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锈钢表面处理合作协议协议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甲方:常州恒联机械五金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溧阳市上黄镇扬子东路6号明创科技产业园电话:0519-68698122传真:0519-87394451乙方:地址:电话:传真: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共同协商并订立此长期合作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一、标的物1.买卖标的物:甲方委托乙方的产品加工的具体名称、价格、规格按具体的外协加工订单的约定。2.产品加工必须符合甲方的图纸、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满足甲方的质量要求。二、外协加工订单1.为便利双方管理、缩短不锈钢拉丝把手及铝把手,每周根据乙方产能制定加工计划。甲方需提前一天将毛坯准备好,并下达加工通知单给乙方,乙方根据甲方通知单排好加工时间。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情况,不得拒绝接收甲方货物,或者故意推迟。三、货物的交付1.除甲方原因,乙方应该严格按照外协加工订单保证产品的加工数量和交货期。2.如乙方预期到将会发生延迟交货,在延迟交货原因产生之时就及时地书面通知甲方,详细说明相关理由,双方沟通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3.乙方有责任保证货物在运输和装卸后货物不损坏,无碰伤。4.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货物发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将送货单一起交由甲方指定收货人签字确认收货。具体交货条款如下:4.1.交货地点:江苏省溧阳市上黄镇扬子东路6号明创科技产业园4.2.接货单位:常州恒联机械五金有限公司。4.3.交货方式:乙方送货,并负责合同货物到达甲方之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4.4.交货期:除节假日外,乙方要按订单交期送货。4.5.收货数量:以甲方实际接收合格产品数量为准。甲方收货人收到货物后,根据送货单对货物进行点数,确认数量后签收送货单。在签收送货单两周内,如有不良,甲方需退货,同时乙方需确认退货内容和数量。5.运输方式:乙方负责安全运到甲方厂内直至卸货完成,卸货由乙方负责。四、质量和技术要求1.产品的质量和技术要求以甲方的图纸和文件以及甲方提供的其它书面文件为准,并以终端客户的检测结果作为判定产品质量的最终依据。2.甲方有权随时派人员对乙方的生产或交货进行检查和检验,乙方应予配合,但检查和检验的结果并不是对乙方产品质量和技术的验收。3.终端客户派员对产品生产或交货进行检查时,乙方应按要求予以配合,否则须赔偿相应的损失。4.如乙方对终端客户的质量检测结果有异议,甲方须协助乙方与终端客户交涉。五、货物的价格与货款结算1.甲方向乙方采购每一种产品的价格请见附件产品价格清单。增加新产品或零部件,产品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列入产品价格清单中。2.价格一旦确认,双方不可随意变更,任何价格变更都应以书面文件确认为准。3.货款的结算:乙方每个月月底与甲方确认所收到的货物,对账期间为上月26号到本月25号,在确认完毕后开具发票,甲方按乙方开增值税发票日期后60天内支付货款。如货物到达甲方后,发生材质或质量等因乙方原因导致的问题时,甲方有权暂时停止该批货物货款结算,待问题解决后再安排付款。4.付款方式:电汇。六、违约责任1.乙方所交产品的质量不符合协议规定的:1.1.因甲方粗坯不良的产品,乙方需在签收送货单一周内出具退货单,退还甲方;1.2.乙方因质量不符合甲方产品质量要求造成产品损失,所产生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七、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约时,应及时向双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八、其它1.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日起生效,协议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乙方如要解除供货协议,必须提前至少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3.运输安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4.乙方与雇佣工人的薪资、安全、劳动纠纷等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5.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6.本协议正本一式二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常州恒联机械五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时间: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