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条件放宽的情形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收养条件放宽的情形核心内容:收养条件放宽的情形有三种,分别是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父母的弃婴和儿,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生父母的同意收养继子女。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具体介绍这三种情形。(一)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在这种情形下,收养条件可以不受以下限制:1、其生父母无特殊困难、有抚养能力的子女,亦可为被收养人;2、无特殊困难、有抚养能力的生父母,亦可为送养人;3、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不受收养人与被收养人间须有40周岁以上年龄差的限制;4、可以收养年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5、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二)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在这种情形下,收养条件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三)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生父母的同意收养继子女。在下列情形下,收养条件可以放宽:1、继子女的生父母即使无特殊困难,有抚养能力;2、继父或继母即使已有子女;欠缺抚养教育的能力;3、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不满30周岁;5、继子女即使是已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可以收养一名或数名。

1 / 2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