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共产党晋宁县二街小学党支部公推直选支部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草案)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条例》和《中共晋宁县委关于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中开展公推直选工作的意见》、《中共晋宁县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在教育系统乡镇中小学(单位)党总支(支部)进行公推直选的工作方案》(晋教党〔2011〕45号)的要求,特制定本选举办法。二、经县教育局党委同意,中国共产党晋宁县二街小学党支部委员会设委员3名。选举工作由中共晋宁县二街小学本届支部委员会主持并负责。三、晋宁县二街小学支部委员会委员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委员初步候选人经二街小学党支部党员公推大会推荐,并经县教育局党委审查及公示后,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候选人姓名按照姓氏笔画排列。四、支部委员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经二街小学党支部党员大会推荐并在县教育局党委审核的基础上,提出正式候选人4名,应选3名,差额1名(差额比例不低于20%)。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无效。五、选举在同一票箱投票,按实到会人数一人一票,请假或缺席的党员不得委托代投选票。六、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2-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候选人所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的半数始得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最后几名候选人得赞成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为当选。七、有选举权的党员,有权对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或弃权。赞成的在其姓名右方空格内画“○”,不赞成的在其姓名右方空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投不赞成票或弃权票者,可以另选他人。另选他人的,在候选人姓名下面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姓名右边的符号栏内画“○”。。八、选票一律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选票全部模糊不可辩认的,视为作废;部份书写模糊的,不可辨认的无效,可辨认的部份有效。九、选举设监票人2名、计票人2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1名;总计票人1人,计票人1名。监、计票人由本届支部委员会从不是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党员中推荐提名,提交大会通过。监、计票员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下,履行监、计票职责。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中共晋宁县二街小学本届支部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研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