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中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三级文件文件名称设备管理规定修订状态0文件编号ZJ-JL-SB-008C-2012版本C页次1/81目的为保证生产车间设备及各项工作的有效执行,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生产设备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设备部所有员工及维修人员负责的相关设备。3内容3.1公司厂区内所有设备员工进出生产楼着装、仪容管理3.1.1公司厂区内所有设备员工进出生产楼,必须穿工服、工鞋,并到一楼前台填写《出入生产车间人员登记表》。3.1.2进入生产车间按要求必须穿防尘服、戴防尘帽。按车间规定佩戴劳保用品,防尘帽、防尘服保持整洁、无破损,劳保用品做到定期更换或清洗。3.1.3设备员工上班时间内保持头发梳理整齐、干净、无异味,员工染发不得染过于夸张的颜色,如:大红色、蓝色、白色等。3.2生产班前会制度3.2.1白班员工每天上班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办公室开班前会,不得迟到、早退,班前会时间控制在10分钟之内。3.2.2员工在开班前会时须站立端正,认真听主管或班组长的讲话,不得做一些与班前会无关的事项,如有疑问可等主管或班组长讲话完毕发问。3.2.3班组长每天上班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车间组织员工准时开班前会。3.2.4班组长在开班前会时必须及时向员工传达前一天的工作情况,包括前一天的工作任务即完成情况,表扬工作中好的方面并与员工分享工作经验;指出不足的地方并强调改进和预防措施;安排当天的工作任务,强调工作中的注意事项以及当天的生产计划,时间应控制在10分钟内。3.2.5班组长开班前会时讲话应洪亮有力,多以激励为主,慎用批评,不得随意责骂员工。3.3请假制度3.3.1员工请假必须填写《年度请假单》,经主管及设备部经理签字同意后才属请假生效吉林中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三级文件文件名称设备管理规定修订状态0文件编号ZJ-JL-SB-008C-2011版本C页次2/8(超过设备部经理审批权限的须由主管副总签批),不可代请假或事后请假(如丧假或生病无法亲自请假者,应在当班开工之前电话请假,事后必须交医院证明方可),否则按旷工处理。3.3.2员工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打卡异常表每月不得超过2次填写(考勤卡消磁除外)。3.3.3请假核准权限同公司规定一致。3.4备件清洁、保养及卫生制度3.4.1维修工所管辖的备件定期清洁及保养,待用备件要按规定位置摆放整齐,不得到处乱放。3.4.2每天下班后,当班维修人员必须将设备与管辖之内环境卫生打扫干净。3.4.3不得随便在公司内乱丢垃圾、胡乱涂划。3.4.4设备所有公共物品需由专人保管(如常用工具类、仪器仪表类),不得随意摆放,损坏或丢失。3.4.5员工有责任维护工作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3.5车间维修秩序管理制度3.5.1设备员工上班进入车间需换工作鞋,佩带劳保用品。不得携带任何个人物品,如MP3、手袋、食品等与生产无关的物品进入车间。3.5.2维修工在车间待维修时,必须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不得与车间人员挤坐在一起。维修时须按要求戴好每样劳保用品,同时必须自觉做好自检与互检工作,如发现设备有问题时需及时维修,不可延误维修时间或不维修。3.5.3维修工在维修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3.5.4维修工在维修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不得做与维修工作无关的事情。3.5.5维修工在维修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配件、工具,掉在地上的配件必须捡起。3.5.6维修工工作期间不得随意离开所负责的车间,有事需要离开必需经过主管或设备经理批准,出生产楼时需在一楼前台人员填写《出入生产车间人员登记表》并写明出入原因,吉林中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三级文件文件名称设备管理规定修订状态0文件编号ZJ-JL-SB-008C-2011版本C页次3/8方可离开生产楼。3.5.7所有维修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检验规范等)操作,如有违规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直至开除。3.5.8各班组交接时必须将工具、设备、物料交接清楚并填写交接记录,否则后果自负。3.5.9任何会议和培训,不得出现迟到、早退和旷会。3.5.10严禁擅自动用各类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设施附近堆放其它物品。3.5.11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由电工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3.5.12所有人员禁止在生产楼内吸烟。3.5.13设备员工之间须互相监督,对包庇、隐瞒行为不良者一经查处严厉处罚。5奖惩细则5.1主旨5.1.1为发挥设备员工潜能,以奖惩办法为手段,以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做到人人守法,是非分明,奖惩有据。5.1.2设备管理人员对员工不能以体罚、辱骂、殴打形式处罚,禁止对维修工进行骚扰、侮辱、威胁或使用低级语言。发生上述情况的设备管理人员将被处以记过以上的处分,并计入当月绩效考核薪酬。5.2说明5.2.1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三个等次。5.2.2处罚分为申诫、小过、大过、开除(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直接给予开除)四个等次。5.2.3所有奖励和处罚记录,将作为维修工当月和年度绩效考评、升迁和降职之依据。5.3奖励条例5.3.1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记嘉奖5.3.1.1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5.3.1.2为设备部获得荣誉者。5.3.1.3工作勤奋,任劳任怨,认真负责,精神可嘉者。吉林中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三级文件文件名称设备管理规定修订状态0文件编号ZJ-JL-SB-008C-2011版本C页次4/85.3.1.4个人绩效考核成绩优良者。5.3.1.5有其他功绩者。5.3.2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记小功5.3.2.1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有实际成效者。5.3.2.2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置得当者。5.3.2.3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5.3.2.4发现工作职责外的故障,予以速报或有效处理防止损害,足为嘉许者。5.3.2.5有其他较大功绩者。5.3.3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记大功5.3.3.1车间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5.3.3.2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5.3.3.3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5.3.3.4有其他重大功绩者。5.4惩罚条例5.4.1下列事项之一者,将记申诫5.4.1.1上班时间闲聊、嬉闹。5.4.1.2在车间内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等。5.4.1.3行为不检经告诫仍不悔改者。5.4.1.4轻微触犯工作规章制度,或对工作指示有轻微怠慢行为。5.4.1.5工作效率或工作表现达不到规定要求。5.4.1.6造成轻微的不必要的浪费或对公司财产造成价值RMB50元以下损坏。5.4.1.7不及时与其他员工进行工作上的沟通,或不按职责要求定期向主管汇报工作信息或数据。5.4.1.8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5.4.1.9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之任务。5.4.1.10工作不力,未尽职责处理工作,致工作不能按时完成者。吉林中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三级文件文件名称设备管理规定修订状态0文件编号ZJ-JL-SB-008C-2011版本C页次5/85.4.1.11主管人员督导不力。5.4.1.12迟到和早退。5.4.1.13擅离职守者。5.4.1.14未将化学废料堆放在指定区域(对人身安全和财产易造成伤害)。5.4.1.15随意摆放设备或工具。5.4.1.16其他由车间鉴定的轻微过失。5.4.2下列事项之一者,将记小过5.4.2.1侮辱,用粗言秽语对待上级/同事/访客等。5.4.2.2拒绝恰当地回答上司或公司提出的正当问题。5.4.2.3上班时间做私事。5.4.2.4发现设备或产品有问题,或发现能对人身安全和工厂财产造成损害的故障时不立即通知上级或管理部门。5.4.2.5未经许可私自带人进入车间的。5.4.2.6进入工作现场,未依规定穿戴规范者。5.4.2.7带糖果、瓜子等食品进入车间作业现场。5.4.2.8未依规定区域整齐摆放物品,经教育无效者。5.4.2.9上班期间玩手机者。5.4.2.10将车间工鞋穿出车间外。5.4.2.11不服从上级合理的工作安排。5.4.2.12导致不必要的浪费或车间财产遭受价值超RMB50元至RMB200元损失的。5.4.2.13当工作需要,无正当理由拒绝调换班次或正常调动者。5.4.2.14未经许可不候交班先行下班或不与交接班交接者。5.4.2.15未事先通知主管或未得到主管的事先批准而旷工1天。5.4.2.16发生事故而未及时报告。5.4.2.17在安全栓或紧急出口处堆放物品杂物影响消防安全的。5.4.2.18因未遵循安全规定而引起轻度受伤。吉林中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三级文件文件名称设备管理规定修订状态0文件编号ZJ-JL-SB-008C-2011版本C页次6/85.4.2.22设备员工已受安全培训,但在实际操作中不遵循安全程序工作。5.4.2.23其他由车间鉴定的一般过失。5.4.3下列事项之一者,将记大过。5.4.3.1经设备部确认,属严重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5.4.3.2当主管或任一管理层成员提出有关设备运作、对某一事件的调查或出勤情况方面的问题时,员工故意做出错误回答或隐瞒部分事实或误导主管/管理层。5.4.3.3故意隐瞒其他员工所犯的严重过失/重大过失。5.4.3.4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并损坏公司的设备、工具等财产,但未造成严重后果。5.4.3.5威胁恐吓上级/同事/访客。5.4.3.6上班时间睡觉。5.4.3.7故意损坏车间公告栏,或未经授权擅自在车间公告栏上张贴、取下或更改任何内容者。5.4.3.8未经批准,利用公司物品作个人清洁或用具者当作私用者。5.4.3.9私自带火种进工作区或擅自挪走灭火器,未生事端者。5.4.3.10严重不履行工作职责。5.4.3.11导致严重浪费或公司财产遭受价值超RMB200元至RMB1000元损失的。5.4.3.12违抗主管或上级的正式指令。5.4.3.13未向主管或其他同事如实报告重要信息,例如重要的损失/损坏,重大事故等。5.4.3.14拒绝接受管理层对其工作职责做出的合理变动。5.4.3.15擅自变更工作方法及程序。5.4.3.16伪造不实的工作记录。5.4.3.17员工由于未遵循现行安全规定和程序而引发他人轻度受伤。5.4.4下列事项之一者,属严重违反车间管理制度,直接给予开除5.4.4.1在生产楼内吸烟者。5.4.4.2经教育不改,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3次。5.4.4.3罢工或怠工超过4小时。吉林中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三级文件文件名称设备管理规定修订状态0文件编号ZJ-JL-SB-008C-2011版本C页次7/85.4.4.4一个月内,不服从合理工作安排1次(含)以上或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1次(含)以上。5.4.4.5一月内,擅离职守1次(含)以上。5.4.4.6累计旷工2天。5.4.4.7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RMB1000元以上损失或使公司的财产或员工的生命健康处于危险状态的。5.4.4.8对本公司员工及其家属,实行恐吓、强行胁迫或重大侮辱者。5.4.4.9散发传单或不良刊物或书写标语、诽谤中伤他人、捏造/散布不利于公司或其他员工的谣言、迷惑员工、造成不良反应或故意制造员工间不融洽气氛的。5.4.4.10造谣惑众严重影响工作或煽动他人怠工、罢工的。5.4.4.11打架斗殴、盗窃、酗酒滋事等、扰乱车间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行为的。5.4.4.12侵占、故意毁坏、盗窃、抢劫、抢夺车间财产的。5.4.4.13依公司管理制度,一年内累计2次大过或累计3次小过或累计5次申诫的。5.4.4.14在公司范围内持有国家法律规定违禁品者。5.4.4.15醉酒上班及工作时间饮酒者或酒后致生事端者(严重者并送行政机关处理)。5.4.4.16一切性骚扰。5.4.4.17故意损坏安全装置。5.4.4.18未遵循安全程序而引发重大伤亡事故。5.4.1.19携带武器、炸药或其它危险品进入车间的。5.5作业流程5.5.1执行权责人因员工过失,需提报【奖惩申请单】,经相关权责主管复核后,呈公司常务副总核准。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