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大数据研究部部门规章制度(试行版)一、总则第一条教务大数据研究部是在教务处大数据研究中心领导下,为全校的提供便捷平台的部门。“教学数据研究中心”是西南交通大学教务处指导下的校级学生组织。本部门的工作职能主要是开展各类教学数据收集、整理、分析和运用,让大数据更好地服务大学教学,让每个学生都有机会获得为自己量身定做的教学体系,让教师更有效、客观地获得教学反馈,改进教学质量,让教学管理部门更加科学合理的进行管理和决策。为了保证教务大数据研究中心教务大数据研究部高效统一地开展工作,特制定教务大数据研究中心教务大数据研究部规章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教务大数据研究中心教务大数据研究部所有成员。第三条本制度由教务大数据研究中心教务大数据研究部负责实施。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教务大数据研究部设部长1名,部员15名,部长对全部工作及所有成员负责,各部员既有相应的工作方向,同时又密切合作,共同负责做好教务大数据研究部的工作。第五条部员的权利和义务:1)部员对部内工作有建议、批评、咨询和监督的权利;2)部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3)部员有参与部内评优、奖励、提拔的权利;4)部员有团结友爱、互相帮助的义务;5)部员有遵守本部规章、执行本部决议的义务;6)部员有积极配合部长及其他部员积极参加部内各项工作,不迟到、不缺勤的义务;7)部员有维护本部利益和名誉、为本部服务的义务。8)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大学生守则以及大数据研究中心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学习和工作,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第六条部门各成员应当积极思考部门工作,不断探索总结,及时提出个人建议。团结友爱,力争把教务大数据研究部打造成一个为教务处提供高质量报告及总结的优秀部门。第三章工作制度第七条工作中接触到的隐私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严禁外传泄露,一旦发现,直接做退部处理。第八条每次例会(包括部内会议、中心全体会议)必须严格考勤并如实记录备案。会议记录人由部长确定。第九条所有成员必须积极主动地为部门建设出谋划策。热爱集体,团结互助,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有问题要积极反映,把自己对教学大数据研究部的想法与意见全面客观的反映出来,真正的参与到部门的工作中去。第十条分配到的工作总结和报告应及时完成。负责采集的各种信息也应及时沟通汇总。第十一条各成员不得无故旷会或迟到,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向部长请假。三次无故旷会者予以劝退。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会议达三次者进行批评教育,并在会议上作公开检讨,取消各类评优资格。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会议达五次者则作自动退部处理。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于2015年5月23日起开始实施。第十三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属教学大数据研究中心教学大数据研究部。