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水试验的一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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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水试验的一般要求2007-08-2917:25第7.1.1条抽水试验应在洗井结束,洗井质量已达规定要求后进行。第7.1.2条抽水试验的类型、下降次数及延续时间应按照《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TJ27—78)及《城市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中有关规定执行。第7.1.3条试验前,应根据井孔结构、水位降深、流量及其它条件,合理选择抽水设备和测试仪具。抽水设备可用量桶、空气压缩机及各种水泵;流量测量,当流量小于2L/s时,可用量桶,大于2L/s时。应用堰箱(三角堰、梯形堰或矩形堰)或孔板流量计,高压自流水可用喷水管喷发高度测量法测量流量;水位测量可用测钟、浮标水位计或电测水位计;水温测量一般可用缓变温度计或带温度计的测钟。第7.1.4条抽水设备安装后,应先进行试抽,经调试能满足试验要求后,再正式抽水。第7.1.5条采用空气压缩机作抽水试验时,应下测水位管,在测水位管内测量动水位。第7.1.6条抽水试验中应做好地面排水,使抽出的水排至试验孔影响范围以外。第7.1.7条在抽水试验中,应及时进行静止水位、动水位、恢复水位、流量、水温、气温等项观测,并及时如实记录,不得任意涂改或追记。第7.1.8条如遇水位、流量、水的浑浊度及机械运转等发生突变时,应做详细记第7.2.1条用量桶测量流量时,充满水所需的时间不少于15秒钟。第7.2.2条测流堰箱的制作和安装,应遵守下列规定:一、三角堰宜用钢板制作,一般可分为大、中、小三种类型,其主要尺寸(长×宽×高×三角缺口中线高度)分别为:2.5m×1.1m×1.2m×0.4m;2m×1m×1m×0.35m;1.5m×0.8m×0.8m×0.3m。梯形堰、矩形堰一般只作单独堰板,设法安装于三角堰的缺口上。二、堰口应按标准尺寸制作,堰箱的刃口厚度不得大于1mm,并呈60°角,其坡面应位于跌落水流的方向,堰箱内应安设挡水板。三、堰箱必须安装稳固、周正、水平,并使堰口垂直,溢流水以跌水形式流出堰口。四、堰口的最低点应高出溢水口跌落面2cm以上。五、堰口旁应安设有毫米刻度的标尺。抽水前,应校正标尺零点,其误差不得大于1mm。第7.2.3条采用孔板流量计测量流量时,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使用前应按精度要求进行严格检查。二、使用一段时间后,应对孔板直径尺寸进行校核,发现磨损,及时更换。三、测压时,应将测压胶管内的空气排除,以防出现假水头。四、冬寒季节使用时,应使测压管水柱不断溢流,以防冻结。五、孔板的测压水头,不小于150mm,不大于1800mm。测尺数值应读到毫米。六、使用完毕后,应将孔板流量计各部清洗涂油,以防锈蚀。第7.2.4条流量测量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应在观测水位的同时观测流量。二、稳定流抽水试验的稳定标准,在涌水量无连续增大或变少的区间内,各次流量的最大差值与平均流量值之比,用空气压缩机抽水时,不得大于5%,用水泵抽水时,不得大于3%。非稳定流抽水试验,流量应保持常量,其变化幅度不得大于3%。三、进行互阻抽水试验或井群开采抽水试验时,应在同一时间为测量流量。第7.3.1条测绳尺寸,使用前应检查校正,其误差不应大于千分之一。第7.3.2条水位测量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应以一固定点为基点进行观测,中途一般不应变动。抽水试验孔的水位测量应读到厘米;观测孔的水位测量应读到毫米。二、抽水之前应先观测静止水位。三、抽水试验孔和观测孔的水位应同时观测。四、稳定流抽水试验,动水位观测时间的间隔一般在抽水开始后的第5、10、15、20、25、30分钟各测一次,以后每隔30分钟观测一次。非稳定流抽水试验其观测的时间要求,宜在抽水开始后的第1、2、3、4、6、8、10、15、20、25、30、40、50、60、80、100、120分钟进行观测,以后可每隔30分钟观测一次。第7.3.3条稳定流抽水试验水位稳定应达到下列标准:一、在抽水试验稳定延续时间内,水位无持续上升或下降趋势。二、动水位波动范围:抽水试验孔一般不得大于平均水位降深的1%。当降深小于10m时,用水泵抽水,不得大于3~5cm;用空气压缩机抽水,不得大于10~15cm。三、当有观测孔时,最远观测孔的水位波动值不得大于2~3cm。四、应考虑自然水位和其他干扰因素的影响。第7.3.4条进行多孔、互阻或井群开采抽水试验时,抽水孔与各观测孔应同时测定水位。第7.3.5条抽水试验每次下降结束或中途停车时,必须观测恢复水位。一般要求在停抽后第1、2、3、4、6、8、10、15、20、30分钟进行观测,以后每隔30分钟观测一次,若连续三小时水位不变;或水位呈单向变化,连续四小时内,每小时水位变化不大于1cm;或水位升降与自然水位变化一致时,即可停止观测。第7.4.1条观测水温温度计放入水中时间不得少于10分钟,一般应在井孔内进行,条件不许可时,也可在堰箱或量桶中进行。第7.4.2条水温、气温应同时观测,观测时间间隔为2~4小时。水位与水量的稳定延续时间:单孔(井)抽水不少于4~8h。观测恢复水位:抽水试验结束后,应立即观测恢复水位,观测时间为1、3、5、10、15、30min,以后每隔30min观测一次,直至恢复静止水位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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