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_05国际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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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章国际结算学习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国际结算的产生、发展和现状,掌握国际结算工具和国际结算方式,能够识读国际结算中的各种票据;熟悉国际结算业务的基本流程和环节,以及有关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能够在教师的指导下制作一些简单的国际结算票据。2一、国际结算的含义国际结算(internationalsettlement),是指处于两个不同国家的当事人,通过银行办理的两国间货币收付业务,是当今国际经济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环节。国际结算包括国际贸易结算和国际非贸易结算。由国际贸易活动而发生的货款结算,以结清买卖双方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称之为国际贸易结算。由国际贸易以外的其他经济活动,以及政治、文化等交流活动引起的货币收付,称为国际非贸易结算。第一节国际结算概述3二、国际结算的产生和发展(一)国际结算是伴随国际贸易的产生、发展而产生发展的(二)从买卖双方的直接结算向有银行介入的结算发展(三)国际结算票据化,使国际结算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经济环节(四)从传统的结算方式向电子数据交换方向发展4三、国际结算的特点(一)国际结算涉及不同的法律规范,导致结算业务的复杂性(二)国际结算涉及货币的选用问题(三)国际结算的规模和范围在不断扩大5一、汇票(一)汇票的定义和内容1.汇票的定义汇票(billsofexchangeordraft)是一方向另一方签发的,要求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一定期限内,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支付命令。根据汇票的定义和法律规定表明,汇票具有以下几个明显特征:1)汇票是由出票人签署的书面文件,是票据的一种,具有票据的法律特征。2)汇票是委托支付票据。3)汇票的付款必须是无条件的。4)汇票的金额必须是确定的。5)汇票关系中有三个基本当事人:即出票人(drawer)、付款人(drawee)和收款人(payee)。第二节国际结算工具62.汇票的内容(1)在汇票上标有“汇票”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出票地点和日期(4)付款时间(timeofpayment)(5)一定金额的货币(6)付款人和付款地点(7)收款人(payee)名称(8)出票人名称和签字(signatureofdrawer)7(二)汇票的种类1.按照付款时间不同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2.按照出票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汇票和银行汇票3.以汇票基本当事人是否有重叠分为一般汇票和变式汇票4.以汇票是否跟单分为跟单汇票和光票8(三)汇票行为1.出票(issue)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汇票交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2.背书(endorsement)指持票人在汇票的背面签名和记载有关事项,并把汇票交付被背书人的行为。3.提示(presentation)持票人将汇票提交付款人要求承兑或要求付款的行为叫做提示。4.承兑(acceptance)是指远期汇票的付款人明确表示同意按出票人的指示,于票据到期日付款给持票人的行为。5.参加承兑(acceptanceforhonour)是汇票遭到拒绝承兑而退票时,非汇票债务人在征得持票人的同意下,加入到已遭拒绝承兑的汇票的承兑中去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6.保证(guarantee)是指非票据债务人对于出票、背书、承兑、付款等所发生的债务予以偿付担保的票据行为。7.退票(dishonour)承兑提示时遭到拒绝承兑,或付款提示时遭到拒绝付款,都称退票或拒付。8.追索权(rightofrecourse)是指汇票遭到拒付,持票人对其前手背书人或出票人有请求其偿还汇票金额及费用的权利。9(四)汇票权利1.汇票权利的取得1)应是票据的持有人。2)取得票据时,票据未过期或未被拒付。3)取得票据时无恶意或重大过失。4)取得票据时应付给对价。2.汇票权利的转让(1)贴现(2)融通3.汇票权利的时效1)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2)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3)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4)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日起6个月。10二、本票1.本票的定义•我国票据法对本票的定义是:“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我国票据法所称本票是指银行本票。•英国票据法对本票的定义是:“本票(promissorynote)是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承诺即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两种定义的区别在于,我国的票据法只规定了银行本票,而英国票据法规定的本票包括银行本票和一般本票。但在实务中,如今已很少使用由企业或个人出具的一般本票。112.本票的内容根据《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法》的规定,本票必须具备以下几项内容:1)标有“本票”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3)确定的金额。4)收款人名称。5)出票日期和地点。6)出票人签章。7)付款期限。8)付款地点。12(二)常见本票的形式商业本票:即企业为出票人的本票。银行本票:由商业银行开出见票即付给记名收款人的本票。旅行支票:旅行支票的发行人即付款人,这一点使其具有本票性质。但从旅行支票的发行和使用过程看,旅行支票又带有支票性质。13三、支票(一)支票的定义和内容1.支票的定义我国票据法对支票的定义:“支票(cheque)是出票人向另一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英国票据法对支票的定义是:“支票是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支票与汇票、本票不同的特性主要有两方面:一是支票的付款人为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二是支票限于见票即付142.支票的内容我国票据法规定,支票必须包括以下内容:1)写明“支票”字样。2)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命令。3)确定的金额。4)收款人名称。5)出票日期。6)出票人签章。15(二)支票的种类1)现金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其开户银行向收款人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的现金的票据。2)转账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给收款人办理结算或者委托开户银行向收款人付款的票据。3)划线支票,是在票面上划有两条平行线的,只能通过银行收款而不能由持票人直接提取现款的支票。4)保付支票,由付款银行加上“保付”字样并签字的支票称保付支票。5)指己支票,出票人将自己记载为收款人的支票称指己支票。6)空白支票,出票人在票据上签名后将票据交给收款人,票据上应当记载的事项中有一项或者若干项没有记载,授权收款人根据授权范围进行补记而完成的票据称空白票据。空白支票是空白票据的一种。7)空头支票,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存款金额的称空头支票。我国禁止签发空头支票。16第三节国际结算方式一、汇款•(一)汇款的概念及其当事人•汇款(remittance)又称汇付,是付款人委托所在国银行,将款项以某种方式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汇付结算方式的基本当事人有四个:汇款人(remitter)、收款人或受益人(payeeorbeneficiary)、汇出行(remittingbank)、汇入行或解付行(payingbank)。其中汇出行汇出的汇款称为汇出汇款(outwardremittance),汇入行汇入的汇款称为汇入汇款(inwardremittance)。17(二)汇款的种类及业务流程根据汇款委托书传递方式的不同,汇款分为三种:信汇、票汇和电汇。1.信汇信汇(M/T)是银行用航空信函来指示国外代理行支付汇款的方法。信汇的优点是收费较低廉,但信汇收款人必须等收到银行汇款通知书才能前来领款,因而主动性、灵活性不如票汇。182.票汇票汇(D/D)就是银行用即期汇票作为汇款工具的结算方式票汇的业务流程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汇款人或债务人填写票汇申请书,并交款付费给银行。2)汇出行开立银行即期汇票交给汇款人。3)汇款人自行邮寄汇票给收款人或亲自携带汇票出国。4)汇出行开立汇票后,将汇款通知书(票根)邮寄给国外代理行。5)收款人持汇票向汇入行取款。6)汇入行验核汇票与票根无误后,解付票款给收款人。7)汇入行把付讫借记通知书寄给汇出行。8)如汇出行与汇入行没有直接账户关系,则还需进行头寸清算。193.电汇电汇(T/T)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通过报发加押电报、电传或SWIFT给其在国外的分行或代理行,指示其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20电汇的业务流程是:1)汇款人或债务人填写电汇申请书递交给汇出行,并向其交款付费。2)汇出行将电汇回执交给汇款人。3)汇出行根据电汇申请人的指示,用电传或SWIFT方式向国外代理行发出汇款通知。4)汇入行收到电传或SWIFT,核对密押无误后,即可缮制电汇通知书,通知收款人取款。5)收款人持通知书前去取款并在收款人收据上签字。6)汇入行即刻解付汇款。7)汇入行将付讫借记通知书邮寄汇出行。8)汇出行与汇入行之间如无直接账户关系,还需进行头寸清算。21(三)汇款的解付与偿付1.汇款的解付(1)信汇方式(2)票汇方式(3)电汇方式2.汇款的偿付汇款的偿付俗称拨头寸,是指汇出行在办理汇出汇款业务时,应及时将汇款金额拨交给其委托解付汇款的汇入行的行为。22(四)汇款结算方式的特点1.风险大2.资金负担不平衡3.手续简便,费用少23二、托收(一)托收的概念及其当事人托收(collection)是出口方委托本地银行根据其要求通过进口地银行向进口方提示单据,收取货款的结算方式。这种结算方式是由出口方开出汇票,其资金流向和结算工具的流向相反,故称逆汇法。托收又可分为光票托收(cleanbillforcollection)和跟单托收(documentaryforcollection)两种。托收主要有以下四个当事人:1)委托方(principal)。在托收业务中,委托银行向国外付款方收款的人就是托收委托人,因为是由他开具托收汇票的,所以也称出票人。2)托收行(remittingbank)。接受委托人的委托,负责办理托收业务的银行。由于托收行地处出口地国家,将转而委托进口地银行代为办理此笔托收业务的汇票提示和货款收取事宜,必须将单据寄往进口地代理银行,所以托收行也称寄单行。3)代收行(collectingbank)。接受托收行的委托代为提示汇票、收取货款的银行。4)付款人(payer或drawee)。代收行根据托收行的指示向其提示汇票、收取票款的一方就是付款人,也是汇票的受票人。24(二)托收的种类及业务流程1.跟单托收(1)跟单托收的概念跟单托收(documentarycollection)是指附有商业单据的托收。卖方开具托收汇票,连同商业单据(主要指货物装运单据)一起委托给托收行。跟单托收也包括不使用汇票的情况。(2)跟单托收的业务流程1)办理托收结算之前必须做好的工作2)出口商委托出口地银行办理托收3)托收行接受委托的工作4)代收行接受托收行指示的工作(3)跟单托收的交单条件1)即期付款交单(D/Patsight)2)远期付款交单(D/Pat…daysaftersight)3)承兑交单(D/Aat…daysaftersight)252.光票托收(1)光票托收的概念光票托收(cleancollection)是指出口商仅开具汇票而不附商业单据(主要指货运单据)的托收。(2)光票托收的业务流程26(三)对托收风险的认识1.托收风险及其损失2.托收风险的来源托收风险主要来自于:1)市场风险。2)进口国环境变化的风险。3)进口商经营能力的风险。3.托收风险的防范1)了解进口国有关政策规定。2)对进口商的调查,包括进口商的资信情况、经营规模等27三、信用证(一)信用证的概念与特点1.信用证的概念•信用证(letterofcredit,L/C)是银行应开证申请人(进口商)要求开给信用证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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