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权力的界定权力:主体基于特定资源的支配而使相对人服从,并使相对人的不服从丧失正当性的作用力。第一,权力是一种社会关系,是主体对相对人的作用力。第二,权力并不以相对人在精神上的认同为满足甚至无意于此,而是迫使相对人服从为目标,在直观上是对相对人的行为控制。第三,权力源于主体对特定资源的支配。第四,权力通过相对人的行为控制以避免不同的行为人各行其是从而使社会有序1.1.1相关概念厘定权力、暴力与权威权力与权威共同点,要求服从,具有支配性质。权威不是某些具体的或组织之间的社会关系,是一种正当性,权威告诉人们什么是对、什么错。宗教信仰、风俗习惯、历史传统都是权威的表现形式。对权威的服从,基于对宗教、习俗和传统在心灵中的敬畏和膜拜。权力与权威的区别(1)对权威的服从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对权力的服从是相对的、有条件的。(2)权威通常是不可变更的,朝令夕改、变动不居就无权威可言;权力则要基于具体情势,不断地进行资源的重新分化组合,以达到最佳的均衡。权力一旦僵化,就会走向极端,对权力双方都产生威胁。(3)权威的服从不靠强制和武力威胁,权力则要以武力为后盾。权力与暴力二者都具有强制性,都对被支配者的自由意志构成威胁和压制。权力需要以暴力作后盾,谁垄断了暴力,谁就占优势。区别:(1)权力是发生在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社会关系,无论如何运作,都要以社会关系的建立和维持为基本要求,但暴力相反,它以彻底摧毁社会关系报目的,总是企图从肉体上折磨或消灭对方。(屠杀犹太人,;七擒孟获)权力与暴力(2)权力是一种制度化的支配关系,这种制度化依赖于对权威的运用,争取被支配者的认同。暴力则与权威无关,也不需要认同,暴力的基础是身体、技术、武器和设备等工具。(3)权力是相对稳定和持久的,且最终要形成一定的秩序。暴力相反,特征-即时的打击(正当防卫也是如此),暴力要打破秩序,单靠暴力不可能建立秩序,迷信暴力只能建立朝不保夕的暴政。国家权力、政治权力和公共权力国家权力是一个国家共同体中作为统治组织的国家所掌控和行使的以暴力为后盾,以合法性为基础的政治权力和公共权力。国家权力公共权力权力属于社会公众姓公不姓私涉及公共事物,公共领域。公共权威的化身政治权力以暴力为军事后盾以税收为财政支配性、强制性不能完全诉诸暴力要获得合法性、正当性具有权威性政治权力与政治相关的权力意识形态权力(借助宗教、文化、传统等存在于各种制度中;各种主义,一个集团的意识形态)军事权力法律权力(立法、司法)行政权力(对社会管制和治理等)财税权一方面,政府汲取税收资源涉及的是财政收入的政治;另一方面,政府分配财政资源涉及的是财政支出的政治。2无处不在的税许多人都没有去税务局交过税,但每个人都交过税。比如:早餐卖一袋牛奶一个面包,花了5元钱。其中就有0.85元的增值税。买一袋盐2元,含0.29元增值税和0.03元城建税。买一瓶啤酒3元,含0.44元增值税,0.06元城建税,0.12元消费税。去餐厅吃饭,餐费中含有5.5%的营业税、城建税等。我国实行的是价内税,就是把税打到价格里去。我们在商场里看到的价格是含税价。无处不在的税那么我什么也不买,把钱存进银行吃利息。但要交20%利息税。我国的税收构成是: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56.3%,所得税26%,其他税17.7%。无处不在的税财政部的财政收入超过95%来自税收。2009年福布斯对65个国家和地区调查了税负痛苦指数。中国是159,排名第二。法国是第一。税收的来源是经济增长。经济增长8.5%,税收增长20几%。税收是超常增长。是以牺牲税负为代价的。流通税的增长造成了零售价格的增长。1.12政治的“权力说”和“国家说”政治以国家权力为轴心,政治家们提出了两种互相关联的政治观,形成了界定政治的“权力说”和“国家说”国家说政治以国家权力出发,以国家权力、国家政权或者以作为统治系统的国家为视角来界定政治,即国家政权或国家统治系统的建立、争夺、控制和运作的活动过程。政治就是国事。(立国与治国)1.3政治的功能从纵向维度¡ª¡ª统治与支配维度看,政治首要功能是确立统治关系,进行政治统治,以确保被统治者对统治者的服从、支持。具体内容:国家统治组织对社会大众的支配、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对公共资源于公共财政的分配等。典型:支配论、管理论和分配论。从横向维度¡ª¡ª对话与治理维度看,政治是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及公民团体与政党、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之间,围绕公共权力的运作,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公共事务的管理等而展开的活动或过程(强调平等对话、协商治理)。典型:公民政治观、治理纵向维度¡ª¡ª支配论政治是国家统治组织或政府对民众的统治、支配、领导活动。韦伯《政治作为一种伟业》如果没有权力支配,没有为了追求支配权力引发的一切现象(如竞选、政变、革命、卡位、谋略、斗争),那就等于没有政治。纵向维度¡ª¡ª分配论权威性分配:一方面,进行分配活动的主体是享有权力和权威的国家统治机关;另一方面,国家统治机关作出的分配对社会成员具有权威性。横向维度¡ª¡ª治理治理的基本含义英语中的治理(governance),原意是控制、引导和操纵。长期以来它与统治(goverment)交叉使用,主要用于与国家的公共事务相关的管理活动和政治活动中。治理的基本含义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学术界对治理(governance)作出了许多新的界定和解释。治理理论的创始人詹姆斯·罗西瑙在代表作《没有政府的治理》中指出:与统治不同,治理指的是一种由共同的目标支持的活动,这些管理活动的主体未必是政府,也无须依靠国家的强制力量来实现。治理既包括政府机制,也包括非正式的、非政府的机制。治理的基本含义全球治理委员会在《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的研究报告中对治理作出了如下界定: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这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以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制度安排。治理的基本含义全球治理委员会认为治理有四个特征:31.治理不是一整套规则,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2.治理过程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3.治理既涉及公共部门,也包括私人部门;4.治理不是一种正式的制度,而是持续的互动。统治、治理与善治统治与治理相同点:治理作为一种政治管理过程,也像政府统治一样需要权威和权力,最终目的也是为了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不同点:1.管理的主体不同。统治是政府垄断公共事务管理的活动。治理是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共同处理公共事务的活动。2.管理的客体不同。治理的对象多,范围广。小到一个具体组织,大到一个国家,甚至是整个世界,都可以是治理理论应用的范围。统治、治理与善治3.管理的机制不同。统治的权力运行方向总是自上而下的,对社会公共事务实行单向度的管理。治理的权力运作向度由单一的官僚制所设计的自上而下转向自组织网络式的多元互动的模式。在治理过程中,它所依靠的是合作网络的一种权威,而不单是政府和公共组织的权威。统治的基础是控制,治理的基础是信任。统治、治理与善治4.管理的手段不同。统治的手段主要是强制性方式。治理则开发出了新的管理工具,如合同外包等。5.管理的重点不同。统治以满足统治阶级整体利益为出发点,强调国家的作用。治理以满足公民的需求为出发点,强调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市场、私域与公域的合作。治理与善治治理与善治善治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它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一种新颖关系,是两者的最佳状态。善治有赖于公民自愿的合作和对权威的自觉认同,没有公民的积极参与和合作,至多只有善政,而不会有善治。从全社会的范围看,善治离不开政府,但更离不开公民。从某个小范围的社群来看,可以没有政府统治,但却不能没有公共管理。善治六要素1.合法性(legitimacy)。它指的是社会秩序和权威被自觉认可和服从的性质和状态。它与法律规范没有直接的关系,从法律的角度看是合法的东西,并不必然具有合法性。反之,具有合法性的东西,也不见得一定符合法律的条文。只有那些被一定范围内的人们内心所体认的权威和秩序,才具有政治学中所说的合法性。合法性越大,善治的程度便越高。2.透明性(transparency)。它指的是政治信息的公开性。每一个公民都有权获得与自己的利益相关的政府政策的信息,包括立法活动、政策制定、法律条款、政策实施、行政预算、公共开支以及其他有关的政治信息。透明性要求上述这些政治信息能够及时通过各种传媒为公民所知,以便公民能够有效地参与公共决策过程,并且对公共管理过程实施有效的监督。透明程度愈高,善治的程度也愈高。3.责任性(accountability)。它指的是人们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在公共管理中,它特别地指与某一特定职位或机构相连的职责及相应的义务。公众,尤其是公职人员和管理机构的责任性越大,表明善治的程度越高。4.法治性(ruleoflaw)。法治是善治的基本要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对法律的充分尊重,没有建立在法律之上的社会秩序,就没有善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政府亦然。5.回应性(responsiveness)。公共管理人员和管理机构必须对公民的要求作出及时的和负责的反应。在必要时还应当定期地、主动地向公民征询意见、解释政策和回答问题。回应程度越高,善治的程度也就越高。6.有效性(effectiveness)。这主要指管理的效率。它有两方面的基本意义,一是管理机构设置合理,管理程序科学,管理活动灵活;二是最大限度地降低管理成本。善治程度越高,管理的有效性也就越高。“善治”的精神1、自愿(主体参与的平等-自愿的认同与参与、政府的有限性)2、一致同意(公正的规则必须是一致同意的)3、责任性(人员和机构承担与职位和机构相连的职责和义务)44、公开性或透明性(有权获得与自己利益相关的政府政策的信息)帕累托效率治理理论在中国的历史局限性1.理论必须与现实相结合才能产生作用。首先,我国的政府角色错位和观念滞后。没有实现从“划桨”到“掌舵”的职能转变,全能政府色彩很浓,服务意识淡薄。官本位思想严重,习惯于自上而下的集权方式,较少采取合作、互动的方式。在公共政策的制定上缺少透明性和回应性,责任不明,法律和其他监督体制很难对其产生有效的制约,特别是自由裁量权的过大甚至乱用,等等。2.民间组织对政府的依赖性较强,政治参与意识和能力较弱。我国的民间组织实质是一种政府主导下的准政府组织,这种组织无法真正实现与政府之间的平等合作或博弈,更不用说实现一种没有政府统治的治理。3.传统政治文化的影响依然存在。中国传统社会中的政治文化属于一种依附型的政治文化,公民普遍存在官本位思想,习惯于政府为其做主,即使在其利益受到损害的时候,他们较多地采取忍让的态度。在这种政治文化的影响下,公民无法真正实现自己的权利,也就更谈不上积极的参政议政,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公民这一基本条件,就无法形成公民社会,而所谓的治理也就只能是空中楼阁。中国走向善治的路径选择1、政府方面。要实现由无限政府向有限政府、由官本位思想向顾客服务思想、由人治向法治的三个转变,特别是要树立权力公共性的观念。尤为关键的一点是政府要转变以自我为中心的官本位,积极与各种市民组织交流合作,实现一种良性的互动,从而符合“合法性、透明性、责任性、法制性、回应性、有效性”的善治特点。2、公民和民间组织方面。营造一种参与型的政治文化,培植和完善独立性强的公民组织。完善社会的自治组织结构,提高社会的自治与自律能力,建立政府与社会的相互信赖、相互协作的互动关系。这是民间走向善治的必经途径。3、发挥党组织和人大、政协的整合、启蒙作用。党要实现角色和职能的转变,从行政主体的二元结构中撤除,专门从事对政府权力的控制、监督和调节。人大是我国的权力机关,既要整合民意,又要监督政府。政协发挥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1.4政治活动的方式理性的辩论、对话、谈判等。亚里士多德《政治学》:政治乃是理性言说的活动。英国伯纳德﹒克里克《为政治辩护》:政治是这样一种活动,它根据不同利益集团对整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