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民生须以群众满意为依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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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民生须以群众满意为依归民生问题,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必须把改善民生放在战略高度来看待、作为重点工作来推进,认真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把握改善民生的新要求当前,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既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动力,也对改善民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更新发展理念。发展的目的是为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因此,要在推进发展的实践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只有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发展才有动力和活力;只有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才能促进城乡居民消费能力增强和消费结构升级,进而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健康安全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对扩大政治参与、维护自身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的要求显著增强,对民主健全、科教进步、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生活殷实等方面的渴求更加强烈。这就要求我们自觉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使广大人民群众在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转变政府职能。政府职能的科学定位和顺利转变直接关系民生的改善。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不分,导致政府不能把主要精力集中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影响民生的改善。应加快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把为人民服务作为各级政府的神圣职责和全体公务员的行为准则,通过科学的机构设置、职能定位和资源配置,不断提高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简化办事程序,推行政务公开,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同时,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发挥其社会自治功能,促进公共服务社会化。改进工作作风。各级领导干部应树立“民生问题无小事”的观念,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把群众的呼声当作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当作第一任务,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置,把群众的满意当作第一标准;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多干群众急需和群众受益的事,多干打基础、利长远的事;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同时,注重改进工作方法,推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找准改善民生的关键点改善民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任重而道远,在实践中应注意把握好以下几点:既坚持政府主导,又引导全社会参与。改善民生,首先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强化政府在政策、规划、投入方面的职责,增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逐步解决人民群众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方面的问题。其次要建立和完善公共服务供给的社会参与机制,把那些适合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交给社会基层组织承担。第三要弘扬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鼓励全体公民参与慈善捐赠、社会捐助活动。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面对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一方面要尽最大努力,扎实解决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而又有可能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使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到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工作成效;另一方面,要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条件和承受能力,量力而行,决不能不顾实际能力提超前或过高的目标,更不能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既解决突出问题,又建立长效机制。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民群众对改善民生的需求日趋多样、标准不断提高,需要我们在改善民生方面作出长期不懈的努力。各级政府应从本地实际出发,在解决影响民生的突出问题上下功夫、花气力。与此同时,将富民、惠民、安民的政策措施加以规范化、制度化,努力形成惠及全体人民、保障困难群众和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切实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为改善民生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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