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审批流程一、(定义)招标文件一般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编制,提供给投标人用以明确招标需求、资格条件、招标组织、合同条款、评标方法和投标文件响应格式的文件。本指南中的招标文件包括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文件和各种招标文件。二、(文件形成过程)审核的招标文件在送审前通常需经过编制、复核、拟定稿三个过程。编制、复核、拟定稿应分别由三个不同的组织或不同的岗位完成。一般情况下,建设单位招标管理部门(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投资监理机构(或需求方)复核,项目管理部门确定并负责按相关审计规定送审。跟踪审计人员应该审核招标文件产生的全部过程的工作痕迹,并适当取证;对不符要求的招标文件应予退回或重点说明。三、(招标条件)完成招标文件是发布招标信息的必要条件。一、跟踪审计务必关注是否已具备招标的条件,这些条件通常包括:1、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获得批复2、设计文件是否满足招标需求3、招标需求是否明确4、是否按规定设置招标控制价二、招标文件载明的发布时点之前应具备全部招标条件。四、(整体性审核)从整体审核、评价招标文件一、完整性1、招标文件产生的过程是否完整。2、招标文件送审资料是否完整。3、招标文件本身是否完整。招标文件通常应至少包括投标人须知(含前附表)、招标公告、说明招标标的的内容(包括文字、图表等)、投标文件格式、主要合同条款、评标办法等内容。审核时须重点关注投标报价方式、评标办法、主要合同条款和工程类项目的工程量清单。二、合规性1、审核招标行为是否符合现行法规和建设单位的有关规定。2、采购方式是否合规。3、招标方式是否合规。需要重点关注的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4、工程项目招标的计价方式是否采用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并关注其强制性规范的遵循情况。5、招标标的的金额(或控制价等)是否超过批复、概算等审批性文件的规定。三、合理性1、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是否符合国家资质管理规定,有无抬高或降低施工资质等级,特别应认真审查施工资质的种类、等级是否与本工程的实际相符。2、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是否明确、合理,是否有“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其要求的业绩是否合理。3、质量目标、工期及标段划分是否合理,工期要求与国家规定是否基本吻合。4、标段划分是否合理5、暂估价金额比例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暂估项目的金额是否超过概算标准。五、(细节性审核)审核招标文件的具体内容一、前附表内容索引是否准确,与正文是否一致。二、招标工作时间安排是否合规合理,主要审核发布、报名、截标、开标、评标、公示、中标通知、合同事宜等时间。三、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设置比例或数额是否合理。目前,国家对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是:一般不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并最高不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的比例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为工程造价的5%~10%,并应大于工程预付款金额。四、招标控制价是否按现行文件编制。五、投标文件格式是否完整,是否使用推荐的示范文本。六、评标委员的组织是否合规、有效。七、评标办法、评分标准是否科学、合理,是否适应招标人的招标目的。商务标、技术标的分值是否合理,是否采取了合理的量化评分办法。八、废标条件是否合理、明确,是否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并符合国家、本市有关规定。九、商务报价计算方式是否明确,与所附合同专用条款是否匹配。十、对工程量清单的审核重点是工程量清单编制深度和规范程度。主要审核内容包括:1、工程量清单数量是否基本准确,2、分部分项子目项是否缺项,3、措施项目和其它项目是否合理,4、主要材料的标准是否明确,5、项目特征描述是否完整、准确,6、计价格式表是否齐全等,7、暂估价是否合理(具体可参照跟踪审计业务指南第三号)。8、总承包服务费的说明是否清晰,包括基数、工作内容、是否调整、如何结算等。十一、非竞争内容是否明确,金额如何填报。十二、审查拟定合同专用条款是否对下列事项进行约定(具体可参加跟踪审计业务指南第二号):1、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间及抵扣方式;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支付计划,使用要求等;3、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方式、数额及时间;4、工程价款的调整因素、方法、程序、支付及时间;5、施工索赔与现场签证的程序、金额确认与支付时间;6、承担计价风险的内容、范围及超出约定内容、范围的调整办法;7、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编制与核对、支付及时间;8、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数额、预留方式及时间;9、违约责任以及工程价款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及时间;10、其他诸如工期或者交货期、水电费的支付、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等等。11、总承包服务内容、范围、管理,总承包服务费的计费基调整,以及与专业分包的工作界面划分。六、(审核基础)审核招标文件所必须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一、项目立项批复二、项目可研报告及批复三、设计概算及批复四、拟定搞的招标文件五、反映招标文件行成流程的过程文件七、(审核成果)跟踪审计对招标文件的审核报告(一)、关于XXXX项目XXXX招标文件的审核报告1、概况1)对送审事项的基本描述2)对送审资料的基本描述3)如工作条件受到限制,应具体说明2、对招标文件的整体评价1)完整性(与4.条款对应,下同)2)合规性3)合理性3、对招标文件的具体意见和建议根据招标文件的条文顺序进行评价4、其他重要事项说明(二)、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1、“审计意见”通常针对违规或重大不合理的情形。一般可描述为“…违反…..,应…..。”或者“….存在……问题,审计认为….。”2、“审计建议”通常针对非原则性的分歧或非重大的不合理,以及可能存在的更合理的情形。一般描述为“审计建议……。”(三)、报告的工作流程1、接受送审资料时初步审核,存在问题时退回不受理,并书面取证,或送审单位书面承诺限时补送,同时明确资料未补充前不发表审计意见。2、在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前,经办造价工程师办理,项目经理复核;或项目经理直接办理。3、在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前,完成项目经理所在机构内部流程。4、在承诺时限内,审计小组完成复核、文印、送达。5、审计组跟踪审计意见执行情况,并行成书面记录(统计表)。6、单一事项资料归档。八、(备查资料)审核招标文件的依据(一)、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7部委30号令)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7部委12号令)5、《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5号)6、《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2令)7、《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8、《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9部委56号令)(二)、建设单位及其上级单位的制度(三)、行业规范及惯例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