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学习讨论情况及明年工作计划此次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明确,会风求新务实。会议肯定了2009年政法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对明年政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是周永康同志提出的要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充分体现了抓源头、抓根本、抓基础的战略思维,对政法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高检院曹建明检察长在会议上表示:2010年各级检察机关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统筹抓好各项检察工作,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省院作出学习会议相关文件的部署后,我处严格按照省院的安排,让干警自学会议相关文件,明确会议提出的三项重点工作,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高检院、省院的决策部署上来。通过干警自学及处内会议学习,大家深刻认识到:中央提出的三项重点工作既是对如何在政法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指引,又紧密结合了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的形势特点,2增强了党的精神贯彻落实的操作性;三项重点围绕政法工作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基于今年政法工作开展的现状又立足于对明年工作的谋划,继往开来,有利于更好地掌握政法工作的主动权,意义十分重大。经过处内同志充分讨论并结合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权上提一级工作开展情况,在明年的工作中我们将以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权改革为契机,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需要及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开展为对照标准,下大力气维护司法公平正义,提高司法机关公信力,以工作实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结合审查逮捕工作实际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反腐败工作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也是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在明年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发挥审查逮捕职能,坚决打击职务犯罪,在审查逮捕中加强立案监督与侦查活动监督,通过执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通过立案监督保证犯罪嫌疑人得到追究,无罪的人不受追究,通过侦查活动监督保证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规范侦查部门的侦查行为,加强检察机关的内部监督。二、公正廉洁执法,不断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在执法办案中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程序改革为我们公正廉洁执法提供了制度保证,办案机制上的改进给予了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承办人较为超然与中立的地位,程序正义是有效保证实体正义的前提。改革实施以来,我们认真学3习了高检院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程序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量标准》、《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与市(分)院积极互动,设计了上级院侦监部门与下级院侦查部门、侦监部门相互配合和交接案件流程,规范了案卷装订、证据提取方式与证据种类,明确了业务分工,落实了责任归属。在具体办案中,我们坚持每办一个案件组织全体承办人学习,抓典型、抓共性、抓薄弱,总结行之有效的做法与经验,探讨需要完善改进的机制与做法,处内同志始终坚持疑难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汇聚集体的智慧和力量确保办案质量;对侦查中不规范的侦查行为通过指导函的方式进行个案指导,指出侦查活动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对今后侦查工作中如何取证提出建议;对某些存在问题较多的案件由审查逮捕承办人与侦查机关承办人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与指导;对在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办理中发现的在某地区、某领域具有共性的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的方式进行分析、指导与规范;对在办案中发现的发案单位内部管理和制度漏洞,及时建议侦查部门向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通过对执法不规范行为的指导与纠正保证侦查部门侦查行为在法定范围内行使、侦查权不被滥用。三、坚持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保证案件承办人自身硬、自身净、自身正。职业道德水准的高低直接关系着案件能不能得到公正办理,人民群众的利益会不会受到不当损害。我们在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的同时积极通过党支部建设、党组织学习,交流学4习心得,不断提高案件承办人的宗旨意识,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在疑难犯罪案件的处理中我们鼓励党员发挥带头作用,树立敢为人先的创新意识,提高了队伍的战斗力与活力。我们相信,随着学习落实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活动推向深入,在省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同志们的关心和支持下,在我们全处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在明年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能履行好审查逮捕职能,办精品案件,带模范队伍,更好地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促进检察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发展,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