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办法1范围XX有限公司保安部摩托车管理办法。本标准适用于、执行于本公司保安部。2职责2.1办公室负责本标准的审批与发布;2.2办公室负责本标准的运行监督、考核及执行;2.3保安部队长、班长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与本标准相关内容的运行。3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3.1目的为了充分发挥摩托巡逻车效果,努力提高其运行效率,切实加强对车辆的管理,规范用车程序,合理使用摩托车,防止和清除不安全因素的发生,根据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摩托车辆管理办法。3.2车辆的使用和管理3.2.1本规定所指车辆是指公司的摩托巡逻车由办公室统一管理。3.2.2所有保安员应服从办公室统一协调、管理,摩托巡逻车在没有出车任务时不得随便使用。3.2.3禁止与保安工作无关的人员驾驶摩托巡逻车。3.3车辆日常管理3.3.1公司保安部摩托巡逻车加油、清洁等事务由班长负责管理。3.3.2当班班长必须坚持安全第一、杜绝不安全隐患发生为原则;当班班长应做好每次加油的详细记录。3.3.3摩托巡逻车使用完毕不出车时,一律停放在公司保安部指定的停车地点,严禁乱停乱放。3.3.4保安人员必须严格遵章守纪,规范作业,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赛车等),晚间当班巡逻出车要注意安全,夜间治安巡逻时方可使用警灯。3.3.5每班交接班时应对车辆做基本情况检查如有发现问题并记录在交接班本上(如照明、汽油油量、机油、外观等),如发现故障或不安全隐患、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3.3.6当班班长在交接班时,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汽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立即加油后交给接班者,并做好相应记录与交接班工作。3.3.7当班人员如故意违章或将巡逻车用于与工作无关的问题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并追究当班负责人的责任。3.3.8在当班出车巡逻期间,出车人身上必须带对讲机或手机等通讯工具。遇到情况特殊的要及时与当班的其他同事保持联系,及时处理。3.4车辆的保养与维修3.4.1保安部员工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及车辆各配套设备,保证车辆清洁、机件性能良好。3.4.2当班人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应立即报告当班班长,再由保安队长汇报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大致需要的费用等)。经批准方可将车辆送厂维修,并做好维修记录。XXXXX有限公司办公室2009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