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子信息学院学科:电子科学与技术代码:080900一、培养目标本学科培养从事电子科学与技术领域及相关领域的理论研究、实际开发与设计等方面的人才,掌握电子科学与技术领域及相关领域的基本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最新进展和研究动态,具备开展具有较高学术意义或实用价值的科研工作,并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和成果。掌握一门外语。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及独立从事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二、专业设置及研究方向1.物理电子学(二级学科代码:080901)研究方向:①薄膜电子学与器件②射频电子器件③新型电子材料与器件④磁电子学与器件⑤光电集成及检测技术。2.电路与系统(二级学科代码:080902)研究方向:①集成电路设计及EDA技术②新型电子器件设计及应用系统③电子系统集成技术及应用④光电信息处理系统⑤射频电路设计与应用⑥非线性电路与应用⑦嵌入式系统应用⑧智能信息处理系统⑨物联网技术与应用。3.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二级学科代码:080903)研究方向:①ASIC及系统集成电路设计②射频集成电路设计及应用③电子信息材料与器件④抗电磁干扰技术⑤RFM/NEMS及集成新技术。4.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二级学科代码:080904)研究方向:①天线理论与技术②微波技术与微波通信③电磁散射与电波传播④微波声学与MEMS⑤移动通信与无线接入。2三、学习年限本学科学制为2.5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1年,学术型硕士参加科研、撰写学位论文和论文答辩的时间为1.5年。四、培养方式与原则1、学习各环节的设置与安排及学分要求(1)课程学习时间为2学期。课程设置由学位课、非学位课和必修环节组成。学位课包括公共学位课、专业基础学位课、专业必修学位课三类;非学位课包括专业选修课和全校公共选修课两类。硕士研究生在课程学习阶段至少应修满28学分,其中学位课17学分,非学位课8学分,必修环节3学分,但一般不超过33学分。(2)本学科允许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跨学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数学,统计学)选修专业基础学位课、专业必修学位课、专业选修课,所修学分可以计算作本学科培养方案选修课(含专业选修课和全校公选课)学分。(3)本学科允许学生在导师指导下,在本学科培养方案内多选修专业学位课(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所修学分可以计算作本学科培养方案选修课(含专业选修课和全校公选课)学分。2、导师负责制与培养要求本学科采用导师负责制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模式,研究生在导师或研究团队的指导下开展学习和科研活动,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并重,基础理论学习与科研实践活动相结合,着重培养研究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五、课程设置3类别课程编号开课学院课程名称总学时学分开课学期及周学时数考核方式授课教师备注一二三四学位课公共课1马克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3222考试2外国语第一外国语4833考试专业基础课1电子工程矩阵理论4833考试项铁铭应至少修满3学分2理学数值分析4833考试赵易3电子数学物理方法4833考试耿友林专业必修课1电子现代数字信号处理及应用4833考试何志伟应至少修满9学分2电子现代电路设计理论4833考试郭裕顺/项铁铭3电子半导体物理与器件4833考试徐军明4电子固体电子器件基础4833考试秦会斌5电子微波系统工程4833考试官伯然6电子电子系统总线技术4833考试刘敬彪7电子射频集成电路设计4833考试孙玲玲8电子超大规模集成电路设计4833考试马琪9电子嵌入式系统及应用4833考试崔佳冬学位课应修17-20学分非学位课专业选修课1电子电子科学与技术发展前沿专题讲座32211考查电子学院2电子电子信息材料与器件3224考查秦会斌3电子电子系统设计3224考查高明煜4电子微电子器件建模与测试3224考查刘军5电子光学系统设计3224考查高秀敏6电子模拟与混合集成电路设计3224考查洪慧7电子工程电磁学导论3224考查耿友林8电子纳传感器原理及其应用技术3224考查董林玺9电子无线组网技术3224考查陈科明10电子数字电路设计及FPGA实现3224考查陈科明11电子天线与电波传播3224考查耿友林/项铁铭12电子微电子学导论3224考查李文钧13电子混沌理论及应用3224考查王光义14电子光电成像技术和测量3224考查高秀敏15电子射频通信模块设计与应用3224考查程知群416电子海洋电子技术3224考查章雪挺17电子软件工程技术与设计3224考查李训根18电子无线通信系统与基带电路3224考查游彬19电子微波电路设计3224考查梁亚萍应修6-8学分全校公共选修课1马克思自然辩证法概论32122考查2马克思压力管理与潜能开发16122考查3外国语英语听说32122考查4外国语日语32122考查5图书馆科技文献检索16122考查6管理企业运营管理16122考查7经济知识产权1612考查8计算机英文科技论文写作32222考查9体艺部世界民族音乐文化16122考查10体艺部羽毛球3212考查11体艺部篮球规则及裁判法3212考查12体艺部乒乓球3212考查13体艺部养生瑜伽3212考查14研究生院下沙校级互选课(具体课程见课表)考查应修2学分非学位课应修8-10学分必修环节文献选读与开题报告1▲▲社会实践1▲▲科技工作1▲▲应修3学分合计应修28-33学分六、学位论文1、学位论文要求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组)的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论文工作基本要求:论文工作要使硕士生在科学研究方面受到较全面的训练,培养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学位论文格式要求参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统一要求》(杭电研[2012]311号)。2、发表论文等科技工作要求5研究生在论文工作期间参加科技工作的要求参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关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参加科技工作的暂行规定》执行。3、论文选题与开题研究生论文选题应对国民经济建设、文化发展或在学术领域有实际意义,并尽量结合导师的科研项目进行。研究生应系统地查阅国内外有关文献,了解国内外科技动态,并对收集的资料作出分析和评述,指出需要解决的问题和方法,在导师指导下制定论文工作计划,提交开题报告并完成开题答辩,就论文研究的可行性广泛听取专家意见。开题报告结束后,学院将《文献选读和开题报告结果汇总表》报送研究生院。4、论文答辩学位论文评阅、答辩按《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盲审的规定》、《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有关规定执行。5、毕业与学位授予学位授予按《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杭电研[2007]172号)有关规定执行。七、其他1、除联合申请硕士点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外,研究生离校到其他单位完成毕业论文,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同意后报学院备案。2、所有研究生应回到学院参加集体答辩,若要在校外答辩必须向学院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