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工作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维护建设行业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建设项目质量,特订立廉政制度,在招投标活动中供招标投标工作人员遵守。一、工作总则内容:对资质要求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进行招标,为使招标代理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以及代理工作本身具有的经营性和长期性的特点,业务管理以项目组负责制为首要内容,以做到集心协力、责任到人。1.招标代理项目承接后,相应的项目负责组在执行董事的提名下即成立,该项目负责组必须立即按有关规定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合同,同时公司法人授权委托项目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应当具体载明本企业的名称、代理事项、代理的权限范围和代理权限的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盖章签字。委托代理合同应当具体载明委托人、本企业的名称和代理事项、代理的权限范围、时间、酬金、履约期限、地点、方式及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法等,并由双方法人代表盖章签字。2.每个代理活动的项目负责组在招标代理活动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及省市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当地主管部门的监督;3.每个项目代理业务完成后,项目负责组应当如实填写《工程招标代理评价意见表》,及时完成工作小结;4.规范招标代理收费行为,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收费。二、保密制度1、严格执行《保密法》和《保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保密法规。2、对不需要的过期档案、文件或资料经单位领导同意后进行销毁,销毁时要派专人在指定地点监销,不准乱扔乱放。3、不得泄露与工程业务有关的保密文件(潜在投标人报名情况、招标(预算、工程量清单)标底、及出具的各种工程结算、数据、会计成本、收入、财务账目)要保密。4、工作人员知悉被审单位、委托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应有保密义务。违反保密制度,造成不良影响及严重后果者,要给予纪律处分。三、合同管理制度为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的管理,规范招标代理行为,维护招标投标市场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质量:(一)招标代理合同是指各类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装饰装修工程。(二)招标代理合同包括: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地址、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层高、计划投资额;2、招标代理范围;3、招标代理内容;4、招标代理时限;5、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6、双方权力和义务;7、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8、其他;9、合同生效与终止;(合同签订结束后交由办公室存档)四、部门负责人及部门成员岗位职责1、负责人指导大型工程和复杂工程,新拓展业务的招标代理、政府采购等工作。2、负责审定大型工程、复杂工程和新拓展业务的招标文件,答疑记录、开标文件及造价咨询成果文件。3、处理招标投标、审计、编制标底、清单等工作出现的有关技术争议。4、组织本公司招标代理、政府采购等工作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招标文件范本等,探讨招标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提高公司人员业务水平。5、提出并搜集、整理建设性意见,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研究。6、总结汇集成功经验,大力进行推广检查、督促档案及时归档。7、组织搞好本部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8、负责与建设单位洽谈招标事宜,确定代理内容,签订代理合同,热心为建设单位服务提高本公司的社会信誉。9、检查招标项目的“招标依据”登记招标工作流程表,招标工作的每步程序都应按规定的内容核查审定。10、按规定接受投标单位报名确定合格的投标人,并向合格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及有关图纸、清单、发包价及控制价等资料。11、按规定制作“招标文件”,参加答疑会议,制作“答疑文件”发送“答疑文件”,参加标前会议,按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主持开标会议,组织评标会议,并做好开标、评标会议记录。12、负责把“投标单位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报告”、“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开标文件”、“评标文件”等有关文件,送建设单位及市招标办核查批准、修改、复印、备案、负责人要认真细致制作有关招标的文件,并对其质量负责。13、按规定对中标人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问题,办理“中标通知书”。14、按规定时间整理已完成工程的招标档案,订制四套,分别送建设单位、监督机构、代理公司、交易中心存档。15、负责联系建设单位或中标单位按期缴纳代理费款、并发放中标通知书。16、按期检查任务完成情况,总结经验教训,采取适当措施,改进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17、做好文件领取登记表、招标代理归档资料签收单及招标代理工作评价意见表(后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