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运代理责任及其责任保险责任保险合同责任保险,实际上是以被保险人全部责任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责任保险合同是以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为被保险人可能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而丧失的利益提供经济补偿的一种保险合同。责任保险合同的特点:①责任保险合同订立的目的是对第三人实施救济②责任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是法律上的赔偿责任③责任保险合同明确约定赔偿的最高限额④责任保险合同的赔付具有替代性⑤责任保险合同有特殊的承保基础职业责任保险合同各种专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而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称为职业责任。职业责任保险合同,是以各种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上的疏忽或过失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而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为标的,当发生保险责任事故时,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提供经济补偿的一种保险合同。①因被保险人的隐瞒或欺诈行为引起的索赔②因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引起的索赔③因被保险人恶意中伤或诽谤行为而引起的索赔④对职业责任事故造成的间接损失或费用职业责任保险的一般除外责任国际货运代理从事传统业务责任及其责任分类1)国际货运代理从事传统业务责任(1)国际货运代理仅对由于自己的错误和疏忽负责。(2)国际货运代理不仅对自己的错误和疏忽负责,还应承担承运人的责任和造成第三人损失的责任。(3)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取决于合同条款的规定和所选择的运输工具等。2)国际货运代理从事传统业务责任分类(1)国际货运代理作为代理人的责任(2)国际货运代理对海关的责任(3)国际货运代理对第三人的责任(4)国际货运代理作为当事人的责任3)第三方物流的责任第三方物流与传统货运代理的业务有较大区别,它不仅提供仓储和运输服务,同时还提供集运、存货管理、分拨服务、加贴商标、订单实现、属地交货、分类、包装等增值服务,更重要的是按照客户的经营战略策划他的物流。国际货运代理人在提供并承诺这样的全方位服务时,他所承担的责任与风险无疑增加了。国际货运代理的除外责任除外责任,又称免责,是指根据国家法律、国际公约、运输合同的有关规定,责任人免于承担责任的事由。1)一般情况下的除外责任国际货运代理的除外责任通常规定在国际货运代理标准交易条件或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归纳起来包括:客户的过失或疏忽所致;客户或其代理在搬运、装卸、存储和其他处理中所致;货物包装不良;货物的自然特性或固有的缺陷;货物的内容申报不详所致;货物的标识不良或地址有误所致;不可抗力所致。2)特殊情况下的除外责任客户不得让其国际货运代理对由于下列事实产生的后果负责:有关货物的不正确、不清楚、不全面;货物包装、刷唛和申报不当等;货物在卡车、车厢、平板车或集装箱的装载不当;国际货运代理不能合理预见到的货物内在的危险。国际货运代理责任风险的防范国际货运服务经营者责任风险防范的基本措施1)预防性措施(1)加强对国际货运代理人员的培训。(2)使用的单证应规范、正确、字迹清楚,并且适合所需之目的。(3)保证在国际货运代理协会标准交易条件下,其经营能够被客户及其分包人所理解和接受。(4)雇用的分包人——船舶所有人、仓库保管人、公路运输经营人等应是胜任职务和可靠的,国际货运代理应通知他们投保足够的和全部的责任保险。(5)经营仓储业、汽车运输业的国际货运代理应做好防止偷窃、失火等安全工作。2)挽救性措施(1)拒绝索赔并通知客户向货物保险人索赔。(2)在协议期限内通知分包人或对他们采取行动。(3)在征得保险人同意后,只要可能,与货主谈判,友好地进行索赔。(4)及时向保险人通知对国际货运代理的索赔或可能产生索赔的任何事故。(5)及时、适当的通知有关的空运、海运、驳运、陆运承运人,包括其他的货运代理、货物拼装人、报关人及与事故或事件有关的保险人,并及时提供法律上所要求的事故通知书。(6)立即将双方有关要求与答复的书面材料的副本抄送保险人,尚须将索赔人提出的口头要求的记录,或双方口头联系的记录,提供给保险人。(7)必须与保险人及其法律代表,协商、调查或在诉讼中充分合作;遇到货物灭失或损坏时,与保险人联系检验事宜;向保险人提供单证和资料;收集支持案件的证据。(8)没有保险人的允许,既不承认责任也不处理索赔。(9)不得在没有得到保险人特别的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予以诉讼时效的延期。国际货运代理从事第三方物流责任风险的防范货运代理在从事第三方物流业务中,除应采取适用于传统货代业务的防范措施外,还应增加以下措施。1)制定特别法律尽早制定有关第三方物流的特别法律,将有利于加强该行业的监督管理,利于明确有关各方的权利义务,使解决纠纷有法可依。2)建立行业管理尽快成立一个物流行业协会来协调和统一物流商的活动,营造一个正常而有秩序的物流市场,使之规范经营,合理竞争,降低物流商的经营风险。3)建立评估机构4)制定管理程序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套风险管理程序,并严格按照这个程序进行操作。同时,不断地进行风险管理的培训,增强大家的风险意识,尤其是各级领导的风险管理观念与知识,以克服风险管理的短期行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此外,风险管理尚需发挥团队精神,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提高企业抵抗风险的能力。5)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保险国际货运代理责任险的产生国际货运代理所承担的责任风险主要产生于以下三种情况:1)国际货运代理本身的过失。2)分包人的过失。3)保险责任不合理。国际货运代理责任险的内容国际货运代理投保责任险的内容,取决于因其过失或疏忽而导致的风险损失。如:1)错误与遗漏2)仓库保管中的疏忽3)货损货差责任不清4)迟延或未授权发货5)货物的损坏及灭失6)错误与疏忽的责任7)罚款与关税8)律师与检验费9)物流合同国际货运代理责任险的除外责任适用于各种保险,包括责任保险的保单中,除外条款和限制通常有:1)承保期间以外发生的风险或事故不予承保;2)索赔时间超过承保条例或法律规定的时效;3)保险合同或保险人条例中所规定的除外条款及不在承保范围内的国际货运代理的损失;4)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5)蓄意或故意行为,例如倒签提单、预借提单引起的损失;6)战争、入侵、外敌、敌对行为(不论是否宣战)、内战、反叛、革命、起义、军事或武装侵占、罢工、停业、暴动、骚乱、戒严和没收、充公、征购等的任何后果,以及为执行任何政府、公众或地方权威的指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7)任何由核燃料或核燃料爆炸所致核废料产生之离子辐射或放射性污染所导致、引起或可归咎于此的任何财产灭失、摧毁、毁坏或损失及费用,不论直接或间接,还是作为其后果损失;8)超出保险合同关于赔偿限额规定的部分;9)事先未征求保险人的意见,擅自赔付对方,则可能从保险人处得不到赔偿或得不到全部赔偿。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保险方式国际货运代理投保责任险时,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供选择,即有限责任保险、完全法律责任保险、最高责任保险、集体保险制度。国际货运代理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进行投保。•(1)国际货运代理的有限责任保险•国际货运代理仅按其本身规定的责任范围对其有限责任投保。国际货运代理的有限责任保险主要分三种类型:•①根据国际货运代理协会标准交易条件确定的国际货运代理责任范围,国际货运代理可选择只对其有限责任投保。•②国际货运代理接受保险公司的免赔额,即免赔额部分的损失须由国际货运代理承担。•③国际货运代理通过缩小保险范围来降低其保险费,只要过去的理赔处理经验证明这是合理的。但意料之外的超出范围的大额索赔可能会使其蒙受巨大损失。(2)国际货运代理的完全法律责任保险(3)国际货运代理的最高责任保险(4)国际货运代理的集体保险制度在某些国家,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设立了集体保险制度,向其会员组织提供责任保险。国际货运代理投保责任保险的主要渠道(1)所有西方国家和某些东方国家的商业保险公司,可以办理国际货运代理责任险;(2)伦敦的劳埃德保险公司,只能通过其保险经纪人获得保险;(3)互保协会(例如联运保赔协会,TTclub)也可以投保责任险;(4)通过保险经纪人(其自身并不能提供保险),可为国际货运代理选择可承保责任险的保险公司。国际货运代理须向保险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国际货运代理需提供的资料一般包括:公司基本资料、业务基本资料,尤其是公司的业务经营范围、业务量、营业额、采用的运输方式及单证、风险范围、适用的法律、事故索赔记录、处理业务能力等。同时还要求提供国际货运代理与委托人的委托书或合同及其与分包人的合同(如有),以往保险历史等资料,以便保险人以此为依据,对国际货运代理可能遭受的风险与承担的责任进行评估,并拟定保单条款、确定保险费率。承保国际货运代理责任险的机构•1)TTCLUB•2)AGF•AGF—CAMAT(简称AGF)•3)民安保险公司思考题1)责任保险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概念:依照责任保险合同,投保人依照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在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按照约定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特征:1.保险人承担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2.责任保险的标的为一定范围内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非损害赔偿责任不能作为责任保险的标的,如刑事责任就不能作为责任保险的标的。3.责任保险不能及于被保险人的人身或其财产。从这个意义上讲,责任保险合同是为第三人的利益而订立的保险合同。4.保险最高限额给付。由于保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害的不确定性,所以,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和保险人不可能约定保险金额,只能约定保险责任的最高限额,而保险人给付保险金额均以合同约定的最高限额为限。5.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2)国际货运经营者除外责任有哪些对于国际货运经营者,其除外责任,通常规定在国际货运代理标准交易条件或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归纳起来可包括以下七个方面:(1)客户的疏忽或过失所致;(2)客户或其代理人在搬运、装卸、仓储和其他处理中所致;(3)货物的自然特性或潜在缺陷所致,如:由于破损、泄漏、自燃、腐烂、生锈、发酵、蒸发或由于对冷、热、潮湿的特别敏感性;(4)货物的包装不牢固、缺乏或不当包装所致;(5)货物的标志或地址的错误或不清楚、不完整所致;(6)货物的内容申报不清楚或不完整所致;(7)不可抗力所致。尽管有上述免责条款的规定,国际货运代理仍须对因其自己的过失或疏忽而造成的货物灭失、短少或损坏负责。如果另有特殊约定,货运代理还应对货币、证券或贵重物品负有责任.3)国际货运经营者责任保险方式有哪几种1.国际货运代理的有限责任保险2.国际货运代理的完全法律责任保险。3.国际货运代理的最高责任保险。4.国际货运代理的集体保险制度谢谢观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