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推进电力市场建设售电公司获益近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征求做好电力市场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建设试点工作,不断扩大直接交易电量规模,力争直接交易电量比例达到本地工业用电量的30%,到2020年实现商业用电量的全部放开。我国电力体制改革迈出关键一步,电力市场放开竞争环节、实现市场化交易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早在去年发布的电改政策文件中,就指出要建立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推动电力市场平稳起步,形成公平规范的市场交易平台,允许社会资本成立售电公司,进入售电侧市场。售电市场的现状与竞争近年来,中国全社会用电量逐年稳定增长,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6-2021年中国售电公司发展模式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达到4692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94%,到2014年,全社会用电量增长至55233亿千万时,同比增长3.78%。2010-2014年中国全社会用电量及增长情况(单位:亿千瓦时,%)2资料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根据全国平均销售电价0.492元/千瓦计算,2014年我国售电市场容量达2.72万亿元,剔除受电价保护的第一产业和城乡居民用电后,市场容量约为2.3万亿元。2.3万亿的市场蛋糕,吸引了众多资本争夺,纷纷企图成为第一批独立售电公司,成为行业领导者。政策频频发布售电侧利好政策,加上超两万亿的市场,许多公司已积极在售电侧市场布局,仅去年3-8月半年间,就有五十余家新成立的独立售电公司,注册资本高达46.41亿元,但发起人仍多与电力企业有关,如电力设备、电力工程、发电企业等。随着售电侧改革的进一步深入,配套政策将陆续颁布,其他非电力企业或加入竞争。未来几年内,新成立的独立售电公司数量还将迎来一波井喷式增长,其中具有节能解决方案的节能服务企业,或能在资本较量中占据一定的竞争优势。不过,在当前用电量大幅增加,售电公司市场即将打开的情况下,我国售电公司还存在以下问题。首先,是在调度独立方面,即使打开了电网“黑匣子”,成立独立的大售电,依然可能滋生电网企业的“新型垄断”。其次,在电力交易独立方面。电力交易机构从电网分离是必然趋势,受政府直接领导或授权,以实现公平交易,交易机构独立可以减少电网企业对市场交易的影响和干预,这样有利于信息公开、公平交易和市场监管。最后,售电侧的产权问题。对于售电侧改革,最大的争议来自于售电环节的产权,是将电网的售电业务彻底剥离,还是保留电网的售电业务让民资参股,还是在不改变现有售电市场基础上准入更多的民营售电公司,这些问题如不能解决,势必会影响改革的效果。国外售电侧市场主要发展模式向社会资本放开售电侧市场,赋予电力终端用户以购电选择权,是国外先进国家电力市3场化改革的普遍战略。但鉴于各国国情不同,其售电侧引入竞争机制、实现市场化的路径也不尽相同,这也就导致了各个国家售电侧的放开模式也不同,并进而决定了国外售电公司的基本竞争格局。目前,各个国家在售电侧引入竞争主要有两种方式:第一、放开售电侧,在维持电网企业继续从事售电业务的同时,引入独立的售电主体,允许非电网企业从事售电业务;第二、实行配售分开,这种方式是将售电业务与配电业务实行产权分离,禁止拥有配电资产的企业从事售电业务,允许其他企业从事售电业务。国外大部分国家采取的都是第一种方式,即在保持原配电企业继续从售电事业务的同时,允许其他企业从事售电业务。如日本、法国、美国都是在维持发输配售一体化的基础上引入独立售电公司;英国则是在维持配售一体化的基础上引入独立的售电公司。仅仅有少数国家,如新西兰,采用配售分开的方式在售电侧引入竞争,但在新西兰售电侧市场中,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市场份额都集中在少数几家发售一体化的公司中。国外售电公司发展模式示意图资料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放开用户选择权是售电侧开放的核心内容,目前英国、法国、德国等欧洲大部分国家以及新西兰和澳大利亚我已经放开了所有用户的选择权,日本放开范围扩展到全部用电量的468%,美国约三分之一的州放开了全部用户的购电选择权,俄罗斯放开了除居民用户之外的其他用户选择权。从发展路径上看,绝大部分国家是按照电压等级和用电容量,分阶段的从大用户开始逐步放开用户选择权。我国售电市场发展模式预测中国的电力产业市场跟国外有所不同,国外的售电业务百分之五十以上由发输配售一体化公司所承担,独立售电公司占一部分比重。而中国的新电改前的售电市场,主要是发售一体化和输配售一体化。按照目前的电改原则,是“管住中间、放开两头”,即加大对输配企业(即电网企业)的监管,在发电和售电侧引入竞争。很明显,发输配售一体化和输配售一体化都是不受政策鼓励的。根据国外的成功经验,中国售电侧整体发展模式应该是:发售一体化、独立售电公司及初期电网企业通过力量博弈而短期内将会存在的输配售一体化模式。中国售电侧放开模式预测资料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5本文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