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市场教程应考笔记第一章:期货市场概述一、期货市场最早萌芽于欧洲。早在古希腊就出现过中央交易所、大宗交易所。到十二世纪这种交易方式在英、法等国发展规模较大、专业化程度也很高。1571年,英国创建了——伦敦皇家交易所。二、1848年芝加哥期货交易所问世。1848年,芝加哥82位商人发起组建了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1851年,引入远期合同。1865年,推出了标准化和约,同时实行了保证金制度。1882年,交易所允许以对冲方式免除履约责任。1883年,成立了结算协会,向交易所会员提供对冲工具。1925年,CBOT成立结算公司。三、1874年芝加哥商业交易所产生。1969年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肉类和畜类期货交易中心。(CME)四、1876年伦敦金属交易所产生[LME](1987年新建)五、期货交易与现货交易的联系期货交易在现货交易上发展起来,以现货交易为基础。没有期货交易,现货交易的价格波动风险无法避免,没有现货交易,期货交易没有根基,两者相互补充,共同发展。六、期货交易与现货交易的区别:(1)、交割时间不同,期货交易从成交到货物收付之间存在时间差,发生了商流与物流的分离。(2)、交易对象不同,期货交易的是特定商品,即标准化和约;现货交易的是实物商品。(3)、交易目的不同,现货交易——获得或让渡商品的所有权。期货交易——一般不是为了获得商品,套保者为了转移现货市场的价格风险,投机者为了从价格波动中获得风险利润。(4)、交易场所与方式不同,现货不确定场所和方式多样,期货是在高度组织化的交易所内公开竞价方式。(5)结算方式,现货交易一次性或分期付款,期货只须少量保证金,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七、期货交易的基本特征合约标准化、交易集中化、双向交易和对冲机制、杠杆机制、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八、期货市场与证券市场(1)基本经济职能不同,证券市场——资源配置和风险定价,期货市场——规避风险和发现价格(2)交易目的不同,证券市场——让渡证券的所有权或谋取差价期货市场——规避现货市场的风险和获取投机利润(3)市场结构不同(4)保证金规定不同。九、期货市场发展概况(一)商品期货:农产品:大豆、小麦、玉米、棉花、咖啡金属品:铜、锡、铝、白银、能源品:原油、汽油、取暖油、丙烷(二)金融期货:外汇、利率、股指(三)期货期权基本态势是,商品期货保持稳定,金融期货后来居上,期货期权(权钱交易)方兴未艾(芝加哥期权交易所——CBOE)十、国际期货市场的发展趋势20世纪70年代初,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以后,浮动汇率制取代固定汇率制,世界经济格局发现深刻的变化,出现了市场经济货币化、金融化、自由化、一体化(电子化的结果)的发展趋势,利率、汇率、股价频繁波动,金融期货应运而生,是国际期货市场呈现一个快速发展趋势,有以下特点:(一)期货交易日益集中——国际中心芝加哥、纽约、伦敦、东京,区域中心新家坡、香港、德国、法国、巴西(二)联网合并发展迅猛(三)金融期货的发展势头势不可挡(四)交易方式不断创新(五)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六)改制上市成为新潮十一、我国期货市场的建立和发展1918年北平证券交易所成立(首家)1920年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成立“民十信交风潮”——1921年11月,有88家交易所停业,法国领事馆颁布“交易所取缔规则”21条。1990年10月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引入期货交易机制,新中国首家期货交易所成立1992年5月,上海金属交易所开业1992年7月,第一家期货经纪公司——广东万通期货经纪公司成立,同年底,中国国际期货经纪公司成立。十二、中国期货市场规范发展1999年6月2日,国务院颁布《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与之配套的《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和《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也相继发布实行(2002年修订)1999年12月25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将期货领域的犯罪纳入刑法中。2000年12月29日,中国期货业协会宣告成立,同时标志着我国期货市场的三级监管体系的形成。第二章:期货市场的功能和作用一、现代期货市场上套期保值在规避价格风险方面的优势期货市场有效的交易制度能够在最大程度上降低交易中的违约风险和交易纠纷,能够有效地控制期货市场风险,能够有效起到降低投机者投入成本,提高转手效率。避免实物交割环节的作用,从而吸引大量的投机者参与,起到活跃市场、提高市场流动性和保障期货市场功能的发挥的作用。现代期市上,规避价格风险采取了与远期交易完全不同的方式——套期保值。套期保值是指在期货市场上买进或卖出与现货交易数量相等但方向相反的商品期货。在未来某一时间通过卖出或买进期货合约进行对冲平仓,从而在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之间建立一种盈亏对冲机制。基差——决定对冲盈亏的平衡点。二、套期保值规避风险的基本原理对于同一种商品来说,在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同时存在的情况下,在同一时空内会受到相同的经济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因而一般情况下两个市场的价格变动趋势相同,并且随着期货合约临近交割,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趋于一致。套期保值就是利用两个市场的这种关系,在期货市场上采取与现货市场上交易数量相同但交易相反的交易(如现货市场卖出的同时在期货市场上买进,或在现货市场买进的同时在期货市场上卖出),从而在两个市场上建立一种相互冲抵的机制,无论价格怎样变动,都能取得在一个市场亏损的同时,在另一个市场赢利的结果。最终亏损额与赢利额大致相等,两者冲抵,从而将价格变动的风险大部分转移出去。三、发现价格功能的基本原理是指在期货市场通过公开、公正、高效、竞争的期货交易运行机制,形成具有真实性、预期性、连续性和权威性的价格过程。期货市场形成的价格之所以为公众所承认,是因为期货市场是一个有组织的规范化的市场。期货市场汇聚了众多的买家和卖家,通过出市代表,把自己所掌握的对某种商品的供求关系及变动趋势的信息集中到交易所内,从而使期交所能够把众多的影响某种商品价格的各种供求因素集中反映到期货市场内,形成的期货价格能够比较准确地反映真实的供求状况及其价格变动的趋势。四、价格发现的特点:预期性、连续性、公开性、权威性。五、期货市场在宏观经济中的作用:a)提供分散、转移价格风险工具,有助与国民经济稳定。b)为政府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供参考依据。c)促进本国经济的国际化。d)有助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六、期货市场在微观经济中的作用:a)锁定生产成本,实现预期利润。b)利用期货市场价格信号,组织安排现货生产。c)期货市场拓展销售和采购渠道d)期货市场促进企业关注产品质量问题。第三章:期货市场的组织结构一、期货市场的组织结构1、提供集中交易场所的期货交易所。2、提供结算服务的结算机构。3、提供代理交易服务的期货经纪公司。4、参与期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5、对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的监管机构6、相关服务机构二、期货交易所——专门进行标准化期货合约买卖的场所,其性质是不以(交易盈利)营利为目的,按照其章程的规定实行自律管理,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交易所具有高度的系统性和严密性,高度组织化和规范化的交易服务组织。设立交易所由中国证监会审批。三、期交所的职能1、提供交易场所、设施及相关服务2、制定并实施业务规则3、设计合约、安排上市4、组织、监督期货交易5、监控市场风险6、保证合约的履行7、发布市场信息8、监管会员的交易行为9、监管指定交割仓库。四、交易所的组织形式一般分为会员制和公司制会员制:全体成员出资组建,交易所是会员制法人,以全额注册资本对其承担有限责任,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制交易所是实行自律性管理的会员制法人。会员大会的常设机构是由其选举产生的理事会。五、会员资格的取得1、以创办发起人身份加入2、接受转让3、依据交易所规则加入4、市价购买加入。六、期交所的领导机构人选任免:《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期交所理事长、副理事长由中国证监会提名,理事会选举产生。期交所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证监会任免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一、会员制交易所的具体机构设置有哪些?会员大会、理事会、专业委员会、业务管理部门二、会员制和公司制交易所的区别:首先,设立目的不同。会员制是以公共利益为目的的,公司制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其次,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前者会员不承担交易中的任何责任,后者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第三,适用法律不同。前者适用民法,后者适用公司法。第四,资金来源不同。前者主要来自会员会费,盈利不分红,后者资金来自股本金,盈利分配给股东。三、期货结算机构的组织形式a)作为交易所的内部机构而存在b)附属于某交易所的相对独立的结算机构c)由多家交易所和实力较强的金融机构出资组成全国性的结算公司。四、建立全国统一结算机构的意义a)有利于加强风险控制,可在很大程度上降低系统风险的发生概率b)可以为市场参与者提供更高效的金融服务c)为新的金融衍生品种的推出打下基础十一、期货市场结算采用分级结算体系我国期交所结算大体上可以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由结算机构对会员进行结算;第二层次的由会员根据结算结果对其所代理的客户(即非会员客户)进行结算。我国结算机构是交易所的一个内部机构,交易所的会员既是交易会员也是结算会员。十二、结算机构的作用1、计算交易盈亏(包括平仓盈亏和持仓盈亏)2、担保交易履约(它为所有合约买方的卖方和所有合约卖方的买方)3、控制市场风险:保证金制度是控制市场风险最根本的制度。结算机构作为结算保证金的收取、管理机构,承担风险控制责任。所谓结算保证金,就是结算机构向结算会员收取的保证金。十三、期货经纪公司的性质及职能期货经纪机构是指依法设立、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客户指令、以自己的名义为客户进行期货交易并收取交易手续费的中介组织,其交易结果由客户承担。主要职能:根据客户指令代理买卖期货合约,办理结算和交割手续;对客户账户进行管理,控制客户交易风险;为客户提供期货市场信息,进行交易咨询,充当客户交易顾问。十四、期货经纪公司设立的条件《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设立期货经纪公司必须经证监会批准,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并且具备以下条件:1、注册资本最低限为人民3000万元。2、主要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必须具有期货从业资格。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合格的交易设施。4、有健全的管理制度。5、证监会规定的其它条件。十五、设立期货营业部的规定期货经纪机构设立的营业部不具备法人资格,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期货经纪公司承担。期货经纪机构必须对营业部实施统一管理、统一结算、统一风险控制、统一资金调拨、统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设立期货营业部要经证监会审批,具备条件:申请人前一年度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已设营业部经营状况良好;有符合要求的经理人员和3名以上从业人员;期货经纪公司的营业部有完备的管理制度;营业部有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与设施。第四章:商品期货品种与合约一、期货合约的概念期货合约是指由期交所统一制定、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质量商品的标准化合约,它是期货交易的对象。期货合约与现货合同和现货远期合同最本质的区别就在于期货合约条款的标准化。期货和约,其标的物的数量、质量等级及替代品升贴水标准、交割月份等条款都是标准化的,使期货合约具有普遍性特征。期货价格通过在交易所公开竞价方式产生。期货合约的标准化,加之其转让无须背书,便利了期货合约的连续买卖,具有很强的市场流动性,极大地简化了交易过程,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交易效率。二、期货合约的主要条款及设计依据a)合约名称——品种名称与交易所名称b)交易单位——每手期货合约所代表的标的商品的数量c)报价单位——元(人民币/吨表示)d)最小变动价位——报价必须是最小变动价位的整数倍e)每日价格最大变动限制f)合约交割月份g)交易时间h)最后交易日i)交割日期j)交割等级——标准交割等级采用交易量大的标准品的质量等级k)交割地点——指定交割仓库l)交易手续费m)交割方式——现金或实物n)交易代码三、成为商品期货品种的条件a)储藏和保存较长时间不会变质b)品质易于划分、质量可以评价c)商品可供量大,不易为少数人控制和垄断d)买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