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政策解读聊城市民政局2013年8月18日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政策解读一、社会救助政策解读(一)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二)农村五保供养制度(三)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四)临时救助制度二、社会福利政策解读(一)城镇“三无”人员福利保障政策(二)孤儿福利保障政策(三)老年人福利保障政策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维护和谐稳定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框架《十七大报告》:“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三个基础: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三个重点: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城乡低保两个补充:慈善事业、商业保险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指国家和社会对依靠自身能力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公民,根据法定程序和规定标准提供的物质帮助和服务,是社会保障的最低目标,也是整个社会保障网的“底线”。社会救助以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社会互助为补充,构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制度体系。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基本内容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取暖救助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灾民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临时救助急难救助社会互助慈善救助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医疗救助社会救助体系社会福利,是指国家依法为所有公民或特殊困难群体普遍提供的旨在保证一定生活水平和尽可能提高生活质量的资金保障和服务,是社会保障的最高目标。广义的社会福利是指提高广大社会成员生活水平的各种政策和社会服务;狭义的社会福利是指对弱势群体提供的物资照顾和服务,包括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老年人福利等。今天解读的是狭义的社会福利。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突出强调要保障和改善民生,让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首先从保障最基本的民生做起,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在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习近平总书记专门来到河北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和社会福利处实地调研,提出“要用大爱之心、亲民之心做好民政工作。”省委姜异康书记也把省民政厅作为自己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联系点,亲自来到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社会福利处了解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一、社会救助政策解读(一)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低保制度通常被称作社会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发挥“兜底”作用,是我国三大重点社会保障制度之一。去年9月,国务院专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是低保工作最新的重要指导文件。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低保对象范围低保标准确定低保补助水平低保办理程序家庭收入计算1、低保对象范围:低保对象是指因患病、残疾、失业、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且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居民。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申请低保要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应当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按照政策规定不能“分户保障”,只保障单个家庭成员。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和抚(扶)养关系、户籍在一起并长期共同生活的成员。低保待遇不是“终身制”,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有进有退。家庭收入、财产、人口等状况发生变化的,要及时增发、减发或停发低保金;家庭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要取消低保待遇。定期核查县乡两级要开展经常性的定期复核,对于“三无”人员,每年核查一次;对于短期内收入变化不大的家庭,可每半年核查一次;对于收入来源不固定的,实行城市按月、农村按季核查。鼓励取得劳动收入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城市困难群众申请低保,要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帮助其提供就业服务和重点帮助。对实现就业的低保对象,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可以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我市城乡低保覆盖面截止今年6月底,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36583人,占城镇人口的1.9%;农村低保对象172295人,占农村人口的4.2%。2、低保标准确定。低保标准是低保政策的核心要素,是核定低保对象和实际补助水平的重要依据。低保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燃料等费用,并适当考虑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等确定,一般要达到当地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25%和30%。由于建制年限和申请人户籍性质不同,目前形成了城乡两个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按月计算,由各市县政府自行确定;农村低保标准按年计算,由省政府每年确定一个最低标准。建立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依据低收入价格指数的涨幅,以市为单位启动联动机制,提高保障标准或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补贴。到今年6月底,我市城市低保平均标准为322元/月,最高的340元/月,最低的300元/月。省政府已经连续6年提高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今年要求东、中、西部地区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500元、2200元、2000元,目前我市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2200元。3、低保补助水平。“差额补助”是低保制度的一项重要原则,当地低保标准减去申请人的家庭人均收入,才是应该发放的低保资金数额,也就是“差多少补多少”。因此,低保补助水平与低保标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农村,收入相对单一,可以根据其家庭贫困程度实行分档补助,一般不少于三档,比如150元/月、120元/月、100元/月。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司长王治坤来我省检查低保工作全市低保资金已经实现社会化发放,按季或按月从县级社会保障财政专户划入指定金融网点,直接支付到低保对象账户。大家如果想要了解低保资金发放情况,查看一下他的“一本通”或银行存折的打卡数额即可。近年来,为保障部分重病、重残、老年、单亲等特殊困难低保家庭基本生活,我市在城市低保中全面推行了分类施保,就是在“差额补助”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其补助水平。比如**县李某每月核定的低保金是100元,因为他是二级残疾人,分类施保60元,他每月领取低保金是160元。另外,各县市区还出台了一系列针对低保家庭的优惠政策,比如发放节日和物价补贴,发放水、电、暖补贴,减免医疗、教育、物业、有线电视和公园游览费用等。截止6月底,全市城市低保人均月补助水平176元/月,农村低保人均月补助水平120元/月。4、低保办理程序。办理低保要按照个人申请、民主评议、村居上报、乡镇审核、县级审批、三榜公示的程序进行。一是申请。凡认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都可以直接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乡镇(街道)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受理。二是审核。乡镇(街道)要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派出工作人员全部入户调查,组织民主评议,符合低保条件的,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不符合条件的,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三是审批。县级民政部门负责低保待遇的审批,并按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通知申请人。办理低保过程中,核实申请人家庭收入是关键环节,主要方式有:1.入户调查。直接深入到申请人家中,核实其家庭收入和吃、穿、住、用等实际情况。2.走访调查。通过走访村(居)群众或者到申请人工作单位,了解其家庭收入和实际生活情况。3.信函索证。对不便走访的有关单位和人员,通过信函索取有关证明材料。4.跟踪调查。由村(居)对申请人家庭收入情况进行跟踪调查,了解其家庭实际收入水平。5.群众评议。对于实际生活水平较高、有隐性收入且又难以核实的特殊家庭,通过召开村(居)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6.信息核对。要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健全完善工作机构和信息核对平台。今后申请低保,经救助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授权,要逐一核对申请人机动车、就业、保险、住房、存款、证券、个体工商户、纳税、公积金等方面的信息,确保社会救助对象准确、高效、公正认定。通过信息核对,可以有效避免“开宝马吃低保”、“住洋楼领低保”等违规现象。5、家庭收入计算。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调查期得到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的总和。核算居民家庭收入,城市一般按照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前3个月的收入计算,农村一般按照上一年度或当年的家庭收入计算。现在很多人认为,家里有老年人、残疾人或者重病患者就可以享受低保,这是一个误区,二者不能直接挂钩,主要还是看整个家庭的收入和财产状况。其中老年人还要考查其子女收入状况和赡养能力,不能把家庭赡养义务全部推向政府和社会。国务院45号文件明确规定,严禁不经调查直接将任何群体或个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在计算家庭收入时,有些项目不应当计入(主要是政府和社会发放的奖励性、褒扬性和补偿性资金):优抚对象和工(公)伤人员的抚恤金、补助金、护理费、保健金;因公死亡人员丧葬费及其家属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在职人员按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金;政府颁发的一次性见义勇为奖励和省级以上劳动模范荣誉津贴;政府和社会给予贫困在校生的助学金、生活补贴;政府和社会给予的临时性生活救助金等。虽然低保制度为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也存在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有的地方对低保人数定比例、分指标,没有真正做到应保尽保;有的地方程序不规范,评议不公开,公示不落实,监督不到位,存在“人情保”、“关系保”现象。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比较复杂:除了低保制度本身存在缺陷外,主要取决于党委政府的重视程度和当地财力状况,县乡民政工作力量普遍不足,有的基层干部素质不高,也直接影响了低保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二)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山东省农村五保供养办法》(省政府令第216号),确立了我省的农村五保财政供养制度,对供养资金、供养标准、供养机构管理服务等作出了全面规范。农村五保,是国家对农村居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16周岁以下),在吃、穿、住、医、葬(教)五个方面给予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保障其生活达到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这句话概括了五保供养的对象范围、供养内容和供养标准。农村五保对象的供养方式,主要有在敬老院集中供养和居家分散供养两种,所以历史上自然形成了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两个标准。截止6月底,全市五保集中供养平均标准为每年3600元,工作经费每年1200元,分散供养平均标准为每年2520元。全市五保敬老院情况目前全市共有敬老院53处,五保老人18803人,其中集中供养13714人.居家分散供养的,按月领取供养资金,按照分散供养标准全额发放。由于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个体特征比较明确,身份容易界定,申请和办理程序相对于农村低保来说要简单很多,一般不会出现“错保”、“漏保”现象。(三)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国家为缓解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低收入困难群众“看病难”而建立的一项救助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共同构成了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2012年4月,《山东省城乡医疗救助办法》实施,对医疗救助的相关政策作出了明确规定。救助范围。医疗救助对象具有很强的选择性,重点救助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对象等困难群众,这有别于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全民性。近年来,医疗救助范围不断向其他低收入家庭拓展,救助对象明显增加。救助内容。一是资助城乡低保、五保对象参保参合;二是坚持大病住院救助为主,全面取消了病种限制;三是对慢性病、常见病患者给予门诊救助;四是对困难群众给予医疗费用优惠减免。救助标准。取消救助起付线,进一步提高救助比例和标准,今年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全部提高到55%以上,“十二五”末将达到70%。对医疗费用较大的特殊救助对象,再给予“二次救助”,进一步缓解困难群众医疗困难。救助程序。加强与基本医疗保险在经办环节的衔接,积极推行“一站式”即时结算,低保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