开展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2012年11月至2013年12月)。涉及已公布的15种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化工装置,要在2012年底前全面完成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对原料和产品中均含有爆炸品的化工生产工艺进行普查,对涉及上述工艺的化工装置要在2013年底前完-9-成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工作。自2012年11月至2013年12月,公司所属危险化学品单位每季度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填写《危险化工工艺自控改造季报》(见附件4),分别于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前上报公司机动设备处,公司机动设备处汇总填写公司的《危险化工工艺自控改造季报》(见附件4),并于每个季度末报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5.开展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完善工作(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对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包括受热、遇明火、摩擦、震动、撞击时可发生爆炸的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进行调查,要求未实现自动控制的装置在2014年底前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自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公司所属危险化学品单位每季度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填写《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自控改造季报》(见附件5),分别于3月20日、6月20日、9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