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永乐家用电器有限公司(一类)永2003人(规)字第号签发人:人事操作流程及规定----招聘(试行)一、组织机构调整(一)调整流程1、组织机构调整定义:组织机构调整是指增、减职能单位;(1)总部各职能部门各职能中心如需要更改所辖部门或分公司机构(直线管理)设置,应先做出更改草案(附组织机构图),并在报告中说明更改原因,报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审核,经总裁批准后实施;(2)分公司职能部门各分公司如需更改机构设置,由分公司人事行政部提出更改草案(附组织机构图),提交分公司总经理审核,听取相关职能中心意见后,提交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审核,经总裁批准后实施;如总部职能部门对分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的组织机构有调整的建议,应将建议提交分公司总经理,并按上述流程进行审批;(3)连锁卖场经分公司和连锁管理中心共同建议,提交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审核,经分管总裁批准后实施;(4)其它产业公司:均参考家电分公司程序。(二)组织结构调整审批权限表:权限连锁卖场分公司职能人事行政部分公司总经理总部职能中心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分管副总裁总裁连锁卖场建议审核审核、确定方案、申报、执行、备案审核审核(连锁)审核批准分公司职能建议审核、确定方案、申报、执行、备案审核建议审核复审批准总部职能建议审核、确定方案、申报、执行、备案复审批准备注:人事部门需对调整中涉及的人工成本(增、减)进行核算后,提交审批并抄送财务。(三)部门增、减岗位及编制程序按照组织机构更改程序及权限进行审批,最终审批至分管副总裁(如需)。填写《编制调整申请表》,增、减岗位须附新旧组织机构图,新增岗位同时须附《职位说明书》,其它调整用人部门应在调整后一周内变更相应的《职位说明书》。超编如需获得外部资料不合格辞谢应聘者有变化或体检不合格暂不需要合格后备达成未达成二、招聘流程(一)外部招聘流程备注:(1)所有招聘行为均为获准编制内行为。公司所有招聘行为均属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和分公司人事行政部职责、权利,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具备招聘权限。(2)经理级(含)以上岗位若发生需求时,应事先报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审核,若需分公司实施招聘行为,由中心委托分公司实施;面试录用应按权限执行。(3)编制内招聘经理级(含)以下由分管总经理/总监级主管批准,经理级以上人员由分管副总裁或总裁批准。(4)以要求到位时间为准,正常情况下:主管级以下员工应提前2个月、主管级及以上员工应提前3个月由用人部门填写《招聘需求表》,每月25日提交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或人事行政部,紧急情况下可在需求发生时提交;内部调动参照在职异动程序进行。部门填写《招聘需求表》人事部门审核(编制)增编审批确定招聘渠道人事部门组织招聘人事部初试(综合能力及相关信息)根据权限批准招聘行为及费用相关职能复试(专业知识)人事部门建议薪资等级、并与用人部门沟通人事部筛选应聘资料(含内部推荐)销毁资料入人才库销毁资料入人才库人事部门通知录用权限批准人复试(若需)、审批办理录用背景调查(若需)不录用或辞退并记录重新进入招聘程序人事部门与应聘者沟通不实内部推荐分公司(5)人事部门的招聘作业,依据各部门提交的《招聘需求表》进行,无此表单不得进行招聘作业。(6)人事部门定义:流程中人事部门按需要分别指分公司人事行政部(面向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面向职能中心和分公司门店经理级以上)(二)新开分公司、门店招聘流程(1)新设分公司由总裁办拟定申请并报批,分公司负责人根据公司标准建议组织图;各职能中心拟定对口职能部门人员编制,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汇总、审核,并经公司负责人及分管副总裁复审,总裁批准;新开门店由所在分公司人事行政部提前三个月拟定建议方案,分公司总经理审核,报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及连锁复审,分管副总裁批准;(2)在招聘进行中如产生新的人员需求,需按增岗、增员手续进行审批,审批结果及时交人力资源部招聘人员。(3)开业或开设时间提前或推迟,相应部门应第一时间通知招聘人员,否则按原时间执行招聘安排。(4)分公司或门店拟定编制需逐步增加或开业后逐步减少的,应在岗位编制中注明到位或减少的时间。(三)内部竞聘流程部门填写《招聘需求表》分公司总经理或人力资源总监批准人事部门确定内部竞聘方案评估小组或相关权限人批准人事部通知部门、员工办理异动手续根据要求筛选、确定竞聘者名单人事部门组织竞聘评估或考核及面试方案需抄送中心,涉及经理级(含)以上岗位须报中心批准人事部门发布竞聘信息提前三个月提交新设机构图、设立或开业计划、人员编制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审核、与提交部门沟通,报相关权限审批如有更改,反馈至提交部门重新申报审批结果一式两份,一份反馈提交部门,一份人力资源部招聘人员存档人事部门制订招聘方案,并与部门达成储备及培训计划(符合储备期限)人事总监、分管副总裁签署人事部门按需求进行人员储备、招聘如产生新的人员需求走增员申请报批手续备注:(1)内部竞聘活动由人事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实施;(2)参与竞聘的员工所在部门应对员工的竞聘及异动给予积极的支持;人事部门每年度应根据各部门推荐或竞聘成功的人数,对相关人员给予嘉奖(嘉奖按照批准权限审批),也可以在绩效考评中予以体现。(四)招聘权限1、分公司人事主管(向人事经理汇报的)岗位的招聘,应在录用前报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审批。2、财务序列主要岗位人员直线型管理。3、招聘行为审批权限表审批权限审批项目分公司人事经理中心人事经理分公司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分管总裁总裁报纸、网络及其它媒体广告中心提交方案备案、核准批准20000元(含)/次以下批准20000元/次批准电视媒体分公司提交方案审核共享网络广告发布行为中心批准分公司批准招聘会设摊中心批准1500元(含)/次以下备案、核准1500元/次以上专场招聘会或5000元/次以上分公司批准1500元(含)/次以下委托咨询公司招聘中心建议备案、核准批准30000元(含)/人以下30000-60000元(含)/人批准60000元/人以上批准分公司建议有偿获取相关人才信息资料中心批准500元/次500-2000元/次批准分公司批准500元/次批准500-2000元/次备注:(1)本批准权限于适用分公司或中心为单位的年度预算费用范围内;超预算相关人事部门应事先申请追加预算,如未获批准或未申请的,所发生的费用需上一级主管批准;(2)分公司总经理备案、核准指此行为属分公司所发生,需中心批准,费用报支时由分公司总经理核准;(3)各分公司及中心应制定半年相关人事费用的预算;并于5月10日、12月10日报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审核;(4)各分公司应将招聘渠道书面提交中心审批后执行,每年3月份作回顾及确定,新增渠道需提交中心审批;(5)公司市场部有义务协助人事部门设计、规范广告模版。三、储备管理(一)储备计划实施流程备注:人事部门按储备额度进行分解(超额度进行审批)人事部门分季度统计部门储备需求NO人事部门作出季度储备招聘培训实施计划相关权限人审批人事部门实施储备招聘及培训计划储备人选可外部招聘也可内部推荐用人部门配合及实施培训计划(1)储备人员指有目的的为空缺岗位或可预见的空缺岗位先行招进公司进行培养、熟悉的人员。可分为三类:A.新开分公司、门店;B.为业务发展及更换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C.可预见的岗位替换。对于A类,根据年度公司拓展计划制定人员招聘、培训及费用预算计划,经分公司总经理、人力资源中心审核,经总裁批准后实施;此费用不列入储备及年度正常工资总额内。对于B类,各分公司及中心按年度部门工资总额的2%为年储备额,人事部门负责测算分解,分配到每个部门,并结合各部门、各岗位人员提出的实际储备需求,进行合理储备;若实际要求产生储备额度超计划,相关人事部门应事先做追加费用申请;由各分公司或中心将人员储备替换计划每年12月25日前报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审批(若有变化,可每季末修整一次)对于C类,指岗位人员发生异动、休假或离职时,需要提升或招聘他人替代的。此费用计入各部门正常工资总额内(2)储备期限表岗位期限门店职能店经理厅经理财务主管等柜长其他主要岗位营业员等职能其他员工职能经理副总经理新开或招聘3-4个月2-3个月1.5个月1个月0.5个月0.5-1个月2个月大于3个月内部晋升2个月1个月1个月2个月3个月备注:(1)内部晋升期限指具有相关工作经验,逐级晋升;在上述储备期内完成各项培训及实践环节,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2)各单位储备费用核算按上述标准核准,超过期限所发生人工成本计入正常工资总额内,特殊情形须经分管副总裁批准后方可追加成本。(3)员工储备期不得超过上述期限,并且由人事部门负责跟踪储备状况,对于储备期内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解决;并在每季《储备人员状况表》中体现异常状况。(二)储备招聘、培养原则1、储备对象条件(1)柜组长级职位内部:在公司工作满六个月以上,具有中专以上或同等学历,表现优秀(依据绩效考评结果),经门店经理推荐,人事部门审核,分公司总经理批准;(2)厅经理级职位内部:在公司担任柜长级以上职位工作满六个月以上的员工,具有专科或以上学历,如只具有中专或同等学历,需担任柜长级以上职位满两年,表现优秀(依据绩效考评结果),经门店经理推荐,人事部门审核,分公司总经理批准;(3)门店经理内部:在公司担任厅经理级以上职位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具有专科或以上学历,如只具有中专或同等学历,需担任厅经理级以上职位满两年,表现优秀(依据绩效考评结果),经门店经理或分公司总经理推荐,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审核,分管副总裁批准;(4)其他经理级以上职位储备培养对象内部:在公司主管级岗位工作满一年,具有专科以上学历,表现优秀(依据绩效考评结果),经部门经理或总监推荐,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审核,分管副总裁批准。2、储备时依据部门组织机构及编制或发展规划提出,若不符合上述条件等特殊情况,经理级以下员工须获人力资源总监批准;经理级员工须经分管副总裁批准。四、人才库(资料管理)(一)进入人才库资料范围:未面试但优秀、暂不需要的;或面试后建议为后备人选的;或因薪资、工作地点、时间等未录用的。(二)保存期限:经理级以下人才资料保存期为一年,经理级及以上人才资料保存期为两年。人才库资料每年度末进行整理更新。(三)档案建立:人事部门在保存时应按类别、时间分类存档;同时建立电脑档案目录(适用期限与保管期限相同)相关工作人员应对人才资料妥善保管,未经许可,不得向他人提供。对于到期或不适用的资料进行集中销毁。五、见习人员管理(一)公司可根据有预见的需求使用见习人员,见习岗位不得安排涉及公司商业机密的岗位。(二)确定见习人员进入公司实习,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统一安排并与对应见习基地签定协议,及与见习本人签定相关协议;分公司在获得中心批准后可按此规定使用见习人员,并将见习结果反馈中心;分公司可接受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委托与见习基地签定协议。六、面试注意事项(一)注意事项(1)面试地点应选择相对安静、整洁的场合进行。(2)面试及接待人员需着整洁的职业套装,合适发型(女性淡妆);配戴工牌,坐姿端正(面试过程中禁止吸烟);(3)面试人员应事先详细阅读应聘者资料,确定需了解的事项及问题,面试时首先创造良好的面试气氛,轻松进如话题;(4)初试、复试人员均应对所了解信息作出详细记录及面试建议,并书面及口头传递至下一接待者,避免重复询问同一问题;(5)初试注意事项:对应聘者的基本个人信息、综合能力、异动情况及原因、薪酬、档案、可到岗及前份工作可离职时间、就职动机等作出了解;并对应聘者是否认同本企业文化,其经历是否与本企业要求相吻合、其个性是否能融入本企业等作出判断;(6)复试注意事项:复试由用人部门进行,对应聘者专业知识、能力,是否能胜任应聘职位,以及工作经验进行深入了解;(7)面试人结束须对应聘者表示感谢;若初试,人事部门应在面试结束后或一周内通知面试者;原则上面试不得超过三次(人事、职能、批准人),若需更多人员参与面试人事部应事先协调,同等级尽可能一起参与。(二)面试人资格:参照《录用审批权限》七、录用及辞谢管理(一)录用辞谢方式通知对象职位级别通知方式发出通知期限被录用者主管级及以上应聘者电话通知并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