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与历史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为了适应学校教学应用型大学的转型发展,推进我院精英化人才培养模式的形成,充分发挥专业教师在大学生学业发展过程中的指导、教育和管理作用,促进学生成人成才,现立足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思想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坚持专业成长与实践成才相结合,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坚持共性教育与个性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广大教师教书育人作用,依托“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文化育人品牌和“大学生党建创新基地”,逐步构建起以“学科专业活动+”为核心内容的团学工作体系,形成教学团学一体化育人新常态;同时促进教师转型发展,实现师生共同成长。二、成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吴明永邱有华副组长:邓清华谭清宣胡建华成员:刘旭东林琳史锦荣王文涛田华银王晓辉徐志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林琳办公室成员:史锦荣王文涛及学生会主席、学习部干部、班级导师联络员三、本科生导师制类别、配备情况(一)本科生导师制类别本科生导师分为两个类别,即班导师及项目导师。(二)本科生导师配置情况1、班导师配备班导师配备原则上一班一导师,一师导一班,特殊情况可以一师导两班。“班”和“导师”均可多样构成,班可以是行政班,也可以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在行政班的基础上组建兴趣班或特长班如“青年马克思主义培养工程学员培训班”;导师以专业专任教师为主,也可以是机关部门、科研机构的教学科研骨干人员。我院在本科生导师配备工作上采取循序渐进的原则,先在一、二年级试点,逐步推进。2、项目导师配备项目导师配备以竞赛项目为单元配置原则上一项目一导师,根据学科专业活动项目需要,不同学科、不同专业的导师可协同指导,班导师可以加入某些项目的导师团队。导师团队的指导对象是参加该项目的所有学生,可跨班、跨专业,甚至跨学科。导师团队对项目参加学生的指导要做到全覆盖,实现每个班的每个学生都能够受到导师团队的指导。四、导师的选聘条件、方式及时间(一)导师的选聘条件治学严谨、为人师表、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及服务奉献意识,熟悉班级管理规律,教育规律,关心学生成长成才;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较高的学术理论水平、科技创新能力,原则上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专业教学工作两年以上。(二)导师的选聘方式1、实行导师自荐、学生推荐、专业负责人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班导师及项目导师候选人。班导师、项目导师可以兼任。2、学院本科生导师工作领导小组对候选人情况进行综合评判,择优聘任导师。3、导师一经聘任即时履行工作职责,接受领导小组的工作领导、管理及接受领导小组、班级学生的监督。为确保导学连续性及实效,班导师任期为四年,保持相对稳定性,无特殊情况个人不得中止导师工作。项目导师在项目实施期间无特殊情况,个人不得中止导师工作。(三)导师的选聘时间1、班导师班导师在每一届新生入校前完成报名、评选、聘任工作,在新生入校后就能到班级开展工作。2、项目导师在学生各类学科项目组织动员时,领导小组成员一并向专业教师宣传动员,待学生团队组建后,按照学生团队项目数配备导师到位。五、导师的工作职责(一)创新实践能力培养方面导师以学科专业活动指导为主,对学生的专业成长、实践成才进行全程指导,提高学生创新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指导学生参与挑战杯、科研立项、创新训练、学科竞赛等科技活动;鼓励导师将自己主持或参与的课题介绍给学生,让学有余力的学生参与导师的课题研究,同时,鼓励和指导学生积极参加专业实践,提升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二)学业规划方面导师通过学科专业活动,帮助学生进一步认识专业课程学习特点和专业能力矩阵要求,分段分类给予学生专业知识学习、专业能力提升、综合素质培养等方面的方法和路径指导。并及时在学生中开展专业教育、榜样教育、学业警示教育等教育活动,指导班团组织持续开展优良学风创建活动。指导学生立足自身实际制定好学业规划,并有效指导督促学生实施规划;根据学生的学习基础和个性特点,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选择专业发展目标,制定中长期学习计划,指导学生逐步实施学业规划和学习计划,帮助学生的个性化发展;指导学生专业学习,引导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和技能,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介绍专业方面的最新动态、学科理论和实务的新变化,帮助学生完善符合自身特点的较完整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结构体系;关心和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帮助他们寻找努力方向,激发学习动力,提出改进措施。(三)就业指导方面导师要结合学生个体特点和行业人才需求状况,引导学生端正就业观念,加强学生的就业指导,帮助学生正确定位、调整心态,为择业就业做好思想准备,导师充分利用自身优势、资源和社会关系,向用人单位积极推荐优秀毕业生,积极为学生拓展就业渠道,提高就业率。同时,以学科专业活动为依托,发现和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培育和强化学生的创业意识,鼓励和支持学生大胆创新,勇敢创业,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创新创业项目竞赛,提高创新创业能力,以创业带动就业。针对学生辅修第二学位、研究生考试、职业资格证书等给予引导鼓励和专业指导,引导学生树立考研的目标,做好考研的动员与指导工作,加强专业知识的辅导,有效提高所指导班级的考研报考率和考研录取率。(四)专业思想教育方面导师通过学科专业活动,利用思想交流和实践交流机会,遵照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总体要求,适时进行遵章守纪教育引导,增强学生规则意识、纪律意识和契约精神。一名导师对接一个班级,每学年应制定导师工作计划,经常性地深入班级,加强与学生的交流,制定导师工作计划,建立班级学生学业档案;做好学生的专业思想教育,引导学生热爱所学专业,将专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课程设置以及就业去向等内容对学生进行专题教育,帮助学生了解专业的培养规格和要求,培养学生增强专业学习兴趣与专业自信心,提高专业认同感。做好学籍管理规定的解读,指导学生选课、合理安排学习进程,督促学生完成相应学分及过级考试,顺利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六、导师的工作要求(一)熟悉自己的工作职责,结合自己、班级或学生团队的实际情况规划好导师的工作内容、节奏,确保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反思。(二)工作中加强与党总支书记、年级辅导员的联系沟通,做到信息及时交互,互通有无,便于更好地推动工作。(三)多途径多频次与班级或团队接触,对其施加积极引导。班导师每学期定期集中指导至少4次,每学年不少于8次;分散指导根据具体情况实施,平均每两周至少1学时,每学年指导不少于20学时。项目导师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四)导师在工作过程中,注意加强工作的记载,及时填写《政治与历史学院本科生导师工作日志》。七、导师的考核评价(一)导师考核由学生评价、指导情况检查和学院评价三部分构成,考核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其中优秀比例不高于20%。学院设立优秀导师称号,对工作表现突出、成效显著、考核为优的导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并与绩效分配方案挂钩,学院根据每学期导师的考核结果汇总,择其更优秀者,每两年一次推荐到学校,学校每两年评选一次优秀导师,并给予表彰,在晋升职务或职称时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考核不合格的,并取消导师资格。对不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导师资格,并与个人年度考核挂钩,同时减少或取消导师工作津贴。(二)导师工作计入教师工作量,导师考核合格及以上者,学院给予一定的工作津贴。学校对本科生导师制设立专项经费,我校本科生导师制专项经费={30元×本科生导师制覆盖学生人数+学校专项经费×25%×(二级学院学科专业活动项目数/全校学科专业活动项目数)+学校专项经费×25%×(二级学院市级以上竞赛项目获奖数/全校市级以上竞赛项目获奖数)}×学生满意度,其中竞赛项目包括学科竞赛、创新创业项目竞赛、挑战杯竞赛和学生科研立项(以类为单位统计)等与学科专业相关的竞赛活动,学科专业活动项目和竞赛项目均以教务处、团委、招生就业处等部门认定为准。在学校津贴的基础上,学院会安排部分绩效资金对导师工作津贴进行必要补充。八、组织管理(一)加强领导。学院党政齐抓共管,教学-团学一体化,定期召开党政联席专题会,全面领导导师制工作的开展,进行过程监控,解决实际问题。(二)完善配套工作机制。本科生导师制、项目导师制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相应配套工作机制的完善,以进一步明确导师权益、责任、利益,加强导师的管理,同时规范班级与导师互动体系,以确保导师制的顺利实施,保障工作的成效。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附件1:政治与历史学院本科生导师申请表附件2:政治与历史学院班导师工作日志附件3:政治与历史学院班导师考核表政治与历史学院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