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保税区放射源、放射装置监督检查管理制度1.监督检查目的核技术因其自身的技术优势与高度的渗透性,已在工业、农业、医学、环保等诸多领域得到广泛应用。目前天津港保税区(天津空港经济区)涉及辐射的企业(含放射源和射线装置)10余家,随着区域发展,将会有更多涉及放射源、射线装置的企业进驻我区。核辐射危害具有特殊性,如管理措施不到位,管理疏忽将会给企业和社会留下辐射潜在危险隐患,威胁员工和公众的安全。因此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放射源被盗或失控,验证射线装置屏蔽防护的效能和管理是否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2.监督检查适用范围适用于Ⅰ类-Ⅴ类放射源、Ⅰ类-Ⅲ类射线装置(含医用和非医用)的生产、销售、使用单位的现场监督检查。3.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11条。(2)《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46、47、48、49条。(3)《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43条。(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39条。4.监督检查内容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基本信息、放射源/射线装置信息、辐射安全防护设施与运行情况、管理制度、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等,具体见监督检查表。监督检查表分固定式放射源使用场所监督检查表、射线装置监督检查表两种。5.监督检查意见核实上次检查意见的落实及改进情况,提出本次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附件1:固定式放射源使用场所监督检查表;附件2:射线装置监督检查表。附件1:固定式放射源使用场所调查表1.单位基本信息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电话:单位地址:联系人:电话:辐射安全许可证号:许可种类与范围:放射源信息(可另附页)装置名称放射源编码放射源核素分类放射源活度使用场所2.检查项目序号管理制度有无备注1个人剂量计报警仪使用管理制度2辐射安全管理规定3操作规程4涉源维护维修管理制度(包括机构、人员、维护维修内容与频度等)5放射源管理制度(使用、转让、返回或送贮)6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3.存在的主要问题填表人:填表日期:7辐射工作人员培训/再培训管理制度8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序号辐射安全防护有无备注1位置是否与环评一致2场所外电离辐射警示标志3放射源有固定可靠的安装方式4技防监控装置5个人剂量计6个人剂量报警仪序号法规执行情况有无备注1持证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是否进行了变更2是否有新建、改建、扩建使用设施或者场所3是否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4工作区域和环境辐射水平测量档案5个人剂量监测记录6放射源台账7转让审批和备案档案8增减放射源是否办理副本增减项9是否有废旧放射源返回或送贮10辐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培训/再培训档案附件2:射线装置监督调查表1.单位基本信息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电话:单位地址:联系人:电话:辐射安全许可证号:许可种类与范围:射线装置信息(可另附页)装置名称型号是否医用分类电流管电压2.检查项目序号辐射安全防护有无备注1电离辐射警示标志2与环评位置是否一致3机器工作状态指示4个人剂量计报警仪5个人剂量计序号管理制度1辐射安全管理规定2操作规程3监测方案4个人剂量计报警仪使用管理制度5辐射工作人员培训/再培训管理制度6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7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序号法规执行情况1持证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是否进行了变更2是否有新建、改建、扩建使用设施或者场所3是否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4工作区域和环境辐射水平测量档案5个人剂量监测记录6射线装置台账7射线装置销售台账8销售对象是否持证、是否在许可范围内9辐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培训/再培训档案3.存在的主要问题填表人:填表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