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学(东莞)有限公司文件编号TY-3-Q-023制定单位工程总页数6制定日期2014.07.05生效日期2014.07.05版本B/0产品抽样检验指导书制定:***批准:**光学(东莞)有限公司文件修订记录表NO:文件名称产品抽样检验指导书文件编号TY-3-Q-023序号日期修订内容页次版本/版次修订人审核人审查:填表人:**光学(东莞)有限公司产品抽样检验指导书文件编号:TY-3-Q-023版本/次:B/0页次:1/61.目的:依照各项验收标准,为使来料检验、制程检验、成品检验时有正确之抽样方法及判定依据2.范围:来料检验(IQC)、制程检验(IPQC)、成品检验(OQC)均适用本规范3.权责:3.1相关作业员对来料检验、制程检验、成品发货检测负责实施之。3.2主管或班长对本程序执行情况负责监督。并严格按照本程序和抽检标准,对员工检测的产品进行抽查,并对抽查结果负责。3.3主管或工程部对本程序的内容有修改权,对执行情况和抽查结果有审核权。4.定义:4.1单位产品:为实施抽样检查的需要而划分的基本单位,称为单位产品。4.2检查批:为实施抽样检查汇集起来的单位产品称之为检查批,简称为批。4.3批量:检查批中所包含的单位产品数,称为批量。4.4样本单位:从批中抽取用于检查的单位产品,称为样本单位。4.5样本:样本单位的全体,称为样本。4.6样本大小:样本中所包含的样本单位数,称为样本大小。样本大小的选择按抽检表格内的规定进行抽检,见附件。4.7抽样检验:依照批量大小,抽出不同数量的样本,将该样本按其规格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的结果与其品质标准比较,以决定个别的样品是否合格。4.8不良率:不良品的表示方法。任何已知数量产品的不良率,为产品中所含不良品数除以产品的总数再乘以100%即得:不良率=不良品个数*100%检验单位产品总数4.9检验方法:用外观检查、物理量测、性能试验等方式将样本与其规定的要求加以比较的方法。4.10AQL:(AcceptanceQualityLimit)接收质量限,是供应商能够保证稳定达到的实际质量水平,是客户能接受的产品质量水平。4.11符号:N:批量n:样本大小Ac:合格判定数(允收数)Re:不合格判定数(拒收数)Ⅱ:检验水准AQL:合格质量水准(允收品质水准)4.12责任人:担当者,即直接检验的人员。5.程序内容:5.1抽检方案依据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2828.1-2012)及抽样检验用表(GB/T2828.1-2003),我司检查水平为一般检查水平Ⅱ级,AQL=2.5(%)。5.2样本的抽选按简单随机抽样(见GB/T3358.1-93的5.7),从批中抽取作为样本的产品。**光学(东莞)有限公司产品抽样检验指导书文件编号:TY-3-Q-023版本/次:B/0页次:2/65.3抽取样本的时间样本可在来料时、制程中、成品时或库存复检时抽取。两种情形均应按5.2抽选样本。5.4二次或多次抽样若实际运作中,需要使用二次或多次抽样时,每个后继的样本应从同一批的剩余部分中抽选。5.5正常、加严和放宽检验5.5.1检验的开始除非负责部门另有指示,开始检验时应采用正常检验。5.5.2检验的继续除非转移程序(见5.5.3)要求改变检验的严格度,对连续的批,正常、加严或者放宽检验应继续不变。转移程序应分别地用于各类不合格或不合格品。5.5.3转移规则和程序(见附件1)5.5.3.1正常到加严当正在采用正常检验时,只要初次检验中连续5批(次)或少于5批(次)中有2批(次)是不可接收的,则转移到加严检验。本程序不考虑再提交批。5.5.3.2加严到正常当正在采用加严检验时,如果初次检验的接连5批(次)已被认为是可接收的,应恢复正常检验。5.5.3.3正常到放宽当正在采用正常检验时,如果下列各条件均满足,应转移到放宽检验5.5.3.3.1连续至少15批(次)检验合格;5.5.3.3.24M或生产稳定;5.5.3.3.3负责部门认为放宽检验可取。5.5.3.4放宽到正常当正在执行放宽检验时,如果初次检验出现下列任一情况,应恢复正常检验5.5.3.4.1一个样本单位未被接收;5.5.3.4.24M或生产不稳定或延迟;5.5.3.4.3认为恢复正常检验是正当的其他情况。5.5.3.5暂停检验如果在初次加严检验的一系列连续样本单位中未接收次数的累计数达到5批(次),应暂时停止检验直到改进所提供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已采取行动,而且负责部门承认此行动可能有效时,才能恢复GB/T2828本部分的检验程序。恢复检验应按(5.5.3.2)条款,从使用加严检验开始。5.6IQC抽样检验标准:来料原材料、半成品检验按接收质量限:AQL=2.5(%)。5.7OQC抽样检验标准:5.7.1成品检验按接收质量限:AQL=2.5(%);5.7.2客方验货:如客方有自己的抽样标准(AQL)且有正式文件,则我司OQC抽检(AQL)按客方AQL标准进行,但如果客方要AQL≥2.5(%)时,OQC则按客户要求抽样,而不加严一个级别;5.7.3客方有特殊(AQL)要求,但客方没有验货,且有正式文件,OQC抽检则按客户的抽样检验接收质量限的要求进行;5.7.4客方无特殊(AQL)要求,且客方没有验货,则OQC验货时按本公司接收质量限:AQL=2.5(%)标准进行。5.8一次基本抽样检验方法5.8.1IQC收到《来料验收通知单》,或QOC进行成品检验时,可将同一规格的物料合并批次进行抽样检查;IPQC制程检验不可合并检验。**光学(东莞)有限公司产品抽样检验指导书文件编号:TY-3-Q-023版本/次:B/0页次:3/65.8.2当AQL抽样数≥订单批量时,则用全数检验。(批量N≤50pcs时应全数检验)。5.8.3当AQL为采用箭头朝上或朝下的第一个抽样计划,则随AQL值改变抽样数。5.8.4根据接收质量限AQL和检查水平所确定的抽样方案及样品检查的结果,若在样品中发现的不合格数小于不合格判定数,则判定该批为合格批;若在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数大于或等于不合格判定数,则判定该批是不合格批;5.8.5当抽样程序完成后,须将被检验过的批量之来料、制程品、成品加以检验状态标识。5.9正常一次抽样一般检验水准项目5.5.1.来料、制程品、成品物理检验;5.5.2.来料、制程品、成品外观检验;5.5.3.来料、制程品、成品包装方式检验。5.10特殊抽样方法从正常一次抽样的样本数里,按抽样检验用表(GB/T2828.1-2003)中的特殊检验水准S-2抽取数量对相关参数及相关特性进行检验。5.11AQL一般/特殊检验水准项目5.11.1外观检查:一般检验水准II级5.11.2物理检查:特殊检验水准S-25.11.3产品资料核对:一般检验水准II级)5.11.4产品设定的参数检查:特殊检验水准S-25.11.5产品包装检查:特殊检验水准S-45.11.6产品特性检查:每批中按特殊检验水准S-25.11.7安规/安全检查:新产品生产前/旧产品至少每年一次6.参考文件:见《GB/T2828.1-2003计数抽样检验程序-逐批检验抽样计划》(引用文件)见《GB/T3358.1-1993统计学术语/第1部分/一般统计术语》(引用文件)7.附件附件一:转移规则**光学(东莞)有限公司产品抽样检验指导书文件编号:TY-3-Q-023版本/次:B/0页次:4/6附件二:表1样本量字码即抽样检验用表(GB/T2828.1-2003)附件三:表3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附件三:表2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即检验抽样计划(GB/T2828.1-2012)——使用箭头下面的第一个抽样方案。如果样本量等于或超过批量,则执行100%检验。——使用箭头上面的第一个抽样方案。Ac——接收数。Re——拒收数。**光学(东莞)有限公司产品抽样检验指导书文件编号:TY-3-Q-023版本/次:B/0页次:5/6附件四:表3加严检验一次抽样方案即检验抽样计划(GB/T2828.1-2012)附件五:表4放宽检验一次抽样方案即检验抽样计划(GB/T2828.1-2012)——使用箭头下面的第一个抽样方案。如果样本量等于或超过批量,则执行100%检验。——使用箭头上面的第一个抽样方案。Ac——接收数。Re——拒收数。**光学(东莞)有限公司产品抽样检验指导书文件编号:TY-3-Q-023版本/次:B/0页次:6/6附件五:引用文件《GB/T3358.1-1993统计学术语/第1部分/一般统计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