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丝车间月任务制定方案自2010年8月1日起拔丝车间开始实施按月任务计算方式。任务规定如下:一、公司规定拔丝车间主任沙行进一人每月拔丝任务量为50吨。1.规格在3.0及3.0以下的每拔一吨按1.2吨计算。2.规格在3.0—4.0之间的(不包含3.0)每拔一吨按1.1吨计算。3.规格在4.0-6.0之间的(含4.0和6.0)每拔一吨按1.0吨计算。二、如果订单量增加时需再加一位新员工,则任务量也随之增加。新员工工作第一个月增加任务量按平均每天规定任务量的40%计算;第二个月增加任务量按平均每天规定任务量的50%计算;第三个月增加任务量按平均每天规定任务量的60%计算;三个月后增加任务量则按平均每天规定任务量的70%计算。三、由于公司原因所造成订单数量月累计未达到50吨时,工资按底工资发放。四、公司月订单量足够,由于个人原因而未完成月任务量,则每少完成一吨就按平均每吨工资额的两倍给予罚款。五、由于工作认真,积极努力,个人月工作量超出50吨,则每超一吨给予其7元奖励。六、从外面买回来的盘条及拉出的铁丝需入库过秤时须由沙行进和肖贻根/高月杰的签名。七、每天拉出的铁丝过秤时需由苏然、甘昌春的签名,由辛志意负责拉货。八、拔出的铁丝必须保证质量、规格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则责任人按出现差错吨数的50%进行赔偿。洪峰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