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管理學報第二卷第二期第19-41頁民國九十年19權力決策模式與績效之相關性研究—公民營企業之實證吳志正靜宜大學企業管理學系台中縣沙鹿鎮中棲路200號Tel:04-26328001ext3313Fax:04-26311187E-mail:jjwu@pu.edu.tw摘要權力在決策制定的過程中扮演著影響決策選擇的重要角色,企業在決策時,極有可能較偏向於某一模式,並且對決策之績效產生影響。綜觀臺灣公、民營企業中的決策運作模式,大致可分為三種:決策政治化、決策制度化及決策理性化。就家族企業而言,傾向於決策政治化者最多,而傾向於決策制度化者則居次。而外資企業由於權責劃分較清楚,因此,其決策模式較傾向於理性化,公營企業雖然以決策理性化佔大多數,但是在決策政治化及決策制度化上,卻比其它企業所佔比例更多。再者,若由績效的觀點來看,績優組在決策模式中較傾向於理性模式,而績差組較傾向於非理性模式。關鍵詞:權力決策模式、公營事業、民營事業、績效AStudyofPowerDecisionModelsInfluenceonPerformanceinPrivateandPublic-OwnedOrganizationsJyh-JengWuDepartmentofBusinessAdministration,ProvidenceUniversityAbstractPowerisaveryimportantfactorindecisionmakingprocess,Organizationswhichapplydifferenttypesofdecisionmodelrevealdifferentperformance.BytakingtheTaiwanesepublic-ownedaswellasprivateenterprisesassamples.Therearethreekindsofdecisionmodelsinpublic-ownedandprivateorganizations:PoliticalDecisionModel,BureaucraticDecisionModel,andRationalDecisionModel.Ourfindingsshowthat:thefamily-ownedbusinessesaremorepoliticaldecisionoriented;theforeignbusinessesarerationaldecisionoriented,Althoughthepublic-ownedorganizationsarerationaldecisionoriented,theyaremorepoliticaldecisionandbureaucraticdecisionorientedthantheothers.吳志正權力決策模式與績效之相關性研究—公民營企業之實證20Tosumup,Higher-performanceorganizationstendtouserationaldecisionmodel.Ontheotherhand,thelow-performanceorganizationstendtoadoptnon-rationaldecisionmodels.Keywords:PowerDecisionModels,Public-OwnedOrganizations,PrivateOrganizations,Performance一、前言企業的運作系統中,權力扮演著極重要的角色。Pfeffer(1982)則指出權力對組織運作的重要性,認為權力若被誤用,將會導致不良的效果。Robbins(1990)認為由權力控制的觀點看來,決策是由擁有權力者所制定,故權力對制定決策有深遠的影響。因此,當組織中的權力分配影響到組織之各種活動時,尤其在決策的過程中,權力之運作更是影響組織決策的制定,也直接影響到組織的績效。近幾年來,學者對於權力的研究多偏重於權力的獲得以及權力的運用(KipnisandSchmidt,1988;Molm,1990;Brass,1993)。然而權力在各決策分析過程中的影響則並未有進一步的研究。且中國人對於權力的觀念,受到傳統價值觀的影響,一般而言,對於「權力」二字也十分避諱去談。企業的經營者也儘量避免提及組織中的權力運作。因此國內較少對於企業中的權力以及權力對於決策的影響之相關研究。若欲了解組織中權力在決策制定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先從權力的形成(來源)著手,應是一較完整的研究方向。權力在決策制定的過程中扮演著影響決策選擇的重要角色,Pfeffer(1981)曾提出四種權力決策模式來說明,它們分別為:理性選擇模式(RationalChoiceModel),官僚模式(BureaucraticModel),決策過程模式(DecisionProcessModel),政治權力模式(PoliticalPowerModel)。此四種模式各有其特徵,企業在決策時,極有可能較偏向於某一模式,並且對決策之績效產生影響。而在組織之類型上,臺灣企業之類型亦有所不同,尤其是在中國人「重情感」、「講關係」之特性下(黃光國,1983),依照儒家倫理所發展出來之組織型態,學者均認為有別於歐美之企業型態,而其中權力之應用及其發展情形,值得吾人加以深入探討;至於公營企業中,黃光國(1983)認為可以說是「世俗化的儒家倫理」的官僚機構,一方面有如Weber(1947)所稱古典官僚組織之模式,另一方面,又類似「世俗化的儒家倫理」,如酬庸式的主管,重年資而輕貢獻,輪流的考績與評等。故亦值得加以探討,以比較公、民營企業之不同。本研究基於權力在企業實際運作中的重要性以及相關研究的不足,將權力的觀念納入組織決策中,並擬以台灣公、民營企業為樣本進行權力與決策制定之間的研究。本研究嘗試探討台灣公、民營企業中:1.權力之來源究竟為何?2.不同類型的組織其權力來源、決策過程以及決策模式是否有所不同?3.不同效能的組織其權力來源、決策過程以及決策模式是否有所不同?4.權力擁有者的報酬是否與組織效能的優差有關係?中華管理學報第二卷第二期第19-41頁民國九十年21二、文獻探討2.1權力來源的分類在權力來源的分類中,當以French&Raven(1959)所提出的五種權力來源最具代表性,他們將主要的權力來源分為:1.獎賞權(RewardPower):係以控制及對順從者之獎賞的能力。2.強制權(CoercivePower):係以控制及對不順從者實施懲罰的能力。如:口頭警告、降級、開除等。3.法職權(LegitmatePower):指獲自於正式職位所擁有之職權。4.參考權(ReferentPower):以一人對另一人的吸引力為基礎,可能基於親和力強或具特殊才能而受人尊敬。5.專家權(ExpertPower):係以一個人所表現的能力、專業知識為基礎。Raven&Kruglanski(1975)在上述五種權力外,加列了第六個權力來源:資訊權(InformationPower)─此種權力乃建立在擁有別人認為有價值的資訊上。本研究綜合上述各學者對權力來源的分類。對於權力來源的分類將綜合學者的看法而分類為:資源提供、知識、正式職權、決策制定與人際網路五項。2.2權力決策模式權力在決策制定的過程中扮演著影響決策選擇的重要角色,Pfeffer(1981)曾提出四種權力決策模式來說明,它們分別為:理性選擇模式(RationalChoiceModel),官僚模式(BureaucraticModel),決策過程模式(DecisionProcessModel),政治權力模式(PoliticalPowerModel)。以下針對此四種模式分別說明之:2.2.1理性選擇模式該模式假定組織皆有一個目標或一組一致性的目標。Friedland(1974)認為理性不能脫離一組目標而存在;目標必須調整到一致性,此時便會產生方案以供選擇。理性選擇模式提及行動或方案的選擇乃以達成目標函數中偏好或目標最高值之可能性為最佳方案。MarchandOlsen(1976)則認為在理性選擇中,決策與目標是有系統地相連結。因此,「理性是在特定的限制內,一致的且價值極大化的選擇(Allison,1971)。」2.2.2官僚模式官僚模式乃以「程序的理性」來代替實際的理性,根據過去已經適應且有效的程序或規則來做選擇,而不是以追求價值極大化為選擇的準則。由於決策存在於有限制的理性下,探索是有限制的,並且在滿意的方案找到後,探索即吳志正權力決策模式與績效之相關性研究—公民營企業之實證22停止。其中,對於不確定的評估也予以避免,而在相當短的時間內制定決策;在整個過程中,組織內大部分的行為都是由先前所建立的程序來決定。因此,決策被視為較不像是慎重的選擇而是較像根據標準行為模式運作所產生的結果(Allison,1971)。2.2.3決策過程模式該模式認為組織內存在於較少的理性,而有更多的隨機於組織功能運作中。March(1966)認為在決策過程模式中,權力對於系統中的行為或選擇的預測上沒有多大的份量。在此模式中,目標被視為意識活動的產物,在行動發生之後,用來解說行動或將其合理化。而行動本身被假定為是嗜好、習俗、或環境中其他個體影響力的結果。「垃圾桶模式」(GarbageCanModel)是決策過程模式中著名的一例。該模式的基本概念認為決策點便是機會,而組織成員扔進各種問題和解答,最終的決策乃是由隨機而決定的。March(1966)探索組織決策中機會所扮演的角色,並且認為垃圾桶模式乃代表著機會和亂數在選擇理論中正式的結合。2.3.4政治權力模式在政治權力模式中是無法透過控制方法(如:確保公平及標準化對待全體員工的規章、組織內部升遷等),而使自我利益的運作得以真正消除。如同Baldrige(1971)認為,此模式視組織為多元化,而且可分割為各種不同的利益群體,子單位和子文化。衝突在該模式中被認為是正常的或至少是慣常的。政治權力模式更進一步假定當偏好衝突時,不同社會個體的權力便決定了決策過程的結果。因此,權力成為該模式中的一種中介變數一組織內的利益群體,子單位或個人,誰掌握了最大的權力,將會從組織中得到最高的獎勵。因此,在政治權力模式中的決策參與者,就必須知道誰參與決策的制定,什麼決定這些參與者在問題上的立場,決定每個個體相對權力的因素,以及決策過程如何達成決策的;換言之,上述的任一因素有所改變時,皆能使得所預測的決策發生變數。以下就上述四種權力決策模型,依其目標偏好、權力和控制、決策過程、規則及規範等八種特性加以區分。2.3企業型態之分類曾仕強(1989)曾嘗試定義中國式管理為「中國式管理,是指合乎中國風土人情的管理,目的在使現代化的管理,在中國人的組織中,行之有效。」張逸民(1994)認為所謂的「中國式管理」應是「設法建立中國固有的,而獨特於西方的,嚴謹的管理理念或體系」。許士軍(1984)則認為有關中國管理理論之研究,主要有三種途徑:(一)典籍方法(二)個案研究(三)複驗研究,然而或偏向本位性之研究,或缺乏良好之架構,仍無法有完整之理論。中華管理學報第二卷第二期第19-41頁民國九十年23多位研究者,均曾建議嘗試發展中國式之理論架構,一方面不固守「本位主義,另一方面也不流於盲從。本文嘗試將中國式管理做一釐清,提出合於中國式管理之組織之型態,以探討其中權力之運用,基本上,較偏向於複驗性之研究。表1不同權力決策模式之比較構面理性模式官僚式模式決策過程模式政治權力模式偏好目標符合組織之內外目標有理由的一致模糊的符合社會參與者卻不一定符合組織權力及控制集權較不集權且依賴規則非常分權偏向利益群體決策的過程有次序的理性理性的過程及操作特別的無次序的,被利益群體所影響的規範最適化的規範依照傳統及慣例被區隔開且偶然的決策由市場權力決定,引起衝突資訊的應用廣泛及系統的被規範所降低隨意的選取使用資訊及策略的擁有決策由價值最大化決定由規則及原則決定與意圖無關由個人解決由利益群體談判重要原則效力及效能安定的公平的隨意的隨機的競爭及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