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永安厅长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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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永安厅长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2009年9月29日)同志们: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会议精神,对全省交通运输系统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推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刚才,国强同志传达了中央、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会议精神,郑州市交通局、省交通质监站、省交通投资集团公司、中原股份黄河大桥项目公司、省公路工程局集团公司的负责同志结合本单位实际,就如何开展好专项治理工作作了很好的发言。下面,我就如何做好专项治理工作讲几点意见。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今年6月11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决定用2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这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我们一定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危害性和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不断增强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一)认清形势,全面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拼搏,开拓创新,不断加大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力度,交通运输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和历史性突破,为保持国民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就我省来说,截至2008年底,全省公路通车总里程24万公里,位居全国第一,公路密度达到144.1公里/百平方公里,位居全国第二。从2006年起,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连续三年保持全国第一,成为我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最快的几年。但是,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发展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一些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问题也在逐步的凸现出来,如:片面追求建设速度,违背工程建设客观规律,盲目压缩工期,极有可能造成质量和安全隐患;一些项目没有严格履行建设程序,未经审批或未办理施工许可随意开工建设;不按国家规定实施招标投标,重招标形式、轻招标内容,甚至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违规干预招投标的现象还有发生;一些建设项目质量和安全管理不到位,可能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仍然存在;资金监管和投资控制存在漏洞,有些项目无合理因素严重超概算;有的工程项目不重视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大填大挖造成严重的生态破坏,等等。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格格不入,必然会妨碍交通运输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搞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着力解决工程建设在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于确保建设项目决策科学、程序合法、工程优质、资金安全和干部廉洁,必将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二)联系实际,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极端迫切性。今年以来,为了应对全球金融危机,中央出台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其中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是重要举措之一。落实中央决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成为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重头戏。今年我省计划完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30亿元,要确保新开工15个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力争新开工5个高速公路项目。为了确保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发挥经济刺激计划的拉动作用,在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就亟需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防止“工程上马,干部下马”,经济还没拉动起来,腐败问题先滋生蔓延起来现象的发生。尽管经过这些年大家的共同努力,我们重塑起了良好的交通形象,但由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管理体制制度机制还存在缺陷,有些党员干部经不起金钱的诱惑等原因,发生腐败、损害交通形象的苗头始终存在。一些领导干部尤其是工程项目上的领导干部被有关部门查处。这些都说明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反腐倡廉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充分说明了开展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极端紧迫性。(三)正视问题,切实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针对性。认真分析当前交通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可以发现有五个方面的具体表现:一是近年来直接管理和参与工程建设的干部和工作人员以权谋私的问题时有发生。二是工程招投标的程序和形式不断规范,但幕后交易和暗箱操作等违规行为时有发生。招投标仍然是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环节,表现为:有的虽然不直接插手,但利用权力或职务影响通过暗示或授意、间接干预招投标;有的业主清标工作不规范,存在倾向性和随意性;个别专家不负责任,收受好处违规资审;租借资质违规投标的现象也比较突出。三是管理和廉政制度不断完善,但制度执行不力和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仍然存在。近年来,我们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容易发生腐败行为的环节和岗位,制订了大量的规章制度,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深层次的问题依然存在,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操作性还需进一步加强。四是交通建设市场开放程度高,但市场诚信度较低,弄虚作假行为时有发生。我省交通建设市场是最早开放的市场之一,目前参加交通建设的除交通行业队伍外,还有铁路、水利电力、市政、冶金、建筑等行业的施工队伍。全国具有公路施工专业和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的有603家,其中既有国有大型企业,又有股份合作企业,还有民营企业。由于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诚信体系不健全,企业自律意识差,交通建设市场的企业诚信度较低。表现为:部分投标人弄虚作假、租借资质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中标后履约能力差,人员设备不到位,甚至非法转包和违规分包;有的工程建设项目业主或承包商在招投标结束后违规指定分包;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一些中介组织和招标代理机构行为不规范,等等。五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领域的廉政建设高度重视,但因一些违背科学发展的行为而诱发腐败问题时有发生。主要表现为:有的项目资金不到位就开工建设,拖欠施工企业资金;有的片面强调降低工程造价,导致企业不合理低价中标,企业想方设法通过设计变更、偷工减料等方式保证自身利益,由此诱发腐败问题和工程质量问题。这次专项治理要求通过两年的整治,切实解决工程建设领域的这些突出问题,初步建立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活动依法透明、互联互通的诚信体系,基本形成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进一步遏制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这个目标,对交通运输系统来说,针对性很强,措施也十分具体明确。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折不扣地完成好治理工作的各项任务。二、把握重点,扎实推进中办、国办印发的《意见》对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都对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我们要认真领会和坚决贯彻落实,准确把握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阶段性目标和工作重点,紧紧围绕我厅《工作方案》明确的突出问题和治理措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交通运输事业认真负责的态度,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扎实开展好专项治理工作。(一)以解决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切实提高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根据交通运输部的《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省交通运输实际,《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和明确了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10个方面的工作重点,着重查找和解决17个突出问题,涉及工程招投标、建设程序、工程实施、质量安全和资金管理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治理的工作重点是,以落实交通运输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领导干部八项规定》和《省纪委、监察厅关于严格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公共资源交易的若干规定》、《河南省交通系统‘五条禁令’》、《河南省交通厅廉洁从政十条规定》为重点,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案件,严格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以加强设计审批、施工许可等监管手段为重点,促使建设单位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以提高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质量为重点,建立健全设计质量责任制,建立桥梁隧道风险评估制度,完善设计质量责任追究办法,打牢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基础。以建立健全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体系为重点,进一步规范交通建设市场行为特别是招标投标活动。以提倡合理标价、保证合理工期、合理划分标段为重点,提升交通建设工程质量,防止“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豆腐渣工程”。以选择好项目法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三个关键人”为重点,推进项目标准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全面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以打造监理企业品牌、强化监理人员责任意识为重点,全面推动监理行业的职业化进程,充分发挥工程监理机构的专业监督作用。以“不出假数据”为重点,严格规范工程试验检测工作,充分发挥试验检测数据对保障建设、指导施工、控制工程质量的基础性作用。以权责一致为重点,创新和完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体制和机制。以加强财务管理、预算执行情况检查和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及严重超概算项目进行跟踪审计为重点,促进工程建设资金规范、高效、安全、廉洁使用。17个突出问题也已在方案中明确,并确定了牵头责任单位或部门和协作单位或部门,各单位和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紧紧围绕这些突出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查办案件、建章立制、加强监管和深化改革,采取综合有效措施集中力量加以解决,进一步提高我省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整体管理水平。(二)以完善法规制度和保证制度落实为重点,建立健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近年来,我们针对工程建设领域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制定了大量规章制度,对规范从业人员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加强资金监管、促进干部廉洁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在法规制度建设方面,还存在着制度设计不够科学合理,滞后于形势的发展,弹性空间大,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特别是由于抓制度落实的监督机制不健全,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处罚不到位等原因,制度的执行力较弱,有的制度没有得到真正落实。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我厅正在开展的“工程建设领域制度落实年”活动,进一步清理工程建设领域的规章制度,及时做好废止和修订完善工作,适用的要继续坚持,过时的要及时废止,有缺陷的要抓紧修订,需要出台的要抓紧起草。要注重做好制度设计,提高制度的科学性和系统性,尽可能做到明确具体,简便易行,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使各项制度管得住、行得通、做得到。要把制度建设与深化改革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投融资体制、招投标制度、行政管理体制等改革,把专项治理的要求寓于重大改革措施之中。要按照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加大行政执法和责任追究力度,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三)以加快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为重点,全面创新交通工程建设管理体制。近年来,我们积极推进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印发了《河南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廉洁准入规定(试行)》、《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和《河南省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实行了“黑名单”制和信用信息定期发布制度。但就全国而言,还没有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难以形成惩治失信行为的合力。就我省而言,信用评价结果大多运用在评标阶段,还没有充分运用于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中。因此,要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体系,健全成果运用机制,进一步规范交通建设市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行业自律。同时,加快推进现代工程项目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完善纪检监察派驻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推行设计监理制,强化设计人员责任,完善“设计变更”审查制度;进一步深化招投标制度改革,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工作,完善清标、资格预审和评标办法,堵塞招标过程中的漏洞,充分利用网络技术等现代化科技手段,积极推行电子招投标和电子监督系统,增强招标工作和评审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加快推进我省交通运输部门职能转变,减少和规范行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