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杭州市高校毕业生创业手册杭州——创业者的天堂杭州是浙江省省会,全国重点风景旅游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下辖8个区、5个县(市),全市总面积1.66万平方公里,人口672.35万人。杭州拥有距今8000年的跨湖桥文化和距今5000年的良渚文化,吴越国和南宋先后定都于此,为中国七大古都之一。自古以来杭州以鱼米之乡、丝绸之府、茶叶之都闻名天下,“淡妆浓抹总相宜”的西湖,使其享有“人间天堂”之美誉。杭州的经济总量连续多年居全国省会城市第二位、副省级城市第三位、大中城市第八位,城市综合实力在国内同类城市中名列前茅。杭州相继获得联合国人居奖、国际花园城市、中国最佳旅游城市等10多项世界级、国家级荣誉,已连续两年被评为“中国城市总体投资环境最佳城市”第一名,连续四年被评为“中国大陆最佳商业城市排行榜”第一名。一流的环境吸引一流的人才,一流的人才创造一流的业绩。今天的杭州正倾力建设覆盖城乡、全民共享的“生活品质之城”,重点打造“国际旅游休闲中心”、“全国文化创意产业中心”、“长三角先进制造业中心”、“长三角现代服务业中心”、“全省经济文化科教中心”、“长三角综合交通物流中心”、“长三角创新创业中心”,全面提升杭州的经济、文化、政治、社会、环境生活品质,使“人间天堂”又成为“人才天堂”、“创业天堂”,为大学生来杭创业、实现自身价值提供广阔的舞台。2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毕业在杭自主创业的,需进行企业注册和税务登记,对来我市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创业资助、落户、人事代理等多项优惠政策扶持。一、相关政策创业资助和扶持创业资助资金种类有商业贷款贴息和项目无偿资助两种。商业贷款贴息最高申请额度为1万元,项目无偿资助分2万、5万、8万和10万元四个资助额度。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大学生可以选择其中一种资助方式提出申请。此外,杭州市政府专门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积极鼓励国内外创投企业在杭州发展。对大学生来杭注册设立并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业,会得到相关部门向创业投资企业的积极推荐。一旦获得创业投资企业投资的创业企业,即可获得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跟进投资。免收行政事业性费在杭自主创业普通高校应届本专科毕业生毕业两年内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人事代理各级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提供两年免费人事代理服务。二、企业设立相关手续(一)企业工商注册登记自主创业,要进行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其办理程序为:1、核实名称。先到工商局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核实名称后,领取各种表格并准备所需材料[主要有章程、股东决议、房产证明(营业用房)、3验资证明等]后申请企业注册。2、审查材料。工商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准予设立并一定时间内发《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可以通过直接到工商部门办公场所、邮寄和电子邮件三种方式申请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具体的申请材料和办理程序可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信息网()进行查询,或通过杭州市工商局咨询电话(86439936,86439937)进行咨询。(二)税务登记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后,还要进行税务登记,一般需要提供的材料有:1、《税务登记表》;2、批准成立的文件或合同原件和复印件;3、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4、自有房提供房产证、租用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5、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6、《土地证》原件、复印件;7、《车船行驶证》原件、复印件。纳税人提交资料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理税务登记。可以登陆杭州财税网()查询具体所需要提交的材料,也可以向杭州地税“12366”语音特服系统进行咨询。三、创业资助资金申请程序(一)创业资助对象及条件创业资金的资助对象为已在杭州市区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从事生产经营项目为当年度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非禁止、非限制发展类项目。具体为以下三类:41、本市[含所辖区、县(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毕业后两年内(以工商部门名称预登记为准,但不包括名称预登记六个月延期,下同)以本人名义在市区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2)在校期间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行为。2、外地生源在杭高校毕业生,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毕业后两年内以本人名义在市区创办企业;(2)所创办企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或研发项目,或从事文化创意类项目;(3)在校期间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行为。3、外地生源非在杭高校毕业生,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毕业学校为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2)本科及以上学历;(3)毕业后两年内在市区注册公司制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4)所创办企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或研发项目,或从事文化创意类项目;(5)在校期间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行为。4、在杭州高校的在校生从事创业孵化项目符合条件的也可申请资助资金(二)创业资助申请材料在提出申请创业资助时,你要准备好以下申请材料:1、《杭州市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资金申请表》;2、身份、户籍、学历、工商注册(登记)证明;3、由毕业学校出具的在校期间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行为的证明;4、申请商业贷款贴息的须提供贷款合同;5、申请项目无偿资助的须提供:(1)商业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报告;(2)相关支出的合同和凭证。5(三)商业贷款贴息操作程序1、受理。你首先要向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或所属区人事局提出申请(创办市属企业的向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申请,创办区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向所属区人事局申请,下同);2、审核。你的申请被受理后要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3、公示。对你审核通过后的申请要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4、核准。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市人事局会给你发放核准通知书;5、拨付。根据核准通知书和你提供的商业贷款付息凭证,市财政局对商业贷款贴息实行定期拨付。(四)项目无偿资助操作程序1、受理。你首先要向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或所属区人事局提出申请;2、审核。你的申请被受理后要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3、评审。对于你的申请会定期进行评审;4、公示。对你审核通过后的申请要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5、核准。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市人事局会给你发放核准通知书;6、拨付。根据核准通知书,市财政局对项目资助资金实行定期拨付。四、落户手续在杭自主创办企业且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落户杭州。具体需要提供材料有: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户籍证明或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为杭州市);3、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4、税务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同意落户证明。五、政策链接《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人员创业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146号)、《杭州市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6资金实施办法(试行)》(杭人才〔2007〕370号、杭财教〔2007〕799号)、《杭州市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资金实施办法(试行)操作细则》(杭人才〔2007〕469号、杭财教〔2007〕1112号)相关文件与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可在杭州人事人才网()、杭州人才网()和杭州毕业生就业网()上查询,杭州市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资金申请表也可在上述三个网站下载。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创业资助申请受理窗口设在杭州人才市场三楼301室(杭州市体育场路335号)。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物价局《关于对下岗失业人员和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实行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杭财综〔2006〕452号)六、联系方式操作事宜咨询电话,杭州市人事局人才流动开发处:85066393;资金资助事宜咨询电话,杭州市财政局文教处:87820037;申请受理咨询电话,杭州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85165796;7就业一、相关政策1、毕业研究生可以“先落户后就业”。2、普通高校本科及专科(含高职)应届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的,可以办理接收落户手续。3、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其他高等教育学历考试毕业生的应届本专科毕业生,其就业落户按市人事局等六部门《转发关于做好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其它高等教育学历考试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杭人字[2000]第290号)的规定办理,在杭落户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取得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及其他高等教育学历考试毕业证书的浙江籍非在职本专科毕业生。(2)符合进杭就业条件并在杭落实就业单位。4、杭州市区生源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将人事档案委托市人才开发中心管理,两年内免交人事档案管理费。5、师范类毕业生可以跨地区、跨教育系统就业,并实行与非师范类毕业生同等的就业政策。二、毕业生就业流程(一)双向选择可通过毕业生就业招聘会、校园招聘会等各类人才招聘会或人才网站、报刊等媒体、亲友等渠道获取用人单位信息,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双向选择签订协议学校派遣就业报到落户8(二)网上办理就业接收手续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签订就业协议后,须通过杭州市毕业生就业网办理网上协议鉴证手续,办理程序如下:◇毕业生进入“杭州毕业生就业网”()进行毕业生注册,设置申报密码和修改密码。◇身份证号码和申报密码提交就业单位,单位通过网上办理签约报批手续。◇毕业生以身份证号码为用户名、修改密码为口令进入杭州毕业生就业网可查看单位报批情况。◇凭签订好的《就业协议书》到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开具《杭州市毕业生就业接收函》,反馈给学校,作为学校派遣依据。(三)报到学校凭《就业协议书》和《杭州市毕业生接收函》,开具《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毕业生在规定期限内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毕业证书到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报到证》转签手续,接转人事关系和党组织关系;凭转签的《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报到,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其中,区(或开发区)所属单位就业的毕业生,直接到到区(或开发区)人才中心开具接收函,办理报到手续)。(四)人事代理人事代理是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为用人单位或个人提供人才人事方面的专业化管理和社会化服务。单位代理:各种所有制性质的企事业单位、民办科研机构、外地驻杭办事处、分公司以及其他无主管部门的单位,可凭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注册证复印件、外地企业驻杭办事处注册证复印件)、单位组织机构代码9证复印件等材料到市人才开发中心办理。联系电话:85062681。个人代理:毕业生在杭落实就业单位,但该单位无上级主管部门且因各种原因尚未办理人事代理的,可凭已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和单位同意其以个人名义委托人才中心管理档案的书面证明办理个人人事代理。联系电话:85165506。接转组织关系:办理了人事代理手续,人事档案挂靠在市人才中心,就业单位无党组织的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入市人才中心杭州市流动人员党委。手续是:党员转入组织关系须持按规定开出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市人才中心办理档案委托管理手续后,直接到人才中心流动党员管理窗口(杭州人才市场二楼办事大厅)办理转入手续;介绍信的受函单位应写“杭州市委组织部”或“杭州市直机关党工委”;转入组织关系时需填写《党员基本情况表》。联系电话:85102559。(五)落户毕业生凭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证明和报到证等材料到拟落户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人事关系委托市人才中心代理的,可将户籍挂靠在该中心。1、应届毕业生办理落户须提供材料(1)毕业研究生①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户口迁移证原件(迁往地址为杭州市);⑤同意落户证明(投亲靠友的需出具亲友家的户口簿)。(2)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毕业生①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0②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户口迁移证原件(迁往地址为杭州市);④同意落户证明;⑤经劳动(人事)部门鉴证的一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⑥社会保险服务局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缴纳养老保险情况证明(养老保险缴纳清单)。(3)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