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三十年德育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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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第一阶段,社会主义教育历史性转折的阶段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到1982年中共十二大召开以前这一阶段,是社会主义教育历史性转折的阶段。中央在恢复学校德育工作和着手改革方面主要有以下一些指导。(一)正确估计和对待学生。(二)明确德育工作的方向和目标任务。(三)改革政治课和政治课教材。根据指示,小学四、五年级的政治课改为一至五年级的思想品德课,正式下发了该课程的教学大纲。中学则恢复了政治课,1980年提出初、高中开设《青少年修养》《社会发展简史》《法律常识》《政治经济学常识》和《辩证唯物主义常识》五门课的新课程设置,并编写出了相应的教学大纲和教材及教学参考书。(四)加强对学校德育工作的领导中国德育2008/7作者卓晴君单位:教育部老干部局,北京gototop第二阶段,社会主义教育全面改革与发展的阶段从1982年中共十二大召开至1992年中共十四大召开以前,是社会主义教育全面改革与发展的阶段。中共十二大确定了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郑重提出,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同时,一定要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中共十三大作出了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正确论断,并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基本路线。根据十二大和十三大的战略部署,经济体制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展开。在这一阶段,教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战略地位被确定。(一)进一步明确学校德育工作的指导思想1982年邓小平提出“搞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主要是使我们的各族人民都成为有理想、讲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人民”的论断。1985年他强调要“教育全国人民做到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1983年邓小平提出了“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战略指导方针。1985年5月中央发布了《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1986年9月中央颁布了《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上述论断、战略指导方针和《决定》及《决议》是这一阶段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总的指导方针和纲领性文件。(二)整体推进学校德育工作改革1988年6月,召开了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会议,这是一次动员全党和全社会关心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推动中小学德育工作整体改革的会议。之后,中央于1988年12月25日发出了《关于改革和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通知》。关于改革和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文件指出:“中小学德育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认真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循党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方针。”“要在继承和发扬好传统、好经验的基础上,适应不断发展的新情况,赋予德育具有时代气息的新内容和新方法”。强调“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从中小学教育工作的实际出发,从青少年儿童的实际出发”。(三)全面部署政治课改革1985年8月1日中央发出《关于改革学校思想品德和政治理论课程教学的通知》。这是改革开放后中央发出的第一个全面部署改革政治课的文件。该《通知》指出:从小学的思想品德课、中学的思想政治课到高等学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都必须进行认真的改革,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适应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经济政治的巨大发展变化,适应新时期青少年心理发展的具体情况,以及各方面改革的需要。《通知》分别对小学、初中、高中和大学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理论课程的主要内容和要求作了规定。在中学方面,1986年开始进行《公民》《社会发展简史》《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常识》《科学人生观》《经济常识》《政治常识》六门新课程的改革实验。到1991年,中学全部完成了新旧课程与教材的过渡。1992年秋季后这六门课程统称为思想政治课。(四)加强社会实践和劳动教育1988年中央《关于改革和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通知》在“实事求是地确定中小学德育工作的任务和内容”部分,除了指出要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民主和遵纪守法的教育、道德教育和良好心理品质的培养以外,专门写了一段劳动教育。《通知》指出:“认真培养学生的劳动观点、劳动习惯和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的精神,不仅是实现学校教育目标的重要方面,而且关系着我们民族的优良传统的发扬光大。要认真纠正当前一些学校忽视劳动教育的现象,从鼓励小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自我服务性劳动和家庭劳动开始,把劳动和劳动技术教育作为中小学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并进行考核。”(五)加强德育工作队伍建设这一阶段,中央的有关文件均强调,在学校教育工作中,要把“教书”和“育人”统一起来,全体教师和职工都要在不同的岗位上担负起育人的职责。同时,文件特别注意到对德育工作骨干队伍的培养。在中小学方面,班主任、思想品德课和政治课教师、共青团专职干部和少先队辅导员是德育工作中的骨干。国家出台了多项措施促进德育骨干队伍的发展,例如:为了促进班主任队伍的建设,早在1978年,就建立了授予“模范班主任”荣誉称号的制度;1979年,经国务院批准,实行中小学班主任岗位津贴制度;1988年还制定了中学班主任工作的暂行规定等文件。此外,鉴于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中央文件多次强调,全党全社会都应当关心青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要优化社会环境,要推动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要把德育工作的力量组织起来,形成科学的合力。在这方面尤其是中小学方面创造了许多经验,如成立家长委员会、社区教育委员会,建立校外辅导员队伍,开展军民、警民、厂校共建精神文明活动等。(六)加强和改善对德育工作的领导1988年中央《关于改革和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中小学校长对德育工作负有领导责任。校长不仅应当精通教学业务,而且应当具有正确的教育思想,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保证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执行。德育工作状况应作为考核校长工作成绩的重要依据。”从此,在中小学建立起校长负责德育工作的体制。在这个历史阶段,通过中央和国务院的有关文件指导,在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随着教育改革的全面启动,中小学和高等学校德育工作的方向进一步明确,学校德育工作的培养目标、内容、方式方法、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领导管理体制等方面的改革获得了整体推进。其中特别值得一提的是1988年8月国家教委发出了试行《小学德育纲要》和《中学德育大纲》(统称德育大纲)的通知。德育大纲的制定和发布,是建国以来的首次,改变了学校其他学科都有大纲,唯独德育没有大纲的局面。经过试行,这两个大纲分别于1993,1995年正式颁布。中国德育2008/7作者卓晴君单位:教育部老干部局,北京gototop第三阶段,社会主义教育深化改革与加速发展的阶段(一)学校德育工作地位得到再次提升1994年8月31日,中央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强调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的条件下,必须克服“一手硬,一手软”的状况,把学校德育工作放在重要地位,使德育工作更好地发挥对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和对学校工作的导向、动力、保证作用。1999年6月13日,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十五大精神,中央发布了《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了培养适应21世纪现代化建设需要的社会主义新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任务。为了更好地贯彻这个《决定》,中央于1999年6月召开了改革开放以后的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2000年12月14日,中央发出了《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坚持把学校德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的首要位置,树立育人为本的思想。从此,德育为首的提法便确定下来。2004年2月26日,中央发出了指导新时期中小学德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简称8号文件),并于当年召开了全国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会议,胡锦涛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8号文件和会议及讲话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对新世纪新阶段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做出了新的重要部署。明确了新时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再次强调,要“把德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的首要位置,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2004年8月26日,中央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简称16号文件)。(二)德育内容得到进一步充实1.加强了道德建设内容。自江泽民在2001年1月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提出“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的治国方略以后,中央把公民道德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来抓。当年9月,中央印发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纲要》提出了“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20字的基本道德规范;并指出,“提高公民道德素质,教育是基础”,“高尚品德必须从小开始培养,从娃娃抓起”。根据中央上述《纲要》精神,教育部党组于当年11月发出了《关于教育战线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通知》。为配合学校实施《纲要》,2002年2月,中宣部和教育部等6部委提出了实施《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并为此发出了通知。2.加强了民族精神培育内容。在中共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在五千多年的发展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必须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文化建设极为重要的任务,纳入国民教育全过程”。根据中共十六大和8号文件精神,2004年3月,中宣部和教育部制定并印发了《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实施纲要》,对在中小学开展此项教育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实施原则、主要内容、实施途径、保障措施等都提出了要求。为配合此项教育,中宣部和教育部等单位还先后对在少年儿童中开展“民族精神代代传”活动以及运用传统节日弘扬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提出了指导性意见。3.加强了法制教育内容。2002年10月,教育部、法部等四个单位联合发出了《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分别对大、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指导思想与目标、主要内容、基本要求、方法与途径、保障措施等作出了规定。在执行“五五”普法规划时,2007年7月,中宜部、教育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联合制定和印发了《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该《纲要》对中小学法制教育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主要务,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内容、实施途径和措施等,分别作了新的规定。4.加强了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2006年3月4日,胡锦涛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委员时,发表了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他在讲话中提出:在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里,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礼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为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部党组于当月专门发出《关于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精神切实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通知》。《通知》要求把此项教育引入课堂,与社会实践结合起来,与校园文化建设结合起来,与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因材施教、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并要求对此项教育切实加强领导,把工作抓实抓好。5.加强了心理健康教育。在20世纪90年代上半时期颁布、试行的中小学德育大纲和高等学校德育大纲都明确把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德育目标和内容。1999年中央在关于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提出要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以后,教育系统对此项教育更为重视起来。2002年教育部专门印发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目标与任务、主要内容、途径和方法、组织与实施,一一作了规定。教育部还组织编写了教师用书,并组织专家围绕大学新生适应性、人生困惑及应对、恋爱、人际交往、学习、择业、理想和人格等八方面编写了学生读本。除以上内容以外,中小学还增加了一些专题教育,如可持续发展和环境教育、毒品预防教育、预防爱滋病教育、反邪教和宗教渗透教育、安全教育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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