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书申请人:年月日乡建镇设政分府局意见年月日城镇建设股意见1、建筑朝向,坐朝西;2、主体建筑占地面积m2;面宽m,进深m;3、附属建筑占地面积m2;面宽m,进深m;4、准建层数层,建筑控制高度m;5、建筑面积m2;6、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m;7、建筑正负零与规划道路标高的高差值m。负责人:年月日建设局意见负责人:年月日负责人:年月日备注NO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表申报人:项目名称:申报时间:京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行政许可办理一次性告知书(建筑工程)许可事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受理机构京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受理地址小中路(南河大桥)联系电话7239176办理机构京山县建设局办理地址新市镇轻机大道联系电话7324882办理期限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资料齐全的,自受理行政许可之日起,一般项目20个工作日;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行政收费范围村镇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或需要改变原有土地使用性质的、或调整村镇建设用地的、或出让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庄和集镇建设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湖北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申报材料1、申请人身份合法证明书;2、申请表1份,申请书1份;3、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其附件、附图复印件2份(含1份DWG电子文件);4、取得依法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平面设计方案文件2份(含1份DWG电子文件);5、《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附图用地范围内原用地单位及个人同意使用土地协议原件1份;或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土地,提供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原件1份;6、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的文件(立项批文等)。基本程序申请——受理——审查——决定——核发证件许可证件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附件及附图。注: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2、所提供资料均使用A4、A3纸。(单位签章)年月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行政许可申请表(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申请类别新办补办变更延期申请项目情况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申请项目地址镇街路(村)号(组)申请项目性质新建扩建改建申请项目类别永久建筑临时建筑土地权属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土地使用出让合同□[合同号:]土地划拨批准文件□[批准文号:]土地使用通知单□[批准文号:]其它证明文件□[批准文号:]建筑工程内容建筑物名称结构类型层数高度(m)栋数底层建筑面积(m2)建筑总面积(m2)总造价(万元)地上地下补充说明:选址意见书编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建设单位(盖章)年月日申请书申请人:年月日规划管理股意见1、该宗地选在村(路)组(巷);2、该项目选定后周围环境影响3、用地面积m2,长m,宽m;4、用地界线东至西至南至北至5、距道(路)红线m;距道(路)红线m;负责人:年月日建设局意见负责人:年月日负责人:年月日备注附件一:NO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表申报人:项目名称:申报时间:京山县建设局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行政许可办理一次性告知书许可事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受理机构京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受理地址小中路(南河大桥)联系电话7239176办理机构京山县建设局办理地址新市镇轻机大道联系电话7324882办理期限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资料齐全的,自受理行政许可之日起,一般项目20个工作日;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行政收费范围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建设工程的选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申报材料1、申请人身份合法证明书;2、申请表1份,申请书1份;3、批准的建设项目建议书或其它有关计划文件复印件1份(提交原件核验);4、1/500或1/1000统一平面高程系统的实测地形图2份、DWG格式电子地图1份;其中一份地形图上应用红色铅笔标明选址意向用地范围及工程拟建规模、平面布局意向;5、属原址改、扩建的项目,须提交土地、房产权属证件复印件各1份(提交原件核验);6、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的文件(项目建议书等)。基本程序申请——受理——审查——批准——核发证件许可证件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附件及附图。注: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2、所提供资料均使用A4、A3纸。(单位签章)年月日《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行政许可申请表申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申请类别新办补办变更延期申请项目情况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投资类别政府投资项目□非政府投资项目□其它□土地来源新征用地拍卖土地自有土地(填写土地证号)其它方式取得的土地建设用地情况用地位置区街路(村)号(组)是否有名木古树有□无□现状用途为: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特殊用地□水域和其它用地□空中或地上、地下是否有市政设施或沟渠有□无□地面、地下是否有文物古迹有□无□建设意向净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地上地下建筑高度层数地上地下补充说明:建设单位(盖章)年月日申请书申请人:年月日乡建镇设政分府局意见年月日城镇建设股意见1、该宗地选在2、用地性质3、该项目选定后周围环境影响4、用地面积m2,长m,宽m;其中待征地面积m2,使用面积m2;5、用地界线东至西至南至北至负责人:年月日建设局意见负责人:年月日负责人:年月日备注NO村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表申请人:用地项目名称:申报时间:京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行政许可办理一次性告知书许可事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受理机构京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受理地址小中路(南河大桥)联系电话7239176办理机构京山县住建局办理地址新市镇轻机大道联系电话7324882办理期限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资料齐全的,自受理行政许可之日起,一般项目20个工作日;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行政收费范围村镇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或需要改变原有土地使用性质的、或调整村镇建设用地的、或出让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北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申报材料1、申请人身份合法证明书;2、申请表1份,申请书1份;3、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其附件、附图复印件2份(含1份DWG电子文件);4、取得依法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平面设计方案文件2份(含1份DWG电子文件);5、《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附图用地范围内原用地单位及个人同意使用土地协议原件1份;或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土地,提供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原件1份;6、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的文件(立项批文等)。基本程序申请——受理——审查——批准——核发证件许可证件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附件及附图。注: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2、所提供资料均使用A4、A3纸。(单位签章)年月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行政许可申请表建设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申请类别新办补办变更延期申请项目情况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申请项目地址镇街路(村)号(组)申请用地类别建设用地临时用地土地来源新征用地拍卖土地自有土地(填写土地证号)其它方式取得的土地申请用地规模用地面积补充说明:选址意见书编号建设单位(盖章)年月日申请书申请人:年月日规划管理股意见负责人:年月日建设局意见负责人:年月日负责人:年月日备注NO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表申报人:项目名称:申报时间:京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行政许可办理一次性告知书(市政工程)许可事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受理机构京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受理地址小中路(南河大桥)联系电话7239176办理机构京山县建设局办理地址新市镇轻机大道联系电话7324882办理期限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资料齐全的,自受理行政许可之日起,一般项目20个工作日;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行政收费范围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申报材料1、申请人身份合法证明书;2、申请表1份,申请书1份;3、有效的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文件(含宗地图)复印件1份(提交原件核验);4、1/500或1/1000统一平面高程系统的实测地形图2份、DWG格式电子地图1份;其中一份地形图上应用红色铅笔标明工程拟建规模、平面布局意向;5、审查通过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管线综合规划设计方案及市政工程施工图各1套(装订成册、A4纸大小);6、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的文件(工业项目要有批准的环评报告)。基本程序申请——受理——审查——批准——核发证件许可证件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附件及附图。注: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2、所提供资料均使用A4、A3纸。(单位签章)年月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行政许可申请表(市政工程)建设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申请类别新办补办变更延期申请项目情况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申请项目地址区街路(村)号(组)申请项目性质新建扩建改建申请项目类别永久建筑临时建筑建筑工程内容工程名称线径管径建设方式起点止点建筑规模(m2)总造价(造价)地上地下补充说明:选址意见书编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建设单位(盖章)年月日申请书申请人:年月日规划管理股意见1、该宗地选在2、用地性质3、该项目选定后周围环境影响4、用地面积m2,长m,宽m;其中待征地面积m2,使用面积m2;5、用地界线东至西至南至北至负责人:年月日建设局意见负责人:年月日负责人:年月日备注附件二:NO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表申请人:用地项目名称:申报时间:京山县建设局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行政许可办理一次性告知书许可事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受理机构京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受理地址小中路(南河大桥)联系电话7239176办理机构京山县建设局办理地址新市镇轻机大道联系电话7324882办理期限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资料齐全的,自受理行政许可之日起,一般项目20个工作日;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行政收费范围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或需要改变原有土地使用性质的、或调整城市建设用地的、或出让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申报材料1、申请人身份合法证明书;2、申请表1份,申请书1份;3、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其附件、附图复印件2份(含1份DWG电子文件);4、取得依法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平面设计方案文件2份(含1份DWG电子文件);5、《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附图用地范围内原用地单位及个人同意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